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事故後逃逸,交強險可以免賠嗎?

機動車事故後逃逸,交強險可以免賠嗎?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率先予以賠償。但是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都要承擔賠償責任呢?本文主要從法律規定角度分析交通事故後逃逸,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是否可以免除賠償責任。

機動車事故後逃逸並不屬於法定的交強險免賠事由。投保人在為機動車投保交強險時需要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是否免除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應以合同約定為先,實踐中由保險公司提供格式合同供雙方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並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保險人將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禁止性規定情形作為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的免責事由,保險人對該條款作出提示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險人未履行明確說明義務為由主張該條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逃逸行為屬於該條規定的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禁止性規定,但本條規定僅僅減輕保險人的明確說明義務,並未完全免除該義務,保險人對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禁止性規定仍應向投保人作出提示說明。也就是說在簽訂合同時保險公司未對肇事逃逸免責向投保人作出說明的情況下,該條款不產生效力即肇事後逃逸保險公司仍應該承擔保險責任。

機動車事故後逃逸,交強險可以免賠嗎?

專業: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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