麦积区法院为11案14人实施司法救助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期间,积极与区委政法委协调,日前,对11起案件中的14名申请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救助,落实救助金额13.26万元。

按照《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量化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区法院严格筛查拟救助对象,充分考虑其实际受损情况、现实生活处境及承担责任状况等,确定了救助对象名单,测算出救助额度后积极向麦积区委政法委申报。该批司法救助资金已落实到位。

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申请执行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区法院将及时申报司法救助,切实解决其生活困难,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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