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農村操辦婚喪喜事劃定界限:宴請人數、禮金、桌費都有明確指標

近日雲南省紀委、監察委針對農村婚喪宴請下發了發佈了《關於規範農村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通知》的通知,其中對婚喪宴請要求有申報備案、辦理提倡節約節儉,根據長期數據分析比對,提出婚喪宴請時菜品不超過12個,葷菜不超過6個;禮金在100元左右,宴請人數在200人,大概20桌左右,菸酒費用不超過每桌價格的30%等一些指導性標準。針對這一通知內容,也引發好些人的熱議;

給農村操辦婚喪喜事劃定界限:宴請人數、禮金、桌費都有明確指標

1、第一種聲音表示贊同;因為現在農村大操大辦的現象突出,是一種不良的社會風氣,應當制止;有些農村遇到什麼稍大一點的事就要宴請,一年下來送禮都到了借錢送禮的地步,婚喪、搬家、祝壽等一切紅白事都成了一種經濟負擔;而這一政策就是從農民利益出發,響應國家號召、移風易俗、減輕農民負擔,應該支持;有了這樣的指導思想,可以讓農民百姓知道辦客的”紅線”,對這樣不良的風俗也可以明確的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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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種聲音表示“難”;難在什麼地方呢?一種觀點認為在農村已經有些人是大操大辦的受害者,別人家的事倒是辦完了,到自家至少也得把“本”班回來吧,所以這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再者,有些人認為,現在按照200元一桌的標準、100元的禮金,很難找到這樣的婚宴服務機構,對一場婚宴是否能完整辦理下來存在擔心;說難還難在相關的監督機構是否能進行長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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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種聲音表示不贊同;原因是農村出現巧立名目、鋪張浪費的現象雖然有抬頭趨勢,但並不是主流,沒必要一刀切;另外這樣的硬性條款,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農村各地發展不一樣,有些標準不適用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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