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讯:2018年6月27日,位于银川市的银地(G)[2018]-21号(以下简称:21号)宅地被宁夏悦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29465万元摘得。
![土拍播报|宁夏悦家房地产以29465万元摘得21号商住地块](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下面和大家详细的介绍下这块宗地的情况
早上约9点45分,宁夏悦家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早上成功竞得银川地(G)[2018]-21号地,使用面积为98214.66平方米,容积率为1≤R≤2,成交价为29465万元,楼面价为2500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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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号宗地的成交报表
该地块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6月7日上午8:00挂牌公告发布,6月27日9:40挂牌截止,今早经过一轮竞价,即被成功出让。地块用于商住或批发零售(住宅70年产权,商业40年产权)。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位置、范围:金凤区金凤十七路南侧,金凤十一街西侧,东至:金凤十一街,南至:金凤十街,北至:金凤十七路
(二)宗地面积:98214.66平方米(合147.32亩)。
(三)土地条件:净地。
(四)规划用途:商住(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五)出让年限: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六)规划指标要求:1<容积率≤2,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审定意见书》(银规设审字[2018]-62号)。
注意事项:
1.竞得人须无偿向银川市人民政府提交公共租赁住房8840平方米(按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5%计算,具体按银政发[2011]161号文件执行)。
2.成交后竞得人缴清全部地价款后30日内由金凤区人民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土地。
3.如涉及地上、地下管线迁移及土方、建筑垃圾清运,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成交价款不包括其他行政规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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