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届陇南乞巧女儿节期间禁止使用无人机等飞行物体的通告

第十届陇南乞巧女儿节开幕式及“传承乞巧文化、助推精准脱贫”主题演出活动将于2018年8月11日上午在我县城南体育场举行。为了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禁止和限制无人机 和航空模型等“低慢小”飞行器在活动区域内从事飞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活动期间,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利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和航空模型等“低慢小”飞行器在活动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二、确因工作需要,需使用无人机拍照摄像的,要报请第十届陇南乞巧女儿节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在县公安局治安部门书面报备,严格按照安全规章规范操作。

三、对擅自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公民、新闻媒体记者及飞行爱好者应当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主动配合安保工作,杜绝违规飞行。对拒绝、妨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西和县公安局

2018年8月9日

西和县公安局

关于第十届陇南乞巧女儿节期间禁止使用无人机等飞行物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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