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宇汽車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收到法院《執行通知書》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803 證券簡稱:*ST金宇 公告編號:2018-40

四川金宇汽車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收到法院

《執行通知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四川金宇汽車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東成都金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宇控股”)為滿足經營性資金需求,向北京聯優企業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聯優”)申請借款,於2016年7月21日與向北京聯優簽署了《借款合同》等協議,並經北京市長安公證處公證並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2017年6月7日,金宇控股以持有的30,026,000股本公司股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具體詳見公司於2017年6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於控股股東股份被質押的公告》(2017-50)。

本公司於2018年7月30日收到金宇控股書面《告知函》。知悉金宇控股於2018年7月26日收到四川省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通知書》【(2018)川03執77號】。現將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執行通知書》主要內容如下:

北京聯優依據北京市長安公證處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書、執行證書,於2018年4月23日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5月27日作出(2018)川執33號執行裁定書,指定由四川省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四川省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執行,責令金宇控股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負擔本案申請執行費。

根據北京聯優的執行請求,金宇控股應向其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利息、違約金以及承擔由北京聯優提供強制執行程序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全部執行、評估、公證、律師費等,合計約人民幣6.42億元,其中借款本金5.78億元。

二、對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本次執行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公司現控股股東為“北京北控光伏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為“北京市國資委和南充市國資委”),也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產生任何影響。金宇控股以持有的30,026,000股本公司股份質押給北京聯優作擔保,本次執行可能導致金宇控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強制執行,公司董事會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車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證券代碼:000803 證券簡稱:*ST金宇 公告編號:2018-41

四川金宇汽車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對《關於投資設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的補充公告

公司於2018年7月1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巨潮資訊網上披露了《關於投資設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39)。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事後審核的結果,公司對前述文件第五點“對外投資的目的、對公司的影響和存在的風險”內容進行補充後披露如下:

五、對外投資的目的、選擇目標合夥企業的原因、對公司的影響和存在的風險

1、對外投資的目的

當前我國能源結構、能源系統呈現新的發展趨勢,隨著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技術以及分佈式發電技術的發展和電力改革進程的加快,以電力為核心的綜合能源服務已成為企業實現傳統產業模式戰略轉型,促進競爭與發展的重要方向。本次設立北控智能雲,主要從事新能源及用戶側電力設施運行維護、能效監控與節能服務、電力交易技術支持以及綜合能源系統投資、建設等業務,順應國家政策導向,符合行業發展趨勢和公司發展戰略,可進一步提升公司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2、選擇目標合夥企業的原因

公司在新能源裝備領域具備一定的市場份額與客戶資源,天津雲科的主要人員具備獨立開發能源大數據及能源物聯網相關業務的技術背景和能力。公司與天津雲科共同投資設立北控智能雲,將致力於新能源裝備的智能化改造和基於物聯網技術的遠程監控及運維服務,與公司現有業務產生協同效應。公司現有新能源電氣裝備通過目標公司進行智能化改造後,通過物聯網技術實現高精度、高響應、低延時的遠程監控,同時為客戶提供現場運維服務,延伸公司產業鏈條,提升公司持續盈利能力。

3、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對外投資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籌資金,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若本次對外投資順利實施,對公司未來業績產生積極的影響,同時可加速實現公司戰略轉型目標。北控智能雲擬開展的能源大數據、能源物聯網業務主要致力於新能源裝備智能化改造和基於物聯網技術的遠程監控及運維服務。將分散公司新能源裝備業務受下游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週期性波動影響的風險,提升公司持續盈利能力。

4、存在的風險

由於合資公司為新設立公司,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資源配置、財務管理等經營風險,但該等業務屬於輕資產投入技術密集型服務業務,沉澱資產與積壓資金的風險相對較小。且其經營與財務均由公司控制,公司會根據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資金投入,有效控制財務與業務風險。該項投資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造成重大風險。合資公司將通過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等方式提升自身規範化管理水平,降低管理風險。

除上述內容外,文件中其他內容不變,補充更新後的內容詳見2018年7月31日在公司指定的媒體上披露的《關於投資設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董事會

二○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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