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親手把相戀多年的女朋友,嫁給別人做老婆!三年後……

他亲手把相恋多年的女朋友,嫁给别人做老婆!三年后……

浙江蕭山男子嚴某沒有正式工作,好吃懶做,欠下不少債務。沒想到,2014年初,竟有個姑娘晏某和他結了婚。旁邊人私下都議論,說這姑娘看人眼光不好,嫁了這麼個沒出息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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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就在這裡:

結婚快三年,2016年底,因為欠債不還,嚴某和妻子晏某被債主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兩人歸還三筆借款共計185萬元。

庭上,嚴某很淡定,對自己借錢一事沒有否認,但表示眼下沒有能力歸還;倒是妻子晏某情緒十分激動,當庭大喊:“我們是假結婚,這錢我不還!”

可是,談到細節,晏某又開始吞吞吐吐,只是反覆強調這筆借款和她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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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哪有假結婚的說法?

法院一審判決,這筆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嚴某和晏某共同承擔。

晏某不服判決,上訴到杭州市中級法院,理由和一審時一樣:她和嚴某的這段婚姻是“假”的:“我們不住一起的,也沒有發生過關係,連手都沒有拉過!”

晏某的這段話,得到了嚴某的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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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讓我們來看個究竟

原來,晏某原本有個男友,姓吳,兩人已經交往了五六年。

小吳和嚴某在牌桌上相識,嚴某先後向吳借過幾次錢。至於借款的具體數額,小吳說有四五百萬,嚴某說沒有這麼多,兩人之間債務證據也不清晰,總之數額不小。

這筆錢,嚴某一直拖著不還。小吳雖然多次催討,但知道嚴某手頭沒錢,拿他也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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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麼大一筆債啊,說放棄是不可能的。

2013年底,小吳聽到風聲,說嚴某所在的村子馬上要拆遷了,嚴某家正好就在拆遷區域裡。

“拆遷是按人頭算的,嚴某現在單身,拿不到多少人頭款,如果他有老婆,那安置面積和賠償金額就大不一樣了……”小吳心裡小算盤打得啪啪響。

為了鎖定債務,小吳想到了一個“奇招”——讓女友晏某跟嚴某“假結婚”,這樣一來,女友就能分得部分拆遷款,正好拿來抵債。

小吳把女友和嚴某叫到一起商量。女友聽說能拿回錢,沒有表示反對;而嚴某一個人無牽無掛,加上欠錢理虧,也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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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三方達成一致。2014年1月,嚴某和晏某在蕭山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同年7月,晏某把戶籍遷到嚴某家中。

婚後,兩人實際並沒有住在一起,只是村幹部偶爾來走訪或談拆遷條款的時候,晏某會以妻子的身份出現一下。

2015年1月起,村民委員會陸續將拆遷安置過渡費等錢款轉入“女主人”晏某的銀行賬戶裡,而安置房還在建造,尚未進入實物分配階段。

晏某陸陸續續拿到了4.6萬元,事情似乎正按照他們的計劃發展。

然而沒想到的是,嚴某“婚後”依然我行我素,在外四處借錢。債務還不上,他又被其他的債主告上了法院。

這下,晏某傻眼了——自己假結婚快三年才弄了4萬多元錢回來,現在多出一筆“夫妻共同債務”,就算對半分擔,她也要背上90多萬元的債。這筆賬,怎麼算也不划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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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男友小吳一商量,還是趕緊和嚴某撇清關係。

真相就是這麼狗血,法官也很意外:這不是詐騙嗎?

三人借結婚登記騙取拆遷補償款的案子,被法院移交給了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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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吳和晏某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

晏某說,假結婚後騙來的4萬多元錢,她都和男友一起吃喝玩樂花掉了。不過,她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願意把這筆錢還回來。

這件事的最終判決:

近日,蕭山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嚴某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吳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晏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兩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奉勸想的到不義之財的人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別到時候

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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