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多就好欺負啊」 市民酒後約車被繞行酒醒「發威」獲賠500元

“當我喝多就好欺負啊!”近日,哈爾濱仲裁委受理了一起網約車司機趁乘客醉酒故意繞路多收費用的案件。市民張先生醉酒約車回家,次日酒醒後發現被繞路多收費,向網約車平臺提出賠償,後雙方賠償事宜協商未果,張先生向哈爾濱仲裁委提請仲裁,要求賠償其損失500元。日前,張先生參加同學聚會,飯後考慮到喝了酒就使用打車軟件預約用車服務。司機王某聽出張先生已經喝醉了,所以在還沒接到張先生時就開始計費。 張先生上車後倒頭睡著,王某見機繞路行駛,本來不到5公里的路程,卻多繞行10公里,收費50元。第二天早上,張先生酒醒後認為司機王某趁自己喝醉繞行, 遂聯繫打車軟件平臺要求提供司機王某的駕照、車輛營運證件,車內監控和GPS行駛路線,並要求打車平臺賠償500元。雙方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後雙方達成 書面仲裁協議,張先生依法申請仲裁,請求打車平臺賠償500元。

針對此案件,哈爾濱仲裁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最終經過仲裁,該網約車平臺賠償張先生500元。對此,哈 爾濱仲裁委提醒,發現被繞路要及時找平臺調取行車路線等證據;乘客在遇到類似受欺詐的情形時,要懂得運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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