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倒逼机构尽职 有机构从未对重仓股实地调研

实地调研可能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在退市新规实施之后,上市公司的突发退市风险骤增,对于重仓股,机构一次都不进行实地调研未免有些过于荒诞。

本刊记者 易强/文

7月27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下称“《决定》”),“自2018年7月27日起施行”。

3月2日,证监会已就上述《决定》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所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下称“退市新规”),其新增第五条有如下表述:“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暂停上市、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做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至“退市新规”于7月27日正式发布时,其第五条已进一步细化,即“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被限定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显然,这一处改动使得“退市新规”更加严厉,同时也更具操作性。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早在2017年8月28日证监会第5次主席办公会议上,上述《通知》所附“退市新规”即经审议通过,但不知出于何种原因,直至2018年3月2日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退市新规” 之所以自7月27日颁布之日起立即施行,其第五条之所以会进一步细化,与ST长生(0002680.SZ)“疫苗事件”的影响有重大关系。

而“退市新规”的颁布与施行,不仅将对上市公司的行为形成巨大约束,更要求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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