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商業?自我救贖?什麼才是激勵創作的主要因素?

(文字來源於原創網絡播客節目《亦談亦唱》,版權歸屬濟南新卓藝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作者本人。如有引用,請聯繫作者。)

最近網上有一個提問,讓我覺得有點意思,說一個人至少應該有什麼樣的特質,才能夠寫小說、當作家?

其中有一個回答是這樣的,愛因斯坦說:“在小說的殿堂裡,有三種人,一種是愛好寫小說的人,小說給了他們超乎常人的智力上的滿足;第二種,是為了生計為了功利而來的人,靠寫作賺錢;但小說的殿堂之所以存在,不取決於前兩種人,而依賴第三種人,他們喜愛寫小說,是因為要逃避日常生活中令人厭惡的粗俗的使人絕望的沉悶。”

我不確定也不相信愛因斯坦對於寫小說這件事發表過這樣的論斷,但是還有這樣一段話事這麼說的:“在科學的殿堂裡有三種人,一種人是為了謀取私利,另一種人是為了滿足興趣,天使要把前兩種人從科學的殿堂中趕走,只留下第三種人,那就是為追求真理的人。”

我們發現,無論是從語式上,還是邏輯結構上,這兩句關於寫作和科學的論斷都十分相像。其實,這個長句式,是個完美的邏輯模板,它可以複製成無數個模式,回答一切類似的問題,比如什麼人能寫好廣告詞?什麼人能成畫家?什麼人能當好太太?什麼人能陪你一生一世?甚至,什麼人能登上火星?等等。

我不想追究哪句話是愛因斯坦本人真正說過,但是這些話還是給了我們一些提示,所以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什麼人能完成好創作,是第一種人、第二種人,還是第三種人呢?

興趣?商業?自我救贖?什麼才是激勵創作的主要因素?

關於創作,實在是一個太寬泛的話題,如果不加限制,我甚至認為廚師和裁縫也是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創作者。所以我今天並不想探討創作的門類和行業的問題,比起這些來,我更關心到底是什麼在慫恿和激勵著我們去袒露那些真實的心理痕跡。

其實,很多年來,這個問題都在我的大腦裡盤旋,有時候我能看見它,並試圖想明白它是什麼,但更多時候,我漫無目的的被它牽引著,在一種衝動的感情支配下,去完成表達的訴求。

今天,我終於可以正視它了,就像一開頭的那句話說的一樣,我們的創作是因為要逃避日常生活中令人厭惡的粗俗的使人絕望的沉悶。

這話有道理,是因為我從來都認為痛苦才是世上所有創作最直接和猛烈的源泉。什麼是偉大的作品呢?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海明威的《老人與海》、雨果的《悲慘世界》,我們都能讀到人性裡的疼痛。

但是偉大的作品並不能只有痛苦的創作動機,因為這種創作動機並不牢靠,感性認識只能更多地激發創作熱情和思維活躍程度,並不足以支撐一個完整的創作架構。一個偉大的作家,為什麼不可超越,是因為他除了痛苦,更多地是冷靜,痛苦並不可怕,把痛苦剝開並呈現出來才是偉大作家的本質,這種冷靜甚至有點殘忍,他們必須直視自我以及他人內心深處的最脆弱難堪甚至醜陋鄙俗的那一面,就像一個外科醫生,總是在最疼的傷口上下刀一樣,他們決不能在拿起手術刀的時候流一滴眼淚。

興趣?商業?自我救贖?什麼才是激勵創作的主要因素?

我不是一個興趣廣泛、表達慾望極端強烈的人,所以純粹滿足個人興趣愛好的目的不足以使我產生創作的衝動,同時,我也遠遠還沒有達到寫點東西或說點什麼就能有人付費的地步,所以靠賺錢來支撐我產生創作動機也不現實。我當然更不會天真到把自己當成什麼專業作家或某某創作人,只是,如果我還能把我寫的一點東西或我的節目看成創作的話,那我幾乎全部的熱情都來自於我對這個世界的悲觀厭惡以及由此產生的希望,這些東西使我耿耿於懷,甚至坐臥不寧,慶幸的是,人生的大部分時間裡,我選擇了以理性的方式來表達這些情緒和想法,尤其是在摔酒瓶子和罵娘已經變得滑稽可笑並毫無作用以後,我越發覺得,堅強不一定是一種用力過猛的還擊,而是堅持自己的想法,並且願意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在一些問題上作出有建設性的改進或者有益的探索。

到底是興趣更直接引領我們進入創作的領地,還是商業利益保障和促進了創作的完善和質量的提高,或者,那種想要擺脫沉悶現實的痛苦壓抑感才是真正的創作動力呢?

我並不想把這幾點分開來看。

首先,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它並不會直接幫助我們完成創作,但是它會帶領我們關注一個行業的最前沿,引領我們進入到創作的心靈空間。同樣,商業也並不直接左右創作的質量,甚至,它可以完全和創作無關,但是沒有商業化的創作太個體性、太偏執化,甚至最終會導致創作者不思進取、閉門造車。我不是一個反商業化的人,很多人之所以認為商業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創作者的初衷,甚至影響了創作的本源,那並不是商業的錯,是太多人沒有找到商業和藝術的最佳結合點,如果用商人的腦子去思考藝術,用藝術家的思維去對待商業,那不擰巴才怪。但是稍微調整一下,如果商人對藝術創作都有點起碼修養和尊重,如果所謂的藝術家們不那麼目光短淺、畫地為牢,結果是不是會更好一些呢?

興趣?商業?自我救贖?什麼才是激勵創作的主要因素?

最後我們把開頭那句偽愛因斯坦的名言變通一下,不如這樣說,“在創作的殿堂裡,有三種人,一種是有著強烈愛好和興趣的人,創作給了他們超乎常人的智力上的滿足;第二種是為了生計為了功利而來的人,靠創作賺錢;但創作的殿堂之所以存在,不取決於前兩種人,而依賴於第三種人,他們喜愛創作,是因為要逃避日常生活中令人厭惡的粗俗的使人絕望的沉悶。”

毫無疑問,這三種人,就是可以進行創作的,他們不僅可以成為作家,還可以成為音樂家、舞蹈家、美術家、雕塑家,或者廚師、裁縫、建築師、廣告人等等等等。

只是有些時候,前兩種人被我們給忽略了,我們的眼睛緊緊盯上了第三種人,為什麼呢?因為第三種人總是看起來很屌很酷很文藝,其實,每個人都是創作者,你即使創造不了藝術,也可以創造自我的生活,創造自己的興趣和品味,但是,靠興趣愛好的創作不容易有深度,因為智力滿足的快感很快就會被消磨掉,靠商業完成的創作不長久,因為資本的屬性很難與藝術屬性完美的結合,就單從創作者本身角度來說,我願意相信,要逃避日常生活中令人厭惡的粗俗的使人絕望的沉悶,將使你完成真正的自我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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