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物業「不服務業主」改「刁難業主」!物業公司爲何如此猖狂?

花上百萬買房,裝修被物業為難,停車被物業為難,甚至裝修包陽臺都要物業指定的牌子,還有所謂的“沙霸”刁難業主

業主與物業甚至爆發嚴重的暴力衝突,物業不應該是保護業主權益嗎?是誰給他們這麼大的權力?

中國物業“不服務業主”改“刁難業主”!物業公司為何如此猖狂?

16年11月5日,南京一小區換物業,業主持盾牌與物業對峙,現場一度發生群毆事件,業主也都是上了年齡的老人。

17年6月20日,成都某小區物業叫10餘“口罩男”闖進小區,亂棍群毆業主4人重傷,最終打人者13人獲刑。

17年4月29日,瀋陽瀋河區文萃苑業委會確定清退物業,物業不認可清退,與業務發生衝突,三名業主受傷,一人頭部傷勢嚴重、現場發現1米多的鐵棍。

17年9月29日, 山東聊城一小區,業主與物業發生衝突,業主委員會主任馬大姐的丈夫被打住院,一位懷孕兩個月的孕婦遭受暴力流產。

等等的新聞事件數不勝數,

那麼物業到底為何這麼囂張?

難倒業主請你們來就是為了給業主“製造麻煩”的嗎?

中國物業“不服務業主”改“刁難業主”!物業公司為何如此猖狂?

事件太多了,小編不一一列舉了,為什麼中國的業主與物業有這麼大的仇恨呢?

1:監管不嚴,法律不健全,有關部門監管不嚴謹。開發商交房後需要物業來管理,大的開發商有自己配套的物業,一般都是物業公司來投標。花了重金的物業進場的物業,自然不可能白白掏錢,這個錢只有從業主身上來,業主本身房子就在這,根本很難鬥過有錢有勢的物業公司。漲物業費還是輕的,有的物業公司要求業主的裝修材料都有限制品牌,要不然不能進物業大門,很是猖狂。

2:業主法律意識淡薄,中國由於社會發展速度較快,人民的法律意識較為淡薄,不知道或者沒時間精力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物權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從《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中,可以看到,有權決定小區物業管理模式的是業主,而不是業委會。

物業管理條例、物權法、業主大會和業委會指導規則中,

中國物業“不服務業主”改“刁難業主”!物業公司為何如此猖狂?

《物權法》第七十六條,《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一條,作了如下規定: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中國物業“不服務業主”改“刁難業主”!物業公司為何如此猖狂?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定義,所謂物業管理,實際上就是公共管理。根據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小區的共有和公共管理權由業主大會來決定。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服務機構,應該按照業主大會的決議來執行。而不是代替業主大會來進行決議。

這一點我們國家相比於外國就差太多了,工人有工會,幫助他們維持合法權益,在美國像我們國家這種管委會反而不重要,因為他們有法院。國外有相當完善的物業配套機制,業主也準時繳納物業費,美國的由於房價太貴,很多人都租住公寓,他們的管理相當健全,當然在你及時繳納物業費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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