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今天的执行故事,由一个背包来说……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说的是我吗?

说的是我吧?

应该是我了……

先来段自我介绍:

俺是个背包,

以外表为标准默认性别男。

大名叫背包,小名叫背包,外号也叫背包。

与各型各款包包相比,

自认为胜在大肚能容,

并且还挺耐脏。

啥?我是怎样跟执行扯在一起滴?

还不是有什么样的主人

就有啥样的包……

故事一

话说那天本是周六,不用像往常一样去办公室加班。然而,因为安排了执行行动,赖床的梦想当即破灭。本次执行行动唤作“飓风行动”,听起来就精神为之一震!

前一天晚上,怀抱着厚厚的三本案卷入睡。

早上5点半醒来,6点被背出门。

全体集合、院长动员、上车出发……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话说我们敲开第一户被执行人家门的时候,人家还在梦里啊!

猛一见六七个穿着法院制服、手持执法记录仪的队伍涌进来,立马承诺自己搬走。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一个上午,腾迁了三户,效率蛮高!

果然早起的“包”有好运。

故事二

运气不是一直都那么好。

找不到人、敲不开门是常有的事。

找到人、不愿意配合执行的更多。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执行路上,总有一扇敲不开的门

在屋里装睡的,撒泼耍横的,甚至是拔刀抗拒……

真真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跟着执行法官到广东佛山腾迁房屋,被执行人赖着不肯搬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自称睡得太熟撬门都没听到的被执行人……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我拿起刀,你还敢执行吗?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查封、罚款、拘留……

该采取的强制措施还是照样采取,

当年欠下的债照样得还!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查封,坚决查封!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拘留,坚决拘留!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终于等到你,我的被执行人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拒不执行,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故事三:

周二和周四一般是执行法官接待日,

法官负责接待,

俺负责缩角落里。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瞧着各式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坐看执行风云,好戏不断。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因纳入失信黑名单急忙跑来还钱的被执行人,

久久拿不到钱赶来咨询案件进展的申请人,

被法官叫来当面协商的双方当事人,

还有不少当事人亲友,办案律师,纷至沓来……

多数时候,还算井然有序。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接待日

当然也有牛气冲天的被执行人,

一边指着法官的鼻子大骂:“你不配当法官”,

一边继续理直气壮赖账不还。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我就不还钱,我就骂你,咋地……

法官答被执行人问:以“拒执罪”移送公安

看着忙着接待、忙着答复、忙着解决问题的执行法官,

真真是一刻也不得闲。

杯里的沸水早变成了凉白开,

本包不需补水也是无力帮忙……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故事四:

加班是家常便饭。

一晃又过了一天,

人还是那些人,

旧案还在办理,

又立进来了十几件新案。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一人一包加班进行时!

白天跑遍大街小巷,

晚上粘在办公室的椅子上,

整理案卷、录入信息……

周而复始,不曾停歇……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白天多外出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夜晚常伏案

晚上十点半的执行局,

满地灯光如霜,

既冷又亮。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晚上十点半的执行局

门外安静,门里忙碌

凌晨一点的夜风,

灌进宽松的袖口,

风干汗渍。

曾连夜扣押车辆,

曾凌晨把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送进看守所,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曾穿过热闹的夜市和人群,

在执行途中,

在下班路上。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离西乡塘区法院第二办公区约800米的朝阳广场、和平商场每天热闹非凡

与最后一班地铁达成默契,常伴回家。

因为被不一样的人背起,有了不一样的生活。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人影寥寥的地铁站

最后,本“包”想说:

执行从来不易,盼望更多理解,

生活本来不易,更应诚信处之。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背包”先生执行记事

摄影:言银娇、黄诗哲、黄克州

小编后记:针对执行难问题,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两年多来,全国法院无数执行干警扎根执行一线艰苦奋斗,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许多联席部门的全力配合,获得了许多当事人及广大群众的理解肯定。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时值八月,这场攻坚决战终于到了最后的冲刺阶段。小编在跟踪报道的时候,发现不少执行干警选择背着容量大、耐脏又方便的黑色双肩包去执行,便借“背包”之名,谨以此文记执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