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全國只有重慶的房子沒有公攤面積

為什麼全國只有重慶的房子沒有公攤面積

1.算不算公攤面積,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

公攤面積如何算,合理比例是多少,一直以來缺乏明確規定。這確實在現實中引發了諸多糾紛。

像這次爆款文章所舉的例子,“買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聽起來當然很坑。甚至還有更坑的,2010年4月,新華網曾報道,山東高密市一樓盤,公攤係數超過52%,被戲稱為“史上最牛”的公攤面積。

伴隨著房價的飆升,公攤面積不合理的疑問也在一步步積累。只是,房價越高,開發商做大公攤面積的動力也就越足。這與消費者權益自然構成了一組矛盾。

在討論要不要取消公攤面積之前,我們先看看重慶不算公攤面積的真實情況。

根據規定,重慶的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這很明顯,就是消費者買房時只用支付套內面積的價值,所謂公攤面積自然就省了。不過,問題沒那麼簡單。

西部君特意諮詢了前不久剛在重慶買房的朋友。所謂到底按套內面積還是建築面積計算房價,在現實中不過只是兩種價格標示的標準差異而已。

比如,重慶一般的房產銷售廣告上,也都會分別註明套內單價或建面單價分別是多少(總價一樣),購房合同上也會載明。這與其他地方並沒什麼不同。

當然,按套內面積算的單價肯定高一些。所以,看房屋總價,不管是按套內面積還是建築面積算,消費者支付的購房款實質並無差別。

支持取消公攤面積,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理由,是物業費、取暖費等都是按照建面計算,如果取消了公攤面積,也就意味著業主只需要按照實際使用面積支付物業費,從長遠來看,當然要划算得多。

為什麼全國只有重慶的房子沒有公攤面積

但現實可能又要讓人失望了。我的這位朋友剛繳納了物業費,就是按照建築面積繳納的。為何會這樣?因為房屋產權面積同樣是按照建築面積計算的。

所以,說重慶的房屋沒有公攤面積,至少是不夠準確的。

換種形象的說法,在重慶購房和其他地方購房的最大區別,可能僅僅是重慶的置業顧問們,往往會更突出按套內面積計算這一概念,甚至把贈送和半贈送的面積也算在套內面積裡,讓人產生不要為公攤面積買單的錯覺。

2.到底要不要取消公攤面積?

西部君指出重慶的實際情況,並不是為了論證公攤面積是合理的,就不該取消。

房屋公攤面積概念的由來,目前比較公認的說法,是從香港“引進”的。也有調侃直接稱是源自李嘉誠。

不過,作為“師父”的香港,已經於2013年開始取消了公攤面積的算法,強制要求商品房銷售按實用面積計價。“師父”都改了,我們還不該改嗎?

當然要改。

最主要的原因在於,當前的公攤面積計算,既缺乏統一標準,在測量上又不具有獨立性。說白了主要就是由開發商測算,然後交由規劃部門審批即可。

這就可能導致出現這樣的情況:同樣一個地段的兩個小區,假如房屋單價都為2萬每平米,同樣以建面面積100平的房屋為例,若一個公攤面積是10平米,一個是20平米,那麼兩套房實際使用面積則相差了十平米,大致相當於一間臥室的面積了。

對應的實際使用面積價差則為20萬。這樣做,當然不合理,也容易引發權益糾紛。

為什麼全國只有重慶的房子沒有公攤面積

因此,若按照套內面積進行銷售,也還得對公攤面積進行必要的限制。公攤到底由哪些區域組成,也得在合同中載明。這樣不僅業主知道自己的公攤部分在哪,也有助於明確權益邊界。

所以,西部君是完全支持取消公攤面積納入預售面積計算的。舉重慶的例子,只是告訴大家,取消公攤面積,主要不是為了降房價,而是讓房屋面積的概念更加明晰,消費者對於實際的房屋使用面積能夠心中有數,不至於造成同一類型房屋公攤面積的差距過大。

當然,也不乏有人擔心,公攤取消了,開發商會不會藉此抬高單價?對這一點,說實話還真不能忽視,永遠不能低估開發商的套路和利益的誘惑。

不過,也不用太擔心。高層最近不就是明確了“堅決遏制房價上漲”嗎?取消公攤的聲音即出現在這次調控信號發出後,估計也並非完全是偶然。其中有無更深的利益背景,大家自行琢磨吧。

3.為什麼是重慶率先“取消”公攤面積

說完了公攤要不要取消,再來看下,為何重慶會成為全國第一個取消公攤面積的城市(至少規定層面如此)。

一種說法稱,重慶早在2002年就強制施行商品房“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的一個大背景,是當時重慶城鎮住房告別了短缺時代,人均居住面積達到11.59平米,急需規範市場秩序。

這種說法是否成立,西部君也無法判斷。但揆諸現實,應該不夠充分。畢竟,按常識來說,告別住房短缺時代,重慶應該算不上最早。

至於其他可能的原因,西部君嘗試做了一些推想:

A. 一個頗為巧合的時間點是,重慶恢復直轄的時間為1997年,而延續至今的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也就是今天所說的商品房改革,是從1998年開始的。

商品房改革,一個涉及如此多人利益,從今天來說,是關乎國運的一個改革,在當時必定需要一些地方先行先試。而剛剛恢復直轄,各項制度需要新創,被賦予的改革空間相對較大,行政層級也高,同時城鎮住房較為短缺的重慶,自然是比較好的選擇。

B. 其實在商品房領域,重慶還有一個較為特殊的地方在於,至今多數商品房的產權只有50年,甚至還不乏40年的。

這一現象不算特例,像近年溫州就曝出一些過去產權年限只有20、30年的房屋面臨產權到期的處置問題。這與過去產權年限不統一的大的制度環境有很大關係。但在特大城市裡,延續至今的50年產權年限做法,重慶仍算比較特殊(最新的商品房已逐步恢復至70年產權年限)。

為什麼全國只有重慶的房子沒有公攤面積

重慶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一種普遍說法,是通過減少土地使用年限來降低土地出讓金,進而一定程度上降低房價。重慶至今在同等規模城市中的房價都仍有優勢,或與此不無關係。

那麼,按套內面積計算讓購房者獲得更多好處(理論上應該如此),以抵充年限上的不足,這種邏輯關係是否也成立?

C. 作為新興直轄市,重慶所承擔的改革試點任務一直不少。像企業破產製度、國企改制、地票制度等等,重慶在全國都堪稱是先行者。在房地產領域,房產稅改革最早的試點城市也只有上海和重慶。

所以,率先取消按建築面積計價的做法出現在重慶,不算意外。既有自身特殊的歷史原因,也與作為直轄市的改革空間優勢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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