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學生生日邀同學游泳全部溺亡,有網友建議減少家庭作業,加大運動課程,你怎麼看?

讀客文摘


首先我對這三個安康的溺水同學表示惋惜,真的心痛!前些年我一個二年級學生也是在暑假期間溺水身亡的,家長是很長的一段時間常常沿著河邊哭上哭下的,這種痛苦應該是包含了家長對自己疏忽大意沒有管教好孩子的內疚。



我們都一直希望能減少這類甚至都可以威脅到學生生命的安全事件發生。

學校也是一直在努力,開展各種專題講座,通過主題班會課、心理健康課等課程並配以日常的各種說教,還加上非常重視利用網上安全教育平臺,讓學生做各種安全作業來提高學生安全意識。老師們已經忙到不行了,整天還各種組織學生演練,一會防火災演練,一會又防地震演練的。

期末了,把學生送回家長身邊時還不忘給家長一封信提醒家長假期一定注意孩子的安全。


但是這位網友也太會扯了,居然扯上老師佈置的家庭作業上來,說要加強運動課。

那關於安全問題需要防的多著呢!防火、防溺水、防觸電、防盜、防中毒、防撞車、防爬樹摔……

學生出現了溺水身亡就要增加游泳課,那學生出了爬樹摔下就要開爬樹課了?

有的學校還在暑假開始時為了防止學生溺水事件就讓老師去巡河,這也要求老師做得太多了吧?


你說要開運動課程,開個游泳課程吧?先不說設施條件的事,好!學校擠出時間開運動課。但是學校能保證每個孩子都學會嗎?像讀書成績一樣總有差生,然後暑假到了,家長說學校開了這運動課,更不管孩子游泳的事了,出了溺水事件那就會鬧翻天,真正把全責都扯到學校來了。

就像這幾個溺水的學生一樣,就在學校各種教育的情況下,還沒提高安全意識,不懂珍愛生命,是屬於品行上的差生了,這也是需要家長家庭生活中配合管教的,居然連學個游泳都要放學校的課程上來了?那為什麼不用暑假家長送去學呢?把所有教育的事都推給學校嗎?



還有問下:真的是因為老師平時佈置的家庭作業與暑假的作業太多了影響到無時間去學游泳嗎?不是都有時間跟同學一起外出游泳嗎?

危險無處不在,你們不可能讓學校開各種運動課呀!家庭教育配合學校教育齊抓共管一起教育孩子吧!


採山30186416


學生游泳溺亡,與家庭作業量,亳無瓜葛。網友這個說辭,純屬胡說八道,也有把學生溺水責任,推御給學校老師,實在陰險。

現在的學校老師,成了無限責任人,學校成了“無限責任公司”。由此可見,當前的學校教育,在沒有法律保障之時,任何人都可以把孩子的事情訛上老師。唉!老師們,你們真是無辜。

暑假學生生日,邀三同學到家裡相聚,作為家長肯定清楚。而聚會之後,到江河(偏闢之處)游水,家長也應該知道。可是,作為家長此時,卻不阻止,任由他們自己處理。結果,這幾隻旱鴨子溺水而亡。這件事,家長有不可推御責任。

近幾年,每間學校,在假前,都有講安全教育。條幅宣傳,不能私自到江河、山塘水庫游水。然而,這幾個學生,卻以身試驗,挑戰老師教育。那真是他們被“鬼催命了”。

事件之中,也可看出。初二學生生日聚會,說明西方的習俗,已影響我們生活各方面。初二學生個子高大,家長多以為孩子懂事,都會放手讓孩子自行管理。在“鳥籠長大的小鳥,怎知外面風險”,雖然老師天天講,真正起作用的家長,卻不作為,從而使孩子發生事故。

事故發生之後,有些網友,認為老師佈置作業多所至。這簡直胡說八道,近幾年。老師也很少佈置暑假作業了,可能部分城裡重點學校有些。然而,你就說學生溺水,與老師你佈置作業有關。純屬陰險惡毒。


憤怒野虎


第一、事發時間在暑假期間,這段時間也是學生溺亡的多發季節,而這段時間學生在校外的任何意外傷亡,是沒有辦法歸責到學校身上的。根據法律規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前提必須是在校內發生人身侵害事件,才可能因為學校存在過失的情況下需要對侵害事件承擔責任。

第二、對於部分網友說的減少作業,加大運動量的倡議我認為沒有什麼意義,因為老話常說“淹死會水的,打死會拳的”,加大運動課程無非是讓學生學會游泳,但是恰恰容易出事的就是會游泳的人,因為過於自信所以往往導致悲劇發生,相反不會游泳的人因為心生恐懼,往往不會涉水反而不容易出事。所以加大運動量的倡議沒有什麼價值。

第三、真正能夠減少悲劇發生的就是不要讓未成年人單獨下水,即使下水也必須有成年人的陪同,而且儘量避免野遊,選擇正規的游泳館進行體育鍛煉也許會更好,對於沒有條件的,可以帶個游泳圈去野遊,一旦發生事故至少也能夠多一層安全保障。

最後,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沒有人希望悲劇的發生,可是悲劇總是在你我不經意間就突然發生,所以為了避免悲劇的發生,切記安全第一!


麋鹿說法


夏天的到來帶來了炎熱的氣候,平均三十多度的氣溫的確讓大家受不了,有空調的地方還好,出門在外面溜達絕對是一種煎熬,解暑降溫的方式有很多,游泳沖涼絕對是大多數人最想做的,連大人對夏天游泳都充滿誘惑,更不用說心智還沒有成熟的學生孩子了,自制力差一點的基本上都是擋不住這種誘惑,只要有這方面的條件,冒險下水游泳就沒有什麼奇怪的了。


俗話說淹死的大多數都是會游泳的人,反而那些不會游泳的人淹死的幾率比較少,因為不會游泳的人對深水有一種恐懼感,正常情況是不敢下水的,所以出事的幾率就比較少,會游泳的人不一樣,大多數情況下會游泳分為有人教和自學,有人教會游泳不代表膽大,自學的人才是膽大的人,這些人比較自信,所以在做一些事情的時候都有一種盲目的自信,還有僥倖心理,置危險於不顧,這種人是最容易出事的。

像小孩游泳溺水的事情每一年都會發生無數起,而且每一年夏天都會有一些學生因為游泳而消失,不是說現在的孩子在這些技能上弱,也不是說現在的小孩自我生存能力差,更不是說現在的小孩不懂得游泳的危險性。像游泳溺水的事情過去一樣存在非常多,只不過以前的信息傳播沒有那麼發達,所以發生的一些意外的事件的時候只是在當地周邊傳播,很難像現在這樣到網上,所以才感覺現在這種意外的事情多,只是一種主觀性的錯覺。


其實小孩溺水的事情跟所謂的運動課多少其實關係不大,就算一個星期多幾節體育課也無濟於事,畢竟有游泳池的學校都在高校,在普通的中小學根本沒有這個條件。為什麼小孩子容易溺水呢,主要還是對危險性的認知不夠導致,盲目的自信和一種潛在的僥倖心理誘使一些人認為這種危險離自己很遠,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或者身邊,所以會使得一些青少年直接按著自己的性子去做一些有危險的行為,意外基本上都是這樣來的。當然在正規游泳池裡面溺水出事的孩子也不少,雖然有大人家長看護,但是往往因為一些家長分心到手機上面疏忽了孩子,導致了一些悲劇的發生,這些跟家長是有直接關係的。

像游泳溺水這種事不只是在農村地方多,其實城市的也不少,不是說條件限制的原因,對於那些喜好刺激和冒險的人來說,就算沒有條件這些人也會想方設法去創造這種條件的,特別是一些十多歲的學生,正在叛逆好動的年齡,對一些東西更是喜歡去挑戰,一個學期的壓抑好不容易放假了肯定會找各種各樣的事情來放鬆,大家可以想象根源出在哪裡。


父母當然也不可能每分每秒都跟著小孩,畢竟要工作和做其他事情,所以這些意外的發生也不能怪家長管的不好,跟學校的體育課多少也沒什麼關係,主要還是要怎麼樣讓孩子理解野外玩水游泳的危險性,怎麼樣去讓孩子提高自己的控制力,去抵制這種危險的誘惑,怎麼樣去引導小孩的注意力把精力轉移到其他方面,這才是學校老師和家長最應該做的事情。


無法超越的足跡


每當看到類似新聞,心裡都為其家人感到痛心,因為也曾親眼看到因河中洗澡溺亡,而家人撫屍痛哭的場景,是那樣的撕心裂肺,那樣的後悔與無奈,既恨孩子不聽話,又疼孩子小小年紀天人永隔,孩子可能就這樣走了,可真正帶來永久傷痛的是父母呀。



關於8月3日安康的三名孩子溺亡,只能說是孩子貪玩和不聽老師及家長一直以來的管教,但是和題主所說的作業多少和運動課程沒有絲毫關係,也不要動不動把孩子出現了問題給引到學校和老師的身上。

大家請看下圖事件描述:

時值盛夏,每年在這一時段都會出現溺水身亡的現象,尤其10多歲的孩子,沒有對潛在危險的防範和預知能力,對於陌生的水域環境可能連大人都很難做到不出現任何問題,更何況什麼都不懂的初中孩子。



希望一個個血的教訓可以真正對孩子們起到教育的作用,對於孩子他們可能不懂得生命的重要性,還是需要家長對孩子監督嚴格一些,假期學生離開了老師的監督,就像脫韁的馬,玩的會更加瘋,也會把那些教訓完全拋於腦後,甚至專門玩平時家長不讓玩的,這些是每個家長都需要時刻注意的。


孩子是每個家庭的未來,也是每個家庭的全部希望,尤其只有一個孩子的家庭,更呵護得像一個小皇帝,導致很多孩子任性妄為,不聽勸導,最終導致發生無法挽回的結果,在愛孩子的同時一定學會怎麼教育孩子!

大家如有其他見解,請於下方回覆交流。可加我關注瞭解更多奇趣新聞,記得點贊喲!


遇我得福


我認為也是應該減少家庭作業,現在的孩子從上幼兒園開始就有家庭作業,作業越來越多,書包越來越重,每個代課老師好象比賽似的給孩子佈置作業。孩子從學校放學回家就坐在家裡寫作業,孩子放學後根本就沒有玩的時候,到了初中高中就整天的泡在題海里。這種為了考試而學習的機制好嗎?

這種機制它扼殺了孩子的天性,也制約了孩子的想象能力。

學校應該注重孩子的全面教育,在學習文化課的同時也給學生學點安全教育課程,(防拐騙,游泳的安全,地震的知識)讓學生有自我保護和防範的意識。謝謝!


桃子175849549


學生溺亡確實讓人痛心,警鐘長鳴!

但問題中網友的建議有點莫名其妙。

減少家庭作業,加大運動課程,和孩子溺水八竿子打不著。

漢濱孩子們溺亡的直接原因是,孩子私自結伴野泳。

根本原因是,家長沒有盡到監護人的監管責任。

不能出了事,就把責任推給學校和老師。

漢濱區教體局在暑假前,已經發出《致家長的一封信》,反覆強調禁止學生私自游泳,並要求家長履行監護責任。

因此,暑假期間,孩子不聽教育,家長無視忠告,是溺亡事故的主要責任人。

老實說,事故後追究誰的責任,意義已不大,鮮活的生命永遠不能挽回了。

安全教育重在防患於未然,而不是孩子沒了,就討論如何追責或者說“一路走好”的屁話。



那網友建議提到,加大運動課程。如果這運動課程是指游泳教育,還是有建設性的。

現在的學校教育,都以文化課為主,生存教育幾乎為零。

學校的體育課,就是跑跑步,打打球。在安全的狀態下,進行有限的體育活動。

事實上,大多數學生都不會游泳。

也許是條件和師資的限制,絕大多數的學校都沒有開設游泳課程。

游泳是一項重要的生存技能。

學校只教文化知識,不教生存技能,這是當今教育的遺憾弊端。

學校安全教育,僅僅停留在書面上和口頭上。只是在課堂空口白話講“防溺水安全知識”,學生能接受多少?在遇到真正危險時有多大幫助?

所以,在中小學普及游泳教育課程,很有必要。

我在此呼籲學校增加孩子生存課程,培養孩子自救謀生能力。

防範孩子溺水悲劇,需要社會、學校、家長群策群力,共築防護線。

單靠救援隊在江邊巡邏,成效畢竟是有限的。如果孩子在偏僻的地方溺水,不能自救,就是死路一條。

提高學生避險意識,加強孩子的監管,同時,讓學生掌握游泳及自救技能,才能有效減少溺水事故的發生。

――我是“小李滔滔”,歡迎關注點評。


小李滔滔


每年暑假,幾乎都有學生匿亡事件,令人痛心不已。雖然放假前,學校無一例外都做了安全教育工作,和家長也進行了相關的溝通,但總是防不勝防,以至於有些地方還出臺了荒唐過分的教師巡河制度。究其根源:家長監護不到位,安全教育效果不良。本次安康學生匿亡之後,更有人提出了這樣的意見和建議,令人大跌眼鏡。如今的學生作業確實多,運動課程少,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和學生匿亡似乎關係不大,更不是直接原因。如此解決學生匿亡問題,有隔靴搔癢之嫌,還是請家長們負起監管責任,確保孩子暑期安全吧!至於加大運動課程,是必要的,但要根據各地情況,合理選擇,不可一刀切都上游泳課,或者亂拔毛。


閒潭落花110063461


夏天是兒童和學生溺水的高峰期,家長們可得長點心啊,剛剛才看到一個新聞,一對雙胞胎在海灘失蹤,現在已經發現一個小女孩的屍體了,這是何等的人間悲劇



首先要強調的一點,學生在放暑假時出現安全問題,與學校無關

現在有那麼一個趨勢,就是隻要學生出事,無論在何時何地,家長都能找到學校要求學校承擔責任,這其實是錯誤的。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學校是在一定情況下才需要對學生的安全承擔責任,第一是要在學校學習生活期間,意思就是離開學校以後就不屬於學校的管轄範圍了,第二即使是在學校學習生活期間,如果是因為非本校人員的侵權例如是外面的人進來傷害了學生,家長也是需要先讓直接侵權人承擔責任,然後學校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需要承擔補充責任。

因此,並不是說在什麼情況下學校都要對學生的安全承擔責任,當放暑假回家的時候,學生已經脫離了學校的監管範圍,因此這個時候要承擔起安全監管責任的應該是家長而不是學校

網友提出的要減少作業,加大運動課程,這個就有點牽強了

孩子的溺亡是因為孩子的貪玩和家長的疏於監管,這個和作業的多少無關,照這樣說,我還提出要增加作業,讓學生沒空出去玩呢!

不過加大運動課程這個確實很有必要,特別是游泳課程,我是建議把中小學生的游泳課納入必修的體育課的,因為孩子的天性貪玩,他們經常會脫離家鄉的監管去玩水,而每年因為不熟悉水性而導致溺水死亡的孩子實在是太多太多了,如果孩子是會游泳,也許會安全很多……


李欽宇


每每聽到這樣的消息,除了心痛還是心痛,花一樣的年紀就離開了世界,離開了親人朋友,同學老師。給家庭帶來了無盡的痛苦,白髮人送黑髮人,真的讓人肝腸寸斷,追悔莫及。

像這樣的事情已經不是個例,為什麼悲劇會接二連三的上演,總是阻止和杜絕不了悲劇的發生呢?學生在假期之間,所有的照顧責任應當由家長來承擔,並且在放假之時,學校已經給家長下發了《告家長的一封信》,明確告訴家長照顧好自己的孩子,並告誡家長不要帶孩子去河邊玩耍或者戲水。同時由於慘痛的教訓,相關政府部門也是再三的發文,嚴謹家長帶小孩去附近的河邊或者池塘游泳。兒童溺水的事情已經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但為什麼還是有家長帶孩子去河裡或池塘玩耍的,為什麼總是不看好孩子,讓孩子獨自去河邊,作為家長的安全意識是如此的淡薄,更何況是未成年的孩子,他們對風險的判斷和防控更是可想而知,對風險的預知能力也是有限的。

如果非要帶孩子去玩水,可以去專門的遊樂場去玩,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去玩,畢竟專門的遊樂場的安全措施相對來說還是完善的。

雖然悲劇接連的發生了,但如果說是因為學生的課業負擔重,學校應該減少學生的家庭作業,開設一些運動項目,我認為此舉有些小題大做,過猶不及。如果這樣做的話也有些顛倒黑白是非不分,將會本末倒置。孩子溺水與課外作業多之間並沒有必然的聯繫,也沒有因果關係。同時學校在現有的條件下開設的體育課,也就是鍛鍊身體,在體育課上也有專門的一些運動項目。如果說讓學校因為此事專門開設游泳課程的話,我覺得綜合各種因素,從多方面考慮還是不成熟的。

希望每一個家長都引以為戒,吸取慘痛的教訓,照顧好和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夠採取一些可行的措施,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讓悲劇不要再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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