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超市的限塑令你覺得真的達到了初衷效果嗎?

映視傳媒蔣鐵軍


到2018年6月1日,有著“限塑令”之稱的《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落地整整十年。從2008年6月1日起,政策出臺實施之初,全國各大城市的賣場、超市、商鋪掀起棄用塑料袋、改用布袋或紙袋的環保浪潮,從積極響應國家政策到倡導環保理念,“限塑令”的效果可謂立竿見影。

然而,十年之“癢”,“限塑令”威力不再,似已名存實亡。人們的用塑習慣根深蒂固,市面上塑料袋使用以及隨之而生的白色汙染大有捲土重來之勢。加之遭遇近年來電商行業飛速發展,外賣包裝中,塑料袋、一次性餐盒普遍使用等一系列不可迴避的問題,都在讓“限塑令”遭逢尷尬……

商場、超市塑料袋基本收費

在“限塑令”落地十年之時,記者走訪了石家莊市各大商場、超市,發現塑料袋使用情況依舊非常普遍,並且根據塑料袋大小,價格分別在0.2元到1元不等。

在石家莊三家不同的大型連鎖超市收銀臺前,收銀員都會習慣性地詢問顧客要不要塑料袋。記者在其中一家超市收銀臺前觀察20分鐘,發現12位顧客中,有10位都選擇需要塑料袋。收銀員也會習慣性地告知顧客塑料袋的價格,一般中號塑料袋0.2元,大號塑料袋0.3元。塑料袋上有明確標識,中號可承重5公斤,大號可承重7公斤,厚度均大於等於0.025毫米,且有執行標準、規格、環保提示、生產單位等內容。

來來往往的顧客中,偶有老年人自備布袋購物。記者採訪了其中一位阿姨,她向記者展示的購物袋是一款白酒的外包裝袋。之所以自備布袋而非購買塑料袋,這位阿姨坦言,就是為了省錢。記者隨機向幾位從超市出來的顧客詢問對使用塑料袋的看法,答案無外乎是“已經習慣收費塑料袋”“用塑料袋還是方便”“沒有自帶購物袋的習慣”等。而且,顧客普遍認為,塑料袋一般還能二次利用作為垃圾袋使用。

在一些商場店鋪,大部分服裝店等購物店的包裝袋為紙袋,少數為塑料袋,塑料袋上多有“用100%可降解環保材料,可以先氧化後生物降解”等字樣,有的還標有“積極致力於環境保護工作”之類的口號。

小賣部菜市場塑料袋普遍免費

“限塑令”規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但現實是,大多數菜市場、小賣部、街邊攤等場所,塑料袋幾乎都是免費提供,且塑料袋上大都沒有任何規定的標識。

在省會一家連鎖水果店,顧客購物結款後,商家自覺地為顧客裝袋打包,包裝袋上除了商家宣傳內容和微信二維碼之外,沒有有關塑料袋的任何標識。更多的菜市場中,商戶幾乎全都提供沒有任何字樣和標識的超薄塑料袋,而且無一例外地無償使用。

“前幾年剛說不讓免費給塑料袋,我們也曾試著收一毛兩毛,但是顧客可不買賬,要麼討價還價,要不然乾脆不在我家買了。”一商販說,一捆100個的塑料袋才幾元錢,與其賺這麼點薄利,還不如多拉攏幾位顧客。關於塑料袋使用的相關政策規定,商販均表示不以為然,“大家都在用,你不用,那還怎麼做生意?”

另外,按照“限塑令”規定,直接接觸食品的塑料購物袋必須標有“食品用”字樣。可記者在多家熟食店、麵點店調查發現,這些直接接觸食物的塑料袋不僅沒有“食品用”字樣,而且很多什麼標識也沒有。

外賣、快遞或成塑料袋剛需

近年來,電商飛速發展,曾有調查指出,國內幾大外賣平臺的日訂單量在2000萬份左右,用掉的塑料袋足以覆蓋168個足球場。

經常訂外賣的消費者也都瞭解,看起來上檔次的外賣包裝有紙盒,而且會在包裝上體現環保理念。但大多數外賣包裝較為簡陋,通常會盛放在一次性餐盒中,外面再套塑料袋。消費者用餐後,餐盒和塑料袋也會一併扔掉。

快遞行業某業內人士也坦言,“一次性包裝的成本低,這種塑料袋在快遞行業中佔主流。”消費者對於這種情況也是見怪不怪。至於快遞使用的塑料袋,通常不會再次使用,而是直接被丟進垃圾桶。

用塑積習難改 能否變限為禁

“限塑令”出臺至今已十年,在接受記者隨機採訪時,有受訪者表示,塑料袋是剛需,廉價又方便,因而塑料袋使用量大幅度回潮的現象可以理解。而使用塑料袋從無償到有償,雖然經歷了短暫的適應期,但每個一毛、兩毛甚至五毛的塑料袋,在消費支出中完全夠不上消費同感,很難起到限制作用。

另外,大眾的“用塑習慣”之所以難以扭轉,歸根到底還是目前沒有很好的替代品。有受訪者表示,“布袋要隨身攜帶,不方便;紙袋不結實;一些環保袋,也不知道是否真的環保,價格又高。”

絕大多數市民非常清楚塑料袋對環境的危害。但在生活中,與給自己提供的便利相比,塑料袋帶來的汙染,在更多的消費者心中就成了次要考慮的問題。

面對“限塑令”遭逢的尷尬局面,有法律界人士建議,“要麼就完全禁止使用塑料製品,提高其‘法律地位’。”雖然禁塑似乎太過嚴厲,大眾一時也未必能夠接受和適應,“但人和事都需要一個過程,在‘限塑’問題上,只有不留情面,掐斷源頭,才能讓政策達到實實在在的效果。”

廢舊塑料應加強回收利用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固體廢物控制與資源化教研所教授劉建國曾提出,市面上很多所謂環保塑料袋,其實也並非真正環保。他經過調查發現,大量標有“可降解”標識的塑料袋,其實是降解材料和不可降解材料混雜在一起的產物。出廠後,就加價搖身變成了環保塑料袋,這其中還蘊藏巨大商機。對消費者來說,也只是滿足了環保的心理需求,併為滿足這一心理需求多花了一些錢而已。

除了生產和流通環節,“限塑”在廢舊塑料製品的回收利用上,也要發揮作用。

河北地質大學環境學院的苗志加老師表示,我國目前對塑料垃圾的處理主要還是填埋、焚燒和回收利用。常規填埋技術雖然操作簡單,但侵佔大量土地,而且塑料在自然條件下降解需要很長時間,它混在土壤中,影響土壤的透氣性,影響作物吸收養分和水分。焚燒技術雖然可實現白色汙染減量化,但易釋放大量有害物質。

從塑料材料本身講,它屬於石油化工的下游產品。對於每年大量產生的廢舊塑料,如果不採取積極的循環利用措施,將對日益緊缺的不可再生資源如煤、石油和天然氣等造成巨大的浪費。

其實,與其他材料相比,塑料很容易進行反覆利用。如果實現廢舊塑料的循環利用,不僅能有效防止其對環境的汙染,還可以減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負荷,節約土地成本,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算是一種標本兼治更為環保的處理方式。

“限塑”效果,要看公眾感受

放眼世界,包括我國在內的很多國家早就意識到廢舊塑料製品等白色汙染對環境的危害,也紛紛出臺“限塑”或“禁塑”規定,通過法律約束用塑行為。

我國“限塑令”對塑料袋生產限制、使用制度、監督檢查以及回收利用都有一定要求。在“限塑令”發佈之初,全國3萬多家生產企業減少了一半左右,市面上尤其是質量較差的超薄塑料袋難覓蹤跡。但菜市場、小賣部等卻始終是“限塑”盲區,鮮見企業或個人因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製品被查處的案例。

時值國家重拳整治汙染,不少社會學者提出,治理白色汙染也要與時俱進,從源頭上堵住白色垃圾的生產和流通,進一步擴大立法範圍、細化“限塑”內容、明確處罰標準和加大處罰力度;在政策執行中,通過環保、質檢、工商等多部門聯動,加強對生產、銷售等環節的監管等。

其實,在今年年初,國家發改委官網就已開設了名為“我為塑料垃圾汙染防治建言獻策”的專欄,邀請全社會圍繞不同領域塑料製品的管理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也明確提出,鼓勵快遞企業使用環保包裝材料、回收快件包裝材料。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也表示,發改委準備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調整“限塑令”,研究制定在電商、快遞、外賣等行業率先限制一系列不可降解塑料包裝使用的相關實施方案。

但無論如何,限塑效果是最重要的,這就要讓公眾感受到,它既是環保舉措,又不會影響生活質量,如何讓限塑政策更接地氣、更可行、更見效,是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

(燕趙都市報 記者 李珂)


燕趙都市報


2007年底,《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規定,從2008年6月開始,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並將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此後,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內的塑料購物袋均明碼標價,單獨收費。

不少超市內塑料袋依舊使用頻繁

10年過去了,“限塑令”效果如何呢?記者走訪市場瞭解到,其實,在我們生活中,一次性塑料製品仍隨處可見,塑料袋在超市、餐飲和農貿市場上依然使用頻繁,電商、快遞、外賣中的塑料包裝用量快速上升。有市民表示,塑料袋一直還在用,只是“限塑令”前塑料袋免費,現在要花錢買塑料袋。“十年來,買塑料袋花的錢還真不少!”

大多市民不吝於多花兩三角

在走訪中,記者發現,在大型商場、超市,限塑令能夠得到較好執行,但自帶購物袋、不使用塑料袋的顧客仍是少數,大多數人不吝於多花兩三角錢買塑料袋購物。而在菜市場、臨街小商鋪、街邊小攤點等“限塑令”的死角,超薄塑料袋仍是“零成本”使用。在很多農貿市場上,記者發現小攤販仍免費為消費者提供塑料袋。

一家賣水果的老闆對記者說,“我們這種小攤子,到處都是,如果加收塑料袋的費用,估計顧客扭頭就走。為了爭取顧客,都是免費,而且塑料袋子的質量還要好一點的。”他說,每天要消費掉幾十個塑料袋。

在車站旁的一個小早餐店,塑料袋同樣是不要錢隨便用。由於塑料袋質量很差,記者看到一位顧客打包一隻粽子用了3個袋子,另外一碗粥使用了2個塑料袋。而在旁邊的垃圾桶裡,滿滿一桶是用過的塑料袋。

消費者坦言不習慣備購物袋

對此,前段時間,相關機構對2007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62.4%的受訪者感覺人們的“限塑”意識比以前有所提高,37.6%的受訪者認為沒有提高。在減少塑料袋的使用上,77.0%的受訪者坦言自己的行動跟不上意識。落實“限塑令”,68.9%的受訪者希望監管部門真抓嚴管,40.6%的受訪者呼籲人們養成自備購物袋的好習慣。

其實,“限塑令”剛出臺那段時間,很多商場和超市都對塑料袋收費。人們也更多地認識到了塑料製品對環境的汙染。身邊很多家庭塑料袋二次利用的習慣就是那時候養成的。然而,隨著政策出臺的熱度過去,人們的“限塑”意識在慢慢變弱,“買購物袋通常都只花幾角錢,感覺不痛不癢,很多人後來乾脆不自備購物袋了”。而且有的人對塑料製品帶來的危害不是很瞭解,對於“限塑”就沒那麼重視,這導致“限塑令”落實得不夠好。

商家沒動力減少使用塑料袋

另外,有環保人士表示,“限塑令”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價格槓桿提高大眾環保意識,而10年來,物價增長數倍,塑料袋仍很便宜,這種價格並沒有發揮到槓桿的作用。另一方面,多數塑料袋的批發價格每個僅為幾分錢,均遠低於超市、商場收取的費用。在有利可圖的情況下,這些商家減少使用塑料袋的動力不足。

塑料袋用起來方便,暫時還沒有更好的替代品,這也使得“限塑令”難以奏效。與此同時,一次性塑料用品在外賣、網購、快遞行業被廣泛使用,讓“限塑令”面臨新的挑戰。國家郵政局發佈的《中國快遞領域綠色包裝發展現狀及趨勢報告》顯示,2008年至2016年,我國快遞業消耗塑料袋從82.68億個增至約147億個。據公開數據,國內三大外賣平臺日訂單量2000萬左右,而1單至少使用一個塑料袋。這些產業近年來飛速發展,使得“限塑令”大打折扣。

“限塑令”為何難收效

“目前的‘限塑令’僅僅是在消費端加收費用,這是不夠的。”對於“限塑令”遭遇的尷尬,有業內人士表示,應該在政策制度和執行層面,建立起一個從塑料袋生產、銷售到回收的完整生態鏈,用更多元的市場手段,在最大限度降低社會成本的前提下,控制白色汙染。

對於“收費槓桿”失靈,還有人提議,不妨將“限塑令”改為“禁塑令”,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但也有觀點認為,日常生活中,一次性塑料製品具有巨大需求,這源於人們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單純依靠“限”與“禁”並不能解決全部問題。應該從學校教育、公共宣傳入手,提升居民的環保意識。施行10年,“限塑令”並沒有起到理想的效果。看來已經到了迫切需要修訂、重新思考如何治理白色汙染的時候了。

文、圖/番禺日報記者 簡錦儀


大洋網


感謝小秘書點題。

今年6月1日,是限塑令實施十週年。對於限塑令執行的效果,我想多數人都認同這樣的結論:並不理想。不僅從小商小販到大型超市使用的塑料袋沒有減少,而且一些新興行業如外賣、快遞等,更加大量地使用了塑料袋包裝。飄落在大街小巷的塑料袋,比十年前明顯增加了。這種結果顯然與限塑令的初衷相去甚遠。


為什麼限塑令沒能發揮應有的效果?已有不少媒體作過跟蹤分析,原因不外乎這麼幾條:

第一是監管層面的問題。限塑令剛出臺的時候,還是有效果的,但很快各方就鬆懈下來。一些部門習慣於運動式的監管,松一陣緊一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使監管的壓力貫徹始終、覆蓋各處,讓商家和消費者有空子可鑽。

第二是商家自律不夠。限塑令明令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袋,但一些商家出於成本和便利考慮,仍在偷偷使用。也確有商家把有償使用塑料袋變成了賺錢的機會。既然是想賺錢,當然使用得越多越好。如此做法,顯然背離了限塑令的初衷。


第三是消費者環保意識不強。“白色汙染”對環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但對於消費者個體來說,這種危害是難以切身感覺到的。而減少使用塑料袋,或者增加支出,或者造成不便,都與消費者利益直接相關。如果沒有環保意識的提高,就很難讓消費者自覺地約束自己的行為,改變消費的習慣。

還有一個原因,則是限塑令本身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問題。現在看來,僅僅強調有償使用,讓消費者每次購物多付出幾毛錢,並不能有效減少塑料袋的使用。教訓就在於,任何措施的出臺,僅有良好的願望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有周密的設計、配套的措施、嚴格的監管,以及隨著形勢變化而不斷進行的應變調整。

一個小小的塑料袋兒,牽涉到監管、企業、市場、消費者等各個方面,治理起來並非易事,可以說是一項系統工程。如今,世界範圍的“白色汙染”越來越嚴重,更多的國家加入限塑、禁塑的行列。近日,聯合國環境署正式公佈2018世界環境日主題為 “塑戰速決” (Beat Plastic Pollution ),呼籲全世界共同應對一次性塑料汙染問題。



在今天的中國,綠色發展理念已成為人們的共識,我們完全有必要對十年限塑歷程進行系統的回顧和總結,汲取教訓,彌補漏洞,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動各方共同努力,遠離“白色汙染”,保護綠色家園。


漲勢如鴻



文章內容導讀:限塑令出臺7年來,效果不盡如人意,甚至淪為超市行業斂財的一種新手段


背景回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發佈於2007年12月31日,是關於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目的是為了限制和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汙染”。

這份被群眾稱為“限塑令”的通知明確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由於規定中有必須明碼標價不得無償提供的條款,商家就利用這點大肆宣傳,而忽視對替代品的宣傳,進而堂而皇之的把法令變成了收費斂財的理由通告。


種種原因,導致限塑令的執行遇到前所未有的尷尬,作為超市從業十年的老商超談談我個人的看法:

1.購物習慣轉變問題,去超市或其他地方購物隨手自帶購物袋沒有形成習慣,加強商家為了招攬生意不顧法令依然免費提供。

2.源頭監管力度不夠,不符合標準的塑料袋在市場上依舊如此氾濫,沒有形成執法常態機制和多部門聯動機制,效果只是搞運動式的一陣風。

3.替代品不足或是被分攤到商品之中,無法強制執行。

4.市場價13元/公斤左右的塑料袋對超市來講依然有利潤空間

為了地球的藍天白雲,為了孩子們的將來,願我們每個人積極行動起來,從自我做起,抵制白色垃圾,為保護環境做出自己的努力,也呼籲政府部門加強監管,形成合力,一道努力!


零售Super範兒


其實限塑令沒有任何意義。首先,超市內的散裝食品是不是還得用斷點式塑料袋?此袋和彼袋有啥區別?缺了兩個提手設計而已,不還是塑料的?其次,也就是年齡相當大一些的群體,為了省錢會使用自帶布袋;還有一少部分確實有環保意識的人士會自帶布袋。但大家想一下,除了從家出來直奔超市這種目的性非常強的行為,誰沒事幹總在身上裝個袋子?去超市有時候就是一念之間。收益最大的就是超市和生產廠家,有利可圖就會更加助長售賣和生產的積極性,更會屢禁不止,適得其反!



飲食達人—梓楠



趣視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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