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学历造假,竟在10年后才被发现……公司解雇她却赔了20万!

小唐于2006年入职了一家互联网公司,由于业绩出色,小唐与该公司于2014年初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约定小唐升职为产品部门的经理。这原本是激励小唐再接再厉的信号…可谁也没想到,当上经理的小唐却自我膨胀了…在短短一年内,小唐就因擅自删除大量工作文件、交接工作怠慢及欺诈等原因,收到了两次公司的书面警告…

员工学历造假,竟在10年后才被发现……公司解雇她却赔了20万!

也许是因为小唐的欺诈行为过于严重,公司高层对小唐的本科学历等信息产生了怀疑。2015年11月,公司找到小唐所毕业的某理工学院询问小唐的学历情况,该学院教务处却回复公司“查无此人”!

教务处给出的回复是这样描述的:“档案室存档的高考录取审批表中无此人录取信息;我校1998年也无电子商务专业;教育部学籍学历平台中无此人学历信息”。

公司以小唐学历欺诈为由向小唐发出了第三次书面警告,并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小唐解除了劳动合同。

员工学历造假,竟在10年后才被发现……公司解雇她却赔了20万!

后来,公司收到了小唐的仲裁,小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16年3月初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向小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79606.67元。

公司对裁决表示不服,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公司起诉后持一审法院调查令向人才市场调查,最终查明了小唐的学历证书确实是伪造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依照以上法律依据,一审法院宣判,小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之后双方虽然签订过其他劳动合同,但小唐的欺诈事实始终存在,双方基于小唐的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均无效。公司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故事看起来就此结束了…然而小唐再次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结果却出现了大反转!二审判决公司在员工入职近十年再以学历问题解雇,属违法解雇!要赔偿小唐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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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中院经审理认为,公司解除与小唐的劳动合同理由有二,第一个理由是小唐受到书面警告累计三次,但公司从始至终都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进行证实,故公司所做出的警告处罚不当,其第一个解雇理由并不成立。

第二个解雇理由是小唐的学历欺诈问题。公司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是由于小唐提供的学历才与小唐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于2006年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也未体现学历方面的要求。小唐在公司任职期间,其工作能力是被公司肯定过的,这证明小唐可以胜任工作,且公司也没有提供小唐考核不称职或者能力不匹配岗位的证据,当事人双方之后还曾续签过续约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事实足以证明公司对小唐的资历、能力和实力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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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认为,公司在小唐入职近十年时,以其当初入职时学历虚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当,可以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结合小唐离职前的工资水平和工作年限,中院判令公司应支付小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02336元!

对于这个案例,你怎么看?

如果你是公司高层,你会在今后的招聘工作中加入雇前背景调查环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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