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丝路楼兰网全媒体讯 ( 李伶) 今年1月起,我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全州1.8万名残疾人从中受益。

20日,记者从巴州民政局获悉,自治区于2016年起开始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为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现行补贴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自治区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今年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兜底保障举措之一,确保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据介绍,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政策的残疾孤儿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纳入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其生活和长期护理照料已得到基本保障,不再享受“两项补贴”。

截至目前,我州共有5768名困难残疾人,12232名重度残疾人。今年一季度,我州为1.8万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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