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月1日起,吴兴区“双禁”全面升级,妙西镇所有的村都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的通告
根据《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授权,现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通告如下:
一、其他区域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区域。
二、总的禁止区域
根据《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已于2017年11月7日由《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中心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湖政通〔2017〕3号)明确。本通告在此基础上,增加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区域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即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本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其他事项
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销售、燃放和生产(加工)、储存、运输、携带烟花爆竹。对违法行为,由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记入社会信用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小区要加强对本单位、辖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自觉遵守《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本通告,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如有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市民有权进行劝阻、举报。
吴兴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24小时举报电话
1.违法运输、违法燃放:110;3121610。
2.违法储存、违法销售:2289528。
烟花
虽然好看
但隐患无处不在
这一次
6月1日起
我们真的要跟烟花说再见了!
閱讀更多 西塞山旅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