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到底有多「坑人」?新華社發文嚴厲質疑!

最近,題為《買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這麼坑的“公攤面積”到底怎麼來的?》的文章在網絡熱傳。

公攤面積到底有多“坑人”?新華社發文嚴厲質疑!

▲文章截圖

27日,新華每日電訊發表評論《“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文中追問:

既然國際上基本都是按套內面積計算房價,為何我國計算房價、物業費等都要包括佔比頗高的公攤面積?

職能部門治理房地產行業亂象之時,能否回應公眾關於公攤面積亂象的關切?

公攤面積到底有多“坑人”?新華社發文嚴厲質疑!

▲《新華每日電訊》截圖

那麼公攤面積到底是什麼?

幾乎在中國,所有人買房都會面臨一個非常奇怪的問題,這就是公攤面積問題。

比如說一個朋友買房,假設他買的是90平方米的房子,有可能他實際拿到手的房子可以居住的面積有可能只有70多平方米,甚至如果是高層電梯房的話,這個面積可能只有60多平方米。

那麼這麼多面積的差額是什麼呢?這就是公攤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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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攤面積的前世今生

從1998年進入商品房時代開始,由購房者分攤購買的共有建築面積,就因不符國際慣例、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設定上限等問題一直為人詬病。

近年來,隨著商品房價格攀升,部分開發商更利用普通購房者對公攤面積缺乏深入瞭解與測算能力,不斷推高公攤面積和公攤係數,使之快速上漲並超過了30%。

2010年,山東高密某樓盤推出後的公攤係數甚至超過52%,使購房者很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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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公攤面積到底是從何而來的呢?

在各種資料中,關於公攤面積的來源幾乎沒有一個肯定的答案,但全世界只有中國內地和中國香港地區使用公攤面積計算房屋面積。

國內媒體上首次出現關於公攤面積的論述是1996年的一次法學期刊上出現的,涉及到一次法律官司,講述的是1993年的一起房地產交易糾紛。

那麼我們可以這麼理解,在1993年之前就已經有了公攤面積這個情況。

公攤面積,長期存在不一定合理

新華社評論稱,誠然,公攤面積問題不是一個新鮮話題,但長期存在並不一定意味著這種做法是合理的。

值得注意的是,公攤面積缺少標準、管理混亂,不僅會讓消費者在購房時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來要支出物業費、取暖費等更多成本。

而隨著房屋精裝修政策乃至未來房地產稅出臺,購房者遭遇到的問題還將進一步加劇,產生的各類矛盾也將愈發尖銳。

有人辯稱,降低或取消公攤面積,可能會讓開發商忽視公用設施部位建設、降低環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設施質量,甚至進一步推高房價。

但國外成熟的經驗表明,在市場經濟中,如果開發商試圖在壓縮公攤面積後佔購房者便宜,購房者肯定不會答應。

為了生存和獲利,開發商更理性的選擇,是根據市場需要造出更好的房子。

至於降低或取消公攤面積會推高“房價”之談,更是危言聳聽。

因為壓縮公攤面積或改成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造成的價格上漲,本身只是一個數字問題,並不會真正提高購房者負擔,相反會降低購房者的未來資金壓力。

公攤面積到底有多“坑人”?新華社發文嚴厲質疑!

其實早在2002年,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就以地方法規的形式,首次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做出明確規定和要求:

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權證應當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

不按這一計價依據銷售的開發商,將被行政主管部門重罰。

過去十幾年的實踐表明,只要制度設計合理,像其他國家一樣按套內面積計價,並非沒有可能。

公攤面積問題積弊已久,越漲越多的公攤面積實質上已經侵佔百姓的利益,也損傷了市場經濟的公平與公正。

近幾年,為回應民眾訴求,廣州、北京等地也開始出現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探索。

人們期待著相關職能部門在研究房產調控政策之時,能正視公攤面積問題,探索更科學、合理的計價方式,切實保護百姓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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