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小區新房變水簾洞,漏水一年沒人管,業主:心涼

美猴王的洞天府邸名曰“水簾洞”,鄭州一市民新買的房子也有此“配置”。但業主並不領情,“這樣的神仙居所,我等凡人無福消受。” 一年多來,天上一下雨,他屋內就水流連連,這樣的房子住著,“漚心。”

鄭州一小區新房變水簾洞,漏水一年沒人管,業主:心涼

【反映】 房子漏了一年都沒修好

這幾天的陣發性暴雨,讓不少市民在猜測何時能帶走酷熱。而對市民張先生來說,每一次下雨,他的心“都在發涼”。

“人家是一下雨就往家跑,我是一下雨就沒地兒去。”張先生遭遇了有家不能回,即使回了也沒地兒住——房子漏水。

尤其是臥室,稍微下大一點,裡面就漏得到處都是水,床頭櫃都被淹了,根本無法入住,只好一家幾口人擠到兩個漏得不是那麼厲害的小臥室裡。

這種情況,從去年就出現了。當年的7月份,張先生的新房裝修完畢,舉家搬遷,也剛好碰上雨季,“當時不太厲害,就是滲。”

向開發商反映後,“就進行了一次簡單的修補”,根本無濟於事。

之後,便無人管問,一直到今年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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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實】 房間都有漏水痕跡

張先生的新家位於新鄭市祥雲路與新鄭快速通道附近,小區名叫“浩創梧桐郡”。

小區內綠植幽幽,環境不錯。進入張先生家,卻是另一番景象: 陽臺、客廳、廚房、衛生間……幾乎所有位置的天花板,都有過水的痕跡。主臥室更是一片狼藉,大塊的白灰掉落,床上枕頭、被褥已被漚得變色,天花板也變成了大花臉。

牆角縫隙開裂,殘留有水過汙漬。陽臺和臥室的櫃子都被水浸泡變色,“我們現在最擔心的還是中央空調,線都在天花板裡面走的,不知道泡成啥樣了!”張先生的妻子稱,她找過物業多次,都沒有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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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因】 漏水可能是防水沒做好

張先生家在15樓,上面還有3層,為何會一直漏水呢?

“防水沒做好唄!”張先生認為,漏水的根源在16樓,也就是他家樓上。由於該住戶並沒有裝修居住,陽臺也沒封閉,只要一下雨,水就往屋裡灌,緊接著積水就往張先生家滲漏。

張先生也從事裝修行業,他認為,16樓住戶的陽臺和臥室相連,中間的一道推拉門與地平,根本起不到防水的作用。

另外,他還認為,衛生間是必須要做防水的,現在連衛生間都漏水,說明這裡的防水工作也沒做好。

對此,河南商報記者也諮詢了一位從事多年房屋設計與施工的李姓工程師。

據其介紹,房屋出現漏水的原因比較常見的有幾種,一種是裂縫滲漏,就是澆搗混凝土時沒有控制好溫度,或者是沒有按照設計及規範做好沉降縫。

另外一種就是防水層沒有做好,“有的是防水材料不合格,有的是施工過程中沒有按照設計,比如這個地方需要有一定坡度自由排水,施工或者設計時忘了找坡,做成了坑或者平的。”

對於張先生所遇到的情況,他認為設計或施工中存在一定問題,“既然是開放陽臺,一般就要求做好防水,並且陽臺要稍低於臥室。”

【回應】 先治漏再維修後賠償

那麼,16樓積水,15樓的張先生家為何會受如此大的影響呢?開發商又該給出何種解決方案?

8月6日上午,河南商報記者見到了開發商浩創地產售後維修的負責人鄭先生。

鄭先生坦承,他們在此事件中,存在監管失職的問題,“出現這樣的狀況,我們不會迴避責任。”

鄭先生表示,具體原因正在調查,他們會首先在16樓住戶主臥和陽臺間建一道“攔雨牆”,防止雨水再飄入屋內。然後會給張先生維修房屋,“根據情況,他們讓咋修我們就咋給他修。”

對於張先生的各種損失問題,鄭先生表態,這需要雙方協商解決。

當天下午,鄭先生給河南商報記者打來電話稱,經過檢查,房屋出現滲漏的原因是陽臺地漏管道太小,排水不及時造成的,目前其工人已經更換了地漏,並開始在做“攔雨牆”。

【律師】 此事件中,開發商又應該承擔哪些責任呢?

在此事件中,張先生的哪些權益受到了損害?開發商又應該承擔哪些責任呢?

河南予瑞律師事務所李華陽認為,因為房屋漏水,導致張先生家的房屋牆壁和天花板出現過水汙漬、牆角開裂、白灰掉落等情況,並使得床上枕頭、被褥和櫃子浸水變色,這已經嚴重侵害了張先生的財產權。

根據《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建築工程竣工時,屋頂、牆面不得留有滲漏等質量缺陷;對已發現的質量缺陷,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修復。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的最低保修期為5年,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施工企業應當及時履行維修義務,確保張先生的財產安全。

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因此,張先生房屋發生漏水的質量問題問題,開發商應當承擔修復義務並賠償損失。

如果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張先生還可以向人民法請求院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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