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重新設立人民檢察院的建議

1977年10月,中共中央下達了《關於徵集修改憲法意見的通知》。在徵集的憲法修改意見中,全國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人民解放軍8大軍區,35箇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國家機關及軍事機關提出“重新設立人民檢察院”的建議。

提出重新设立人民检察院的建议提出重新设立人民检察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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