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公攤面積是誰發明的?合理嗎?

公攤面積是分攤的公眾共用面積的簡稱,他與套內修建面積之和構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築面積。

公攤面積包含電梯井、樓梯間、管道井、配電室、走廊、門廳、垃圾道,為該棟樓效勞的管理用房、公共用房。

在有電梯的板式小高層建築中,公攤面積比例通常在15-20%之間。
在有電梯的板式高層建築中,公攤面積比例通常在18-25%之間。
在有電梯的塔式小高層建築中,公攤面積比例通常在18-22%之間。
在有電梯的塔式高層建築中,公攤面積比例通常在20-30%之間。

房改房的公攤比較低,通常按照10.65%計算公攤的。如果上市的房改房尚未繳存公攤,那麼上市交易的時候按照套內面積的10.65%計算出公攤,新的房產證的建築面就會加上公攤了。

3.公攤有什麼不合理

很多人認為我買房,要的是套內的那部分面積,這個才是我真正想買的部分,這是居住的需要,其他的部分我不想購買,可是現行制度強迫我必須購買,所以非常不合理。

公攤面積讓人很不安的部分,在於公攤面積的不確定性,套內面積,甚至本樓的公攤面積還可以自己測量,但是本小區的公攤實在算不清楚,說你的公攤是多少面積,你其實很難知道到底是否準確。

如果計算公攤面積僅僅是文字遊戲,那麼最損害業主利益之處在於,很多收費按照建築面積計算,可是這些公攤部分沒有提供這些服務啊。

比如暖氣費,公攤部分有提供供暖服務嗎?可是收取暖氣費是按照套內面積加公攤面積的建築面積來計算的,未提供取暖服務的公攤面積和套內面積收費標準居然一樣。

還有物業管理費,也是按照建築面積計算的。可是部分公攤部分沒有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啊,或者說提供的服務少了很多,為何又要同價格收取呢?

更何況,公攤部分也是和套內面積一樣的收取房價,需要真金白銀的掏錢購買這些說不清楚的費用,實在讓人覺得非常不合理啊。

所以很多人呼籲取消公攤面積,直接按照套內面積計算一切面積相關的費用。

4.公攤有合理的一面嗎?

如果打個比方,你去飯店吃飯,你想吃的是美食,公攤好比是裝美食的碗碗碟碟,你不想要公攤部分,可是一旦去掉公攤,可是你還可以好好地享受美食嗎?

部分國家沒有公攤,他們在計算相關數據的時候,完全看套內面積,其實,計算公攤也有一些好處的。

比如,你會發現房價比較便宜。

舉例:一套10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子,套內面積80平方米,價值500萬,顯然每平方米的單價是5萬元。可是取消公攤,直接按照套內面積計算,單價就上升到了6.25萬元。你是否覺得房價瞬間高了很多?一下子就不好了?在當前強力調控政策下,取消公攤顯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還有取暖費也是如此,取消公攤面積,每平方米的取暖費一定會漲的,所以取消公攤對於老百姓來說,談不上佔便宜的,尤其即便計算套內面積,又有幾個人會真心去測量家裡的面積呢?

5.公攤會消失嗎?

上面已經分析了,公攤有利於降低房價,故而短期內不會取消的。存在就是合理的,我們要的也不是非要取消公攤,而是有關的收費合理吧!是否取消公攤面積,對於我們的生活不會有大的影響的!該支付的有關費用還是一樣的付出,不會因為取消公攤面積二減少。

當然了,如果有一天讓我們選擇是否取消公攤,嗯,南房叔也會投票選擇取消的,寧可單價高一些,但是明明白白的透明消費,心理會覺得公平公正一些。


公攤這個問答,南房叔每一個字都是親自手敲的,絕無任何抄襲嫌疑,歡迎閱讀,覺得好,歡迎關注,點贊,收藏,轉發

南方房產


這個問題我們一個一個來看。

首先,什麼是房子的公攤面積?公攤面積包括哪些?

公攤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層、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

通俗一點解釋,公攤面積就是你們這棟樓所有的房屋產權人所公用的建築面積。

其次,它是怎麼來的?

對於這個問題,目前向無明確來由,也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出臺。因公攤面積的不明確,使其成為房地產交易過程中爭論的焦點。

不過根據網上流傳的說法是著名的英國商人嘉誠·李在香港率先發明的。

然後,又因為這個概念非常切合房地產商、物業公司等人的利益,便收到了他們的熱烈擁躉。

再者,公攤面積合理嗎?

個人覺得不合理!

按照一百平房子20%的公攤率來說,意味這我們得到的實際室內面積只有80平左右。這多出來的沒什麼用處的20平假如按一萬每平來售,摺合下來就是20萬。

可這對任何一個老百姓都不是小數目。

可能有的人會說,如果沒有公攤面積,那房價每平可能會上浮30%~50%左右還不是一樣。

是的,但就筆者而言,寧願高一點的房價,也不要玩這些虛的。

最後,目前市面上的公攤率多少合理?

1、多層建築:7層以下住宅公攤率為7%~12%;

2、小高層建築:7~11層住宅公攤率為10%~16%;

3、高層建築:12~33層住宅公攤率為14%~24%;

4、別墅:公攤率為1%~8%;

對於,公攤面積,你又如何看呢?

歡迎大家留言探討!


鹿遙知林深


很多富人住的別墅,屬於個人的私家花園,從幾十~至幾百平方米,都不是公攤面積,這些私家花園的面積既不交稅又不交物業管理費,反而住在樓裡的要買公攤面積,還要交公攤面積物業管理費,這是極大的不公平。


hn71


嚴格的說,公攤面積應該由開發商承擔,開發商開發時已經把公攤面積計算好了,在商品房總開發成本里,公攤面積再讓買房者買是強賣行為,買房者的是房屋建築面積,超出建築面積的都應該由開發商承擔。


我的徒弟候亮平


前幾天看了一個李嘉誠賣地的新聞,看了下面的評論,有評論裡說這個公攤面積是李嘉誠發明的。其實合不合理並不重要,如果開發商不給你算公攤面積只給你算使用面積的話,那房子的價格又要漲了。比方說你買的房子有公攤面積跟你算5100每平方,如果給你去掉公攤面積按使用面積算的話他肯定要賣你6000。總之開發商不賺錢是不會賣你的。


老婁談熱點


說,公攤面積合不合理?沒有任何意義,“羊毛出在羊身上”,開發商建樓所用的所有成本,都要成倍的加在買房者的頭上,不會白白給你一分錢!他們不在這個方面上扣你的錢,也會在另一個地方上扣你的錢,總之,他們是不會賠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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