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对魏民洲提起公诉

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对魏民洲提起公诉

近日,湖南、河南、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魏民洲涉嫌受贿案,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原副主席刘善桥涉嫌受贿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魏民洲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魏民洲利用其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中共西安市委书记、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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