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不壓正》幕後隱藏的俠女連環三案:第三案——俠女脫罪案

咱們前兩期的大錘說史,大錘已經為列位讀者聽友,講述了姜文導演的電影《邪不壓正》中涉及的民國時期著名的施劍翹替父報仇故事。我們之前也說過,這個簡稱為施女報仇案的轟動一時的民國大案,實際上是由跨越十年的三個案件連環構成,前兩期大錘已經講述了其中的前兩案,也就是軍閥俘殺案和施女報仇案。

本期,咱們講述這個俠女連環三案的最後一案:俠女脫罪案。

《邪不壓正》幕後隱藏的俠女連環三案:第三案——俠女脫罪案

上回書大錘說到,施劍翹在天津居士林佛堂內三槍擊斃過期軍閥孫傳芳,然後就在兇案現場散放自己替父報仇的傳單,還讓當時在場的居士林和尚去報警,她自己則停留原地,直到警察趕來,束手就擒。

按照常理來說,施女報仇案到此就應該完結了,仇人被槍殺了嘛。但是並沒有,圍繞施劍翹該怎麼處理,又引發了一連串令人意想不到的軒然大波,並最終構成了又一樁奇案:俠女脫罪案。

《邪不壓正》幕後隱藏的俠女連環三案:第三案——俠女脫罪案

起初,天津地方法院負責審理施劍翹刺殺孫傳芳一案。孫傳芳一方的律師認為,施劍翹蓄意謀殺孫傳芳,應判處殺人罪從重處罰。而施劍翹一方的律師則認為,施劍翹有自首行為,理由是施劍翹槍殺孫傳芳之後沒有其他危害他人的行動,而且還讓在場和尚去報警,在當地警察趕來之後也沒有做任何抵抗,主動繳槍。

天津地方法院最後綜合考慮了幾個方面的因素,施劍翹確實殺了孫傳芳,但是出發於替父報仇的傳統孝道觀念,跟一般性殺人狂魔有很大差別,同時也確實有自首情節,因此最後判處施劍翹有期徒刑十年。考察施劍翹行刺時期的民國實體法律,殺人犯最高可判處死刑,然後次一級可以是無期徒刑,最低檔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從這個角度來看,天津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已經是比較從輕的判決了。

《邪不壓正》幕後隱藏的俠女連環三案:第三案——俠女脫罪案

但是,天津地方法院的這個判決屬於一審判決,原告被告對這個結果都非常不滿意。原告孫傳芳那邊認為,判決過輕,而且要求施劍翹一方必須承擔孫傳芳喪葬費等各類賠償;而被告施劍翹這邊卻認為判決過重,他們聲稱孫傳芳就是一個國賊王八蛋,施劍翹幹掉了這樣一個人屬於為國除害,法庭沒有考慮其正面意義。

於是案件又被上訴至河北高等法院二審。

就在刺殺案雙方家屬律師糾纏不清的時候。真正能夠影響這樁案件走向的力量角逐,開始了。

《邪不壓正》幕後隱藏的俠女連環三案:第三案——俠女脫罪案

起初,施劍翹在當時民國公眾視野中,只是一個報私仇的婦女。當時的天津市公安局長就對記者說:這種暗殺報仇之風,實在不能助長,否則今天施女為父報仇,明天孫傳芳後代為長輩報仇,後天施女後代再來反殺,以此類推,冤冤相報何時能了又如何得了。

應該說,這些觀念是符合現代法律潮流的,但是在當時,這樣的聲音很快就被更大的媒體和公眾聲音所淹沒了。後來的歷史學家在評論施女報仇案的社會參與時乾脆這樣說:在當時大眾媒體盛行的時代,施女復仇從一開始就成為了公眾消費的對象。

《邪不壓正》幕後隱藏的俠女連環三案:第三案——俠女脫罪案

施劍翹在獄中多次接受記者採訪並舉行新聞發佈會,其表現完全不是此前公眾所設想的裹小腳的傳統婦女形象,而是短髮旗袍、端莊識禮、喜好讀書的先進、正面女性形象。

這在當時的中國引發了巨大的社會反響,起初上海《申報》報道此案時只是稱施劍翹為“婦人”,後來在案件審理期間又稱為“兇犯”,再後來隨著施劍翹正面形象的逐步確立,已經變成了“施劍翹”這樣的中性稱呼,等到施劍翹最終被施放之後直接變成了“女士”尊稱了。

而且施劍翹以一個知識女性的形象,卻能夠苦心孤詣十年,完成目標的尋找、甄別、刺殺等一系列複雜行動,這案情本身就具有極大的戲劇性和曲折性,充分反映了一個女性無比的堅定與執著,這對於女性解放運動當時剛剛起步還不久的近代中國來說,更顯出了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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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全國上下為施劍翹請願求赦的信息鋪天蓋地而來。諸如安徽同鄉會、各縣教育會、婦女會、總工會等等,紛紛致電國民政府,這些求情請願電幾乎是清一色的理由:孫傳芳是北洋餘孽,曾經禍國殃民罄竹難書,窮兇極惡罪無可恕,國民政府成立以來孫傳芳一直逍遙法外,這一次施劍翹替父報仇,乃是替革命除去一個大惡人,云云。

孫傳芳現實中不僅中了施劍翹三槍,在死後的社會輿論中,他當軍閥幹過的事情又這樣被人來出來反覆鞭笞,屬於第二輪再次中槍。

這種情況實際是施劍翹三槍打死孫傳芳的同時,也揭開了南京國民政府此前對北洋軍閥統治時期清算不徹底的舊賬,因為當時國內外軍閥勢力盤根錯節,北伐又不徹底,國民政府內部又忙於新軍閥內戰,因此像孫傳芳張宗昌之類的舊軍閥並沒有得到一個明確的清算。這個歷史舊賬,終於在施劍翹射出的三槍中得到了大爆發。

《邪不壓正》幕後隱藏的俠女連環三案:第三案——俠女脫罪案

一時間輿情洶洶。河北高等法院二審此案,又改判為施劍翹有期徒刑七年。這個結果,孫家不幹,施家也不幹。雙方繼續上訴。

結果就是省一級的婦女會、教育會也介入其中,大發求情電,大罵孫傳芳該死,總之已經輿論徹底變成了施劍翹殺孫傳芳殺的好殺的妙殺的呱呱叫。如果只是這些社會輿論,也就算了。到後來,連馮玉祥、張繼、李烈鈞等當時的國民黨大佬數十人,連名要求特赦施劍翹,這個力度就比較大了。

這個時候的施劍翹,已經不僅僅是替父報仇的施女,而且是為國除奸的女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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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俠脫罪案的全過程中,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容易被人忽略。那就是施劍翹報仇的前後,正是華北危急、日本侵華的關鍵時刻,日軍步步緊逼,華北步步後退,當時就有人提出:我們已經昏昏沉沉快死掉了。國民已經不知道什麼叫做仇和恥了。幸虧還有一個施劍翹女士,打了幾槍,振作一下。

一個弱女子可以十年報仇大軍閥成功,一個民族能不能面對日寇來一個十年大仇得報?這是施女報仇案對於當時的重要影響之一,也是歷史急於求解的問題。

《邪不壓正》幕後隱藏的俠女連環三案:第三案——俠女脫罪案

1936年10月14日,國民政府發出特赦令如下:為施劍翹因其父施從濱過去為孫傳芳所害,趁機行刺,以復父仇,事後坦白自陳,其志可哀,其情尤可原……施劍翹原判處徒刑七年,免其執行,特予赦免。

《邪不壓正》幕後隱藏的俠女連環三案:第三案——俠女脫罪案

在監獄裡不足一年的施劍翹出獄,俠女脫罪案,至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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