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賣家售假,獄中開庭被索賠100萬!

大家好,我叫大聖

初來乍到,一個頭條上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目前在頭條上分享了一些“高大上”的電商雜談,希望能夠幫助越來越多的中小賣家成長。

李某某和楊某某兩售假人員通過淘寶店鋪銷售假冒“金士頓”、“三星”等商標的商品,金額高達127萬元。台州市椒江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3年9個月,並處罰金65萬元;判處楊某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2017年11月,淘寶網以其二人違背與淘寶簽訂的“不能售假”協議,將二人訴至杭州互聯網法院,要求索賠並道歉。

淘寶賣家售假,獄中開庭被索賠100萬!

李某某案、楊某案,售假者被刑事追責後,又被淘寶網起訴,且在監獄裡庭審,目前在全國尚屬首次。

以下轉自法治晚報詳細報道:

“接到傳票的時候,我嚇了一跳,知道賣假貨這事還沒完。”在浙江省十里豐監獄二監區,穿著307編號深藍色囚服,戴著黑框眼鏡的楊某看著有些憔悴。

從4月初收到開庭傳票,連日來,楊某過得並不舒坦,連睡個整覺都是奢望,飯也吃不好了。因為賣假冒品牌內存條,去年5月,他被判刑3年3個月,罰金50萬元。他原以為這是最壞的結果,豈料服刑未滿一年,被淘寶網告上法庭,100萬元的索賠金額遠遠超過他的心理預期。

與楊某一樣寢食難安的,還有上家李某某,他目前也在十里豐監獄服刑,在慌亂中接到了淘寶的“追殺令”,127萬元的索賠金額將他徹底“砸暈”。

近日,隔著監獄冷冰冰的鐵窗,杭州互聯網法院開庭審理了這兩起案件。

淘寶賣家售假,獄中開庭被索賠100萬!

台州警方在楊某租住處查獲的假冒品牌內存條台州警方供圖

監獄裡開庭 售假者連連悔罪 提醒賣家要合法經營

十里豐監獄距離浙江衢州市區有20公里左右的路程。4月26日上午,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法官、書記員辦完手續,第一時間趕到了監獄一監區。

一張桌子、幾把椅子,桌子上工整擺放著“審判員”、“原告代理人”和“被告”的桌籤……監獄會見室的一個房間成了庭審場所。

個頭不高、穿標有“254”編號深藍色囚服的李某某隨後被獄警帶了進來,坐下後便一言不發。法官確認他的身份信息後,宣佈開庭。

淘寶賣家售假,獄中開庭被索賠100萬!

淘寶網訴售假賣家楊某案在十里豐監獄二監區進行

原告的代理律師首先陳述起訴的事實和理由,稱被告明知其在淘寶網上銷售的商品系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也知悉淘寶網上不允許出售假貨,仍然持續在淘寶上售假。

原告的代理律師認為,被告的行為降低了公眾對淘寶網的良好評價,損害淘寶網財產權益和商譽。因此,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損失127萬元,並賠償合理支出(律師費)1萬元。

原告的代理律師稱,無論從相關法律還是淘寶服務協議約定來看,不銷售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商品,是被告的義務。

“我在這服刑,家庭早沒有了收入來源,之前還被罰了65萬,要我賠127萬,真拿不出來這麼多錢。”庭審結束後,李某某表示他想調解。“我願意承擔律師費,我請求淘寶網諒解。

談及家庭,李某某的眼眶溼潤了。“我進來時,女兒才一歲多,挺想她的。現在媳婦一個人帶著孩子在深圳。我父母都七十多歲了。”

“後悔,在這裡面怎麼不後悔呢?”李某某坦言,希望自己的遭遇能給商家們提個醒——一定要合法經營。

接到法院傳票

售假者:飯都吃不好

同一天下午,與十里豐監獄一監區相距十多分鐘車程的二監區,戴著黑框眼鏡的楊某不停翻看手裡的證據資料。

庭審是在會見室提審區進行的,沒有桌子,法官及原告代理律師透過玻璃窗,用話筒與對方進行溝通。

淘寶網起訴楊某的理由與起訴李某某一致,唯一不同的是,根據損害程度不同等因素,索賠100萬元。

“合同違約責任是無過錯責任,被告認可其售假行為違約,即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原告的代理律師表示。

庭審結束後,在調解問題上,楊某沉默良久:“我因法律意識淡薄,走上了犯罪道路,我已經吸取了教訓,我願意道歉,也願意承擔律師費。你們也給我一點機會,索賠這麼高,我承擔不起。”

與李某某境遇類似,楊某被刑拘時,孩子也才一歲多,已成家的他,感覺家快散了。“老婆和小孩已回孃家去了。雖沒跟我離婚,但以後還不好說。”說完這些,他摘下眼鏡,揉了揉眼,隨後陷入漫長的沉默。

實際上,當收到法院郵寄來的開庭傳票,在監獄服刑的楊某已被嚇得不輕。“我以為刑事判決了就完事了,沒想到又被淘寶起訴了。這麼多天,可以說是一直寢食難安。”

據悉,與李某某、楊某同案的還有兩人,目前均已被判刑,淘寶網以售假違約為由已將他們訴至法院,不日或將開庭審理。

售假獲刑三年多

監獄裡服刑咋又成被告?

2014年7月到2016年7月兩年時間裡,心存僥倖的楊某,在明明知道所售內存條是假貨的情況下,選擇鋌而走險,在網上銷售假冒“金士頓”、“三星”等商標的內存條達100多萬元。

而這些假冒的品牌內存條,近六成是從李某某的網店拿的貨。

2006年,僅有小學文化的李某某到深圳發展,同時在淘寶網上註冊會員開店賣貨,很快賺取到第一桶金。幾年後,在深圳某電子商場,他開了一家實體店,銷售電子配件。

考慮到內存條行業豐厚的利潤回報,李某某將手伸向了假貨市場。“有客戶到我實體店買內存條時,問我能不能把網上鍊接發給他,我就把標是正品的鏈接發給了客戶。”

線下靠著實體店,線上有淘寶平臺引流,從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李某某通過淘寶店鋪銷售假冒“金士頓”、“三星”等商標的商品,金額高達127萬元。

兩個素未謀面的網友就這樣產生了交集,然而紙包不住火,兩人的售假行為最終被識破。

根據阿里巴巴打假特戰隊提供的線索,台州警方將製售假冒內存條的楊某抓獲,進一步深挖,抓獲包括其上家李某某等在內的嫌疑人16人,搗毀生產銷售假內存條的窩點13個。這也是2016年阿里巴巴與浙江省“雙打辦”發起“雲劍行動”的戰果之一。

去年5月,台州市椒江區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9個月,並處罰金65萬元;判處楊某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身在鐵窗裡的李某某、楊某沒有想到,事情到這裡還遠遠沒有結束。2017年11月,淘寶網以其二人違背與淘寶簽訂的“不能售假”協議,將二人訴至杭州互聯網法院,要求索賠並道歉。

淘寶的“追殺”:

要讓製售假者傾家蕩產

治理假貨是全社會和各大電商平臺面臨的問題之一,國外的亞馬遜、eBay也不例外。

2017年,阿里巴巴陸續通過民事訴訟手段,對多個售假者展開“追殺”,希望通過訴訟手段,提高蓄意製售假的成本,“讓售假者痛”。

如去年7月,上海售賣假貓糧的姚某被淘寶網告上法庭,奉賢法院判決售假者賠償12萬元;今年3月底,淘寶網訴售假賣家劉某某等人案在深圳龍崗法院開審,售假者答辯狀中聲稱系一時糊塗,求淘寶網諒解。

今年4月19日,杭州互聯網法院“隔空”審理了首起電商平臺訴售假賣家高某某案,淘寶網請求賠償11萬元。

而像李某某案、楊某案,售假者被刑事追責後,又被淘寶網起訴,且在監獄裡庭審,目前在全國尚屬首次。不難發現,打擊製售假,不僅耗費電商平臺巨大的人力、財力,也佔用掉大量執法資源,但最終的處罰力度往往不盡如人意。

2017年,根據阿里提供線索進行刑事打擊的製售假案件共740件,確認有刑事判決的63例案件中,129人獲刑。而被告人從被採取強制措施到宣判的平均辦案時長約344天,最終判實刑的有25人,僅佔19%。

“從這個角度看,淘寶網訴楊某、李某某案耗費了大量社會資源,對其窮盡一切手段追責、讓其傾家蕩產,對售假商家能起到較好的警示作用。”阿里巴巴集團高級法務專家張譯文表示。

據悉,在阿里巴巴內部,有個民事追訴的項目叫“追殺三千里”,即不管售假者逃到天涯海角,即使刑事追究完畢後,也一定要追究其民事責任,要把法律手段用盡、用足。

阿里對打假的態度,就連瑞士奢侈品巨頭斯沃琪集團CEO尼克·海耶克都不吝讚賞。近日,他在接受美國財經新聞頻道CNBC採訪時表示,中國電商巨頭阿里巴巴集團正“積極打擊”假貨,而其美國競爭對手亞馬遜在這方面做得不夠好。

張譯文在接受採訪時透露,2018年阿里巴巴將繼續加大起訴售假賣家的力度,並於年初啟動起訴售假賣家專項,對售假賣家的起訴將是持續的、不間歇的,只有起點,沒有終點。

關於淘寶店鋪售假: (一)有確切證據證明賣家出售假冒商品且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二)有確切證據證明賣家出售假冒商品的,每次扣十二分;

(三)同一賣家在三天內被同一權利人投訴所發佈或使用的商品、信息、店鋪名、會員名等涉嫌侵犯其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的視為一次投訴,投訴成立的,每次扣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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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兩句話:

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行萬里路不如閱人無數,閱人無數不如名師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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