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艦撞擊是否可以視爲開戰?

具體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國際法有明確規定:“任何明知會使對方造成傷害並故意實行的行為,都是攻擊行為。對方有權反擊。”當然開戰與不開戰還是主要在於國家的主觀意願。如果真的想開戰,隨便找個藉口挑釁就是可以開戰。如果不想開戰就算撞擊了又如何?就比如1988年蘇軍艦撞擊美艦的事件,事後蘇聯外交部就宣佈“軍艦的舵機失靈”。不過就1988年的軍艦撞擊事件而言,是美艦進入蘇聯國境是一種捍衛主權和榮譽的行為,不算是開戰。

軍艦撞擊是否可以視為開戰?

其實到了這個層面宣戰和不宣戰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比如中日戰爭日本對中國都是“戰而不宣”,是因為是否宣戰,牽扯的東西太多,考慮的東西也太多。當年日本是否對中國“宣戰”,事關中國抗戰戰略,國民政府給予極大關注。但是日本始終沒有宣戰,所以日本在中國的行動即可免受國際法的約束、也不妨礙權利的行使,也可以是一個狡辯的藉口,避免戰爭制裁。這也就是常說的“擦邊球”。“宣戰”對誰都沒有好處,一般都維持一個“合法性”。

軍艦撞擊是否可以視為開戰?

國際法對宣戰的約束太多,總的來說“宣戰”是一個很嚴肅的詞語,一旦“宣戰”很多利益、權利都會失去,國際上給的壓力等等。只要不是正式“宣戰”,就不算“宣戰”。個人觀點“宣戰”只是一種形式,具體的開戰、挑釁等等的行為事實,到我們民間當然可以看做一個“開戰”,並且是無法改變的。

軍艦撞擊是否可以視為開戰?

軍艦撞擊其實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事情,因為軍艦一般都有導彈、實彈等裝備,有點同歸於盡的意思。1988年蘇軍艦撞擊美艦的事件中,蘇聯軍和美軍的軍艦都是小撞擊和擦傷,沒有造成嚴重的損失。而如果再來第二次撞擊就未必是小撞擊了,所以美軍才會調轉方向,全速撤出蘇聯邊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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