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全媒体记者王予杰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据悉,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32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45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60元和142元提高到不低于262元和154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分别按照每人每年7332元和450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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