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中院:成功執結一起電子數據保全案

7月31日,驕陽似火,酷暑難當。中衛中院執行局執行法官會同法警、電腦科技公司技術人員共計13人,兵分三路,頂著炎炎烈日,分赴中衛市區三家飲品連鎖店執行一起電子數據訴訟保全案件,成功拷貝並封存了三個被申請人店鋪一體綜合收銀機主機存儲的營業數據。

原告甘肅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為與被告胡某、北京某科技公司、上海某信息諮詢公司及中衛市三家飲品連鎖店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向該院申請證據保全,請求保全被申請人中衛市三家連鎖飲品店的一體綜合收銀機主機存儲的營業收入數據。該院審查後依法作出保全裁定,裁定拷貝並封存被申請人中衛市三家飲品連鎖店的一體綜合收銀機主機存儲的營業數據。案件送交執行後,該院執行局對這一電子數據保全案高度重視,迅速召集審判庭、法警隊、司法技術處等部門相關人員與執行人員一同就保全措施實施方式、內容、風險等進行了全方位的討論和評估,並制定了完備的執行方案、應急預案。7月31日執行當天,該院按照既定方案向電腦科技公司借調3名技術人員作為技術支持,向法警隊抽調6名法警作為警力保障,由執行局4名執行法官帶隊開展現場保全。執行局局長、該院主管執行工作的副院長坐鎮執行指揮中心,進行全程指揮協調,執行局其他幹警隨時待命。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依法向被申請人出示證件、送達保全裁定,告知法院保全內容、依據及其協助義務。在執行法官釋明法律後,三個被申請人店鋪管理人員積極協助法院實施保全,使法院順利拷貝了相關營業數據,現場提取了飲品包裝口杯、外賣手提袋各一個,成功執結一起電子數據保全案件。

執行完畢後,執行法官組織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到法院,在技術人員的見證下,現場對拷貝的數據進行復核,並對打印出的紙質數據資料進行核對。雙方簽字確認後,共同見證執行法官將拷貝電子數據所用的4個優盤、紙質數據資料和現場提取的飲品包裝口杯、外賣手提袋進行封存,並移交該院審判庭以備後用。整個執行過程使用執行單兵和執法記錄儀全程錄音錄像,做到規範執法、文明執法。執行法官不畏酷暑、細緻嚴謹的工作作風受到雙方當事人的一致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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