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全市首例!被终生禁驾不悔改,又……副驾的同伴也要获刑

我们来看一个胆大妄为的男子,两年前,他因交通肇事逃逸已经被终生禁驾,没想到,这名男子又因醉驾落入法网。据了解,被终生禁驾的“失驾人员”,又因醉驾获刑的情况,在泉州市还是首例。

4月16日晚上,泉州开发区交警大队在辖区内设卡检查时,对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进行拦截。

泉州:全市首例!被终生禁驾不悔改,又……副驾的同伴也要获刑

泉州市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 林鸿鑫

驾驶员打开车窗,我们发现车内有浓厚的酒气,我们就找到当事人,叫他们拿出驾驶证和身份证,但他们不能出示。当时还意图冲关,我们的现场民警直接给他拦下来了。

民警将徐某带回交警大队,通过抽血鉴定,徐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73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徐某在2016年因发生致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且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吊销驾照,列入终生禁驾名单,是名副其实的“失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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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 林鸿鑫

当事人驾驶员在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是不能开车的。“失驾”的意思就是说,这个人已经失去了驾驶资格,被禁驾了,没有开车上路的权利了。

民警所说的“失驾”,就是指驾驶人因为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注销、依法吊销而丧失资格的前提下,仍驾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失驾行为背后,往往伴随着多种交通违法和犯罪行为。据介绍,2018年以来,泉州市共有67人被列为“失驾人员”,像徐某这样被终生禁驾的“失驾人员”,又因醉驾获刑的情况,在泉州市还是首例。

泉州:全市首例!被终生禁驾不悔改,又……副驾的同伴也要获刑

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很多人的自觉行为。在徐某的这起案件中,坐在副驾驶上的车主郑某,也获刑了,这是为什么呢?

被告人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零10日,并处罚金5000元。而坐在副驾驶上的车主郑某,与徐某共同构成危险驾驶罪,系危险驾驶罪共犯,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处以罚金5000元。原来,当晚坐在副驾的车主郑某与徐某一同喝酒,他明知徐某驾驶证被吊销,仍将车交给他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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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 林鸿鑫

如果明知道当事人是终生禁驾,又把车给他开的话,当事人要一起吊销他的驾驶证。如果你和朋友一起喝酒,明知道他喝酒了还把车给他开,这个就是属于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很多人认为,只要酒后不驾车就没事?警方提醒,千万别存这种侥幸心理,这很可能会让你成为危险驾驶罪“共犯”,甚至可能因此获刑。在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泉州:全市首例!被终生禁驾不悔改,又……副驾的同伴也要获刑

以下三种情况将共同构成危险驾驶罪: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者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饮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驾驶人的行为。此外,危险驾驶罪还有多种形式,比如追逐、竞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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