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婚姻變成了一種考核制度,你覺得婚姻還有意義嗎?

在以前很多人的婚姻是沒有結婚證的,沒有戒指,沒有婚紗,沒有豪華的婚禮,沒商品房,只有鄉下的破舊瓦房,沒有小橋車,只有一輛28寸的鳳凰牌自行車。但他們一樣能過上幸福的婚姻生活,一樣履行著各自的責任與義務,共同承擔著家庭中的一切困難,雖然會經歷著種種問題,依舊不離不棄,他們會一起齊心協力,一起面對,一起商量,一起扛,共同為家庭的未來努力著,奮鬥著,日子恩恩愛愛,甜甜蜜蜜。電器壞,修好了,繼續用,並不是想著換。感情有問題了,一個妥協,一個讓步,一起協調,一起商量解決,同樣並不是想著換,因為他們一直堅守自己的承諾,堅守著自己的初衷。

當婚姻變成了一種考核制度,你覺得婚姻還有意義嗎?

而現在有的人,雖然拿了證,房子,車子,兒子,戒指,婚禮什麼都有了,但依然不幸福,各自算計著對方,防著對方,為自己留了一手,名義上在一起,法律上是夫妻,但他們的心早已不在同一個方向,各自做著的事情早已不是夫妻間應該做的事情,遇到問題,不是妥協,不是讓步,而是爭論如何從對方身上獲得更多,早已把家庭中的責任與義務拋到九霄雲外,早已忘記了結婚的初衷,忘記了對對方的承諾。電器壞了,只會想著換一個,對待婚姻一樣,隨便就結束一段婚姻。

其實在一份婚姻裡面,它的幸福真的是由一個證決定嗎?我覺得不是,證只是法律上給予的一個名份,有證才算是合法夫妻,才受法律保護,法律規範著夫妻間的權利,同樣還有責任與義務。但是現實生活中,許多人只記得享有的權利,而夫妻間的責任與義務卻不肯履行,導致了許多婚姻問題得不到解決,顯然這種婚姻是不會幸福的。所以婚姻的幸福,來自於夫妻間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與義務。

然而,還有種感情是這樣的,他們在法律上沒有名份,也就是沒有領證,但他們舉辦了婚禮,你覺得會幸福嗎?

男生與女生是通過自由戀愛走在了一起。男生是做業務的,女生是待業。女生看中男生的老實,上進,懂得理解自己,並且沒有不良嗜好,不喝酒抽菸,兩個人相處得挺好的。

一年多後,他們有了結婚的想法。但問題隨即就來了,女方爸媽要求男方必須要有房子,不然不同意這樁婚事。男方爸媽說,男生的大舅生病住院了,家裡的錢都借給大舅了,租房子,先把婚結了,但女方家人就是不同意。日子就這樣拖著。

後來,由男女兩方父母各出一半首付,把房子買了。房子寫著男生和女生的名字。然後還房貸卻是由男生一個人承擔。房子成了新問題的開始,然而婚期已經定了,女生的閨蜜看著他們兩個相處這麼久了,感情也不錯,也不想分手,就建議女生先辦婚禮後領證,再考驗考驗他,領證再拖拖,女生父母也同意了這個建議,所以他們就舉行了婚禮。

舉辦婚禮後,男生還著房貸。男生的提成是到年底才結算的,平時拿的都是基本工資。平時一半是給家用,一半是支付房貸的,然而有一個月不夠支付房貸了,就沒有及時還,一個電話打到了女生媽媽那裡,告訴她,男生有一個月房貸沒有還。女生就覺得男生及家人不把自己當媳婦當家人,還不起房貸不和她商量,於是女生就想讓公公婆婆幫忙,公公婆婆說家裡一分錢都沒有了。所以女生媽媽就出了一個主意,叫女生到男生的公司,叫老闆把男生的提成先支付了,去還房貸,來之前女生沒有通知男生,一到辦公室當著眾多同事的面,就說這個男生怎樣怎樣的,都這個份上,還這麼愛面子,都不敢向老闆提先付提成的事。關於房貸問題,其實男生跟女生說過,自己壓力大,希望這個女生能夠伸出手幫忙的,但女生卻沒有,他們還是各自用著各自的錢,房貸一直由男生還。

男生爸媽希望他們能夠早點領證,但是女方卻遲遲不肯領證,因為女方覺得兩個人,包括雙方家人,思想觀念,三觀不合,還要磨合磨合。在談戀愛時,男生挺支持她的興趣愛好的,唱歌跳舞,讀書。現在覺得男生沒有以前理解自己了,也覺得男生一直希望女方也去找份工作,掙點錢,補貼一點家用也好。但女方覺得我現在不工作,也是為了找到一份自己喜歡的,自己擅長的,工資高一點,好一點的工作,並且現在也在考本科,男生認為可以邊工作邊自考呀,不要一直呆在家裡,自考能不能考得證也是一個未知數。

當婚姻變成了一種考核制度,你覺得婚姻還有意義嗎?

另外一方面,女生一直覺得自己條件也不差,長得漂漂亮亮的,讀書也不少,能歌善舞的,多才多藝的, 怎麼就嫁了一個沒有房子的人,自己覺得不甘心。女生覺得,像男生這樣的條件,能娶到像我這樣的女生不錯了,他還能去找誰說呢?爸媽也覺得這個男生掙錢能力有限,前途未卜,萬一真的分開了,挺麻煩的。女生對於什麼時候

能領證,什麼時候能磨合好,自己也是給了一個明確的答覆。

當有人問他們是什麼關係時,他們都覺得是夫妻。

你覺得呢?

當婚姻變成了一種考核制度,你覺得婚姻還有意義嗎?

婚姻是什麼,婚姻是從愛情走到契約,這份契約裡面包括了責任和義務,更重要的是承諾的兌現。如果是夫妻,家庭的一切,都是共同的財產,共同所有,都要共同面對,現代社會男女平等,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就有義務去幫忙,兩口子要相互理解,相互提攜,房子寫了兩個人的名字,為什麼還房貸時只有一方呢?如果錢都不能放在同一個盒子裡,又怎能算是兩口子?先辦婚禮後領證,聽起來一點也不靠譜,這是對婚姻的不真誠,如果對婚姻都不真誠,婚姻又怎會真誠對待你們呢。如果連當下的婚姻生活的一些捉襟見肘的犯難,都不願意齊心協力,這樣的婚姻還能期待走多遠呢?

為什麼先辦婚禮再領證,這也是不道德的,這就是為了考核,到不了這個標準,我至少也沒有什麼損失。同樣的,結婚為什麼一定要男方買房呢?沒有房子就不能有婚姻嗎?即使買房,寫了兩個人的名字,那也是由兩個共同承擔應有的義務。當婚姻變得那麼功利,變成了一個選拔制度,這樣的婚姻還像婚姻嗎?還有什麼意義?

一個人文化知識的積累,並不能代替他內心對於自己品行道德的考核,更不能代表著他會有多高的婚姻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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