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1592451720055
當今社會大多數父母都這樣,把家產錢都給兒子,老了不能動了,病了找女兒照顧。有些父母總喜歡一方面把財產都補貼給不寬裕的子女,而認為條件稍好的子女不差錢,就不需要給錢,而贍養義務卻要求子女都一樣平均分配,還自認為這樣做是一碗水端平了!
老人不作不會死,活著給子女找麻煩,做事要公正,否則討子女厭。老年人一碗水端平,不僅能有個愉快的晚年,還會促進子女之間感情更好。
做父母對子女要有公平的態度,不能有重男輕女思想,否則作為兒子將來不作為,女兒也對你不孝,老了就咎由自取。做父母的真的要做到相對公平,都是自己的孩子,否則受忽視的孩子會受傷,感情傷,真的很痛,也會影響孩子之間的感情,得不償失,明明是最親的人,卻被弄得和仇人,硬傷。
父母有養老金應該用養老金,不夠的再兒女公攤,兒女都有義務供養老人,但前提不能說把錢給兒子然後公攤,不合情理,至於經濟條件差的可以商量少拿,而不是理所應當不拿。
財產是父母的他們想給誰就給誰,沒有受益的也要贍養老人,法律上是這樣定的,但是做為父母不應該太偏袒一方,雖然一碗水不可能絕對端平,但也不能相差太大,沒有受益或受益太少的一方雖然迫於壓力照顧你們了,但是他的心裡是不平衡的,有怨氣怎麼能不盡心盡力的照顧你呢。
笑搞
提這個問題的人,如果只是矯情一下,也就是了,如果現實生活中,他真的這麼做了,那麼這個老人是糊塗到家了,他們家如果不雞飛狗跳牆就怪了,出現這樣問題罪魁禍首就是這樣的老人。
老人老了,讓兒女照顧本來是天經地義的,但是如果想讓兒女盡心盡力的照顧,有個前提一定是老人公平的對待兒女,不能偏向,俗話說,不患寡而患不均,就是這個道理。
從法律上說,老人的財產,老人有權處置,給誰都是老人的權利,話雖這麼說,這是給予情形,而不是索取狀況,如果一方面給予另一方面又索取,所以才會有矛盾產生的。
法律上又說,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不論什麼條件,子女都要贍養老人,如果不贍養,老人訴訟的話,子女必然敗訴,那麼贍養的形式有很多種,子女也會做出選擇。
以上兩個法律,我們清楚了,那麼,我們現在為什麼還會出現各種家庭矛盾呢?說到底就是老人不公平導致,老人偏向一個子女,就會讓子女的贍養關係失衡,導致矛盾產生。
像這個問題所說的那樣,老人把退休金給兒子,然後讓子女一起養,這是不講道理的,這樣的老人也不可能順順利利養老,因為這個矛盾是他一手造成的,那麼這個苦果就得自己吞。
韓東言
把退休金給兒子,讓兒子女兒輪著照顧,這樣的爹媽太過分!不對!
世上偏心、重男輕女的父母的某些行為,不是一般能理解的,前兩天在網上看到有人講了這麼一件事:
說有一對老夫妻有一子三女,老人輪流住到兒子和女兒家去,半年換一家。老頭老太自己也有房子出租,他們無法生活自理,租金就補貼給接納他們的那個子女。 幾個子女都盯著老人的那套房子。在老人居住在他們家的時候,都讓老人寫遺囑,這對老夫妻誰家住時這個子女讓怎麼寫就怎麼寫,每家子女都很滿意。但實際上老頭老太早就立了份公證遺囑把房子給了大孫子。按法律規定,有公證遺囑肯定是優於於其它遺囑,但是老頭老太和大孫子都不說,一直大家都相安無事,直到把老頭老太都送走了。最後大孫子拿出公證遺囑把房子一把搶過去了,幾個女兒都徹底傻眼了。
上面這個事件中的老夫妻已經夠重男輕女的了,要求照顧的時候兒子女兒一樣盡義務,最後偷偷把房子留給兒子的兒子,把幾個女兒耍了。但是,這對兒立遺囑的老夫妻還不算過分,畢竟房子出租的租金當初是跟個孩子一起生活給哪個孩子。從法律角度講,兒女照顧老人也確實不能以繼承遺產為條件。
對比樓主所提問題中的老人,剛才講的事件中的老夫妻就算善良的。如果真有父母把自己的退休金全給兒子,卻要求所有兒女輪流照顧,承擔一樣的贍養義務,實際上是不合法的,其他兒女有權拒絕並要求得到退休金的兒子盡更多義務。
兒女對父母盡贍養義務有多種表現方式,比如可以是親自與老人一起生活,也可以是支付一定贍養費用由部分子女來照顧,或以為老人聘請保姆、送到養老院等方式盡贍養義務。
雖然沒有明確法律規定,老人的退休金應該交給贍養老人的子女來控制,但實踐中在對金贍養問題發生爭議確定子女應承擔的贍養費用時,是要考慮老人本身的財產情況、子女的人數及支付能力等綜合情況的。如果老人已經需要全體子女共同贍養,卻把退休金全部給了一個兒子,顯然這會影響老人的生活質量和其他子女承擔的贍養義務。從公平角度講,如果因此發生爭議訴到法院,法院雖然無權直接分割處分老人的退休金,但可以判決拿到退休金的子女承擔更大比例的贍養義務!
(本文由 北京楊文戰律師 提供,首發於悟空問答)
楊律說法
1、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很多家庭“糾紛”很難說誰對、誰錯,也並沒有統一的標準。
2、具體題主的問題,我的理解是:
①題主認為,老人把退休金給兒子,但卻讓所有子女都輪著照顧,您認為不合理。
②題主認為,既然退休金給了兒子,就應該兒子照顧;想讓大家輪著照顧,退休金就應該平均分給大家。
3、如果我的理解沒錯,我對您的建議是:
①先要強調一點:不管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只要父母履行了法定撫養義務,在父母年老後,子女就有義務履行法定贍養義務 。
②具體到題主的問題,不管老人怎麼分配自己的退休金或是自己的遺產,所有兒女都必須正常履行贍養義務。
(因為老人不把退休金或其它財產分給自己,就不去贍養老人,從法理上是站不住腳的。子女贍養老人,是回報當初的撫養,不是為了將來的“遺產”,難道父母沒有“遺產”就不去贍養老人了?!)
③當然,題主面對的情況,從人情、常理上也確實有些問題。老人把退休金只給兒子,卻讓所有兒女都照顧,對女兒來說卻有些不公平。
④理想的情況下,應該開一次家庭會議,把贍養老人以及老人的財產分配問題理清楚,正常來說,子女都盡到了贍養義務,財產應該平均分配(或者按付出多少,有些區別,但最好要徵得大家的一致同意)。
⑤也可以尋求家族長輩或所在單位、村(社區)的領導參與調解 ,制定一個各方都滿意的贍養方案。
4、養老問題是一個大問題,不管怎麼解決,父母、兒女都應秉持著“家和萬事興”的理念,將心比心、互相理解,不要讓“親人”變成了“仇人”。
斷劍寫春秋
法海一粟認為,把退休金給兒子,故意造成自己生活困難,然後讓其他兒女履行贍養義務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
1、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因此,贍養父母是子女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父母有請求法律強制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權利。
2、贍養父母的基本條件。贍養父母不是無條件的法律行為,因此,贍養父母須具備法定的贍養條件。這就是,一是父母需要子女贍養,二是子女有贍養能力。如果父母無需子女贍養的,則子女可不履行贍養義務——嚴格講,此時贍養義務尚未產生。如果子女沒有贍養能力,比如,子女本身沒有勞動能力,沒有經濟來源等,此時,子女也可不履行贍養義務。
3、本案中,父母的要求沒有法律依據。儘管婚姻法規定,子女應當贍養父母,但是,本案中,父母有退休金,其退休金能夠滿足父母基本的生活要求,因此,父母沒有達到需要子女贍養的條件。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由於父母並非生活困難,因此, 在此前提下,在法律上,父母是不需要子女贍養的。因此,從法律上來看,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尚未產生。
4、父母將退休金給兒子後,自己的生活產生了困難,但是,這種困難是父母自己造成的。這種故意造成自己生活困難而要求其他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本案中,父母應當自己承擔生活困難的後果。
父母將退休金給兒子,然後讓其他兒女履行贍養義務的做法,違背了法律規定的基本的公平原則,同時,也在兒女之間造成了不必要的糾紛和矛盾。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退休金給了兒子,卻讓女兒也伺候。擺明了重男輕女。在現在這個社會還這麼搞,顯然這個老人思想沒跟上趟。
把退休金都給了兒子,想必這個兒子並不是什麼殘障人士,需要特殊照顧。最可能的原因還是老人的太過偏愛。
本來老人的錢,想給誰就給誰,兒女無權干涉。但是,偏心就會導致不公平,不公平就會導致矛盾,家裡矛盾重重,這個家能好的了嗎?
現在老人自己需要人照顧了,所以就想起女兒了,給錢的時候怎麼就只記得兒子呢?總不能福都讓一個人享,而虧只讓一個人吃吧?
如果這位老人還不改變,那麼“好日子”還在後頭呢。。。
榮爐
老人的這種做法是不對的。中國人重男輕女的思想根深蒂固,老人在世的時候會時不時拿出貼補給兒子,等去逝了財產也會留給兒子。這種情況很普遍,可是像這位老人把自己退休金交給兒子,再要求兒女照顧,這種做法是欠妥的。老人既然讓兒女輪流照顧,也有有經濟來源,就應該拿出一部分給女兒,減輕女兒的負擔,最起碼讓人心理能平衡點。
有人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給她等於給了外人,既然這樣,一個“外人”憑什麼伺候你。何況還有女婿,難道不用考慮他的感受嗎?
一碗水端不平,誰心裡會舒服,這樣做老人和女兒之間很容易產生矛盾,最後女兒拍拍屁股不管你了,老人既得不到照顧還傷了感情。所以這不是明智的做法。
再一個,老人把退休金都給了兒子,也讓兒女之間產生了矛盾,女兒會認為你拿了老人的錢就應該你照顧,甚至有時候女兒會認為老人這麼做就是兒子的主意,從此子女之間怨氣越積越深,總等有一天爆發出來,那時候就真的形同路人了。
因此,老人應該把退休金分給每個子女,這樣大家心裡都沒怨言,家庭也就和睦了,老人晚年才能得到幸福。
人海3525
把退休金給兒子,然後要求兒女輪著照顧,對嗎?法律上應該沒什麼錯誤,但情理上似乎女兒好像難以接受。為什麼這麼說呢?原因如下。
第一,父母有分配財產的自由。父母的財產,只要把子女撫養長大,想怎麼分配就怎麼分配,想給誰就給誰,作為子女,誰也沒有干涉的權利。這又不是遺產,就是遺產,父母有遺囑也是先遺囑繼承的。所以老人把退休金給誰,他們自己說了算,誰也干涉不了。
第二,子女有同樣贍養父母的義務。不管兒子女兒,只要父母把孩子撫養長大,子女就有贍養老人的義務。這與得到財產的多少沒有關係,千萬不要跌倒在老傳統的誤區裡。老傳統誤區一,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女兒沒有養老的義務。誤區二,誰得到父母的財產誰養老,沒得到財產的可以不養老。誤區三,給父母養老費就是贍養父母了,看不看的無所謂。(只強調物質方面,不注重精神方面)所以,父母要求子女輪流照顧一點也沒有錯。
第三,父母儘量做到平等對待兒女。父母把退休金全給兒子,讓女兒覺得不舒服。其實,有時候退休金的錢也不是很多,只是全給兒子,讓女兒覺得有不被重視的感覺,同樣是子女,女兒感到父母偏心。要是父母覺得哪一個子女生活比較困難,需要幫助,可以跟其它的子女說開,大家都理解了就沒什麼了,如果父母一意孤行,很可能給子女之間造成矛盾。
最後,跟題主說幾句心裡話。題主應該是
女兒吧?我也是女兒。我們做女兒的心胸寬廣一點,自己的兄弟,等父母百年之後,那就是我們的孃家人。說句不好聽的,您跟孃家人交往的好,在婆家也是有地位的,一旦有什麼事,他們也不敢小瞧您,因為有兄弟出頭。(當然我們也不希望有什麼事,只是跟自己的親兄弟交往不好,知道的說父母不公平,不知道的還說我們的不是呢?我們也不能一個個去解釋不是嗎?)父母的退休金給兒子,說明他們對父母還比較好。百善孝為先。沒那些錢我們也餓 不 死,凍不著,如其斤斤計較,別人不願意自己不開心,倒不如我們就主動放棄,養老的時候就想父母是我自己的,有個兄弟還幫著分擔一部分。父母把退休金不給我們,就權當父母是沒有退休金的老人,沒有退休金子女不是也得養老嘛!我不是在這裡唱高調,我真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所以兄弟姐妹之間情分也好,自己也開心😊。其實想想沒多少錢的,何必為了口氣弄的自己總是鬱悶呢?您覺得呢?
我是林林媽媽,覺得有道理,請點贊!有高見,請留言!謝謝!
林林媽媽
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看過《醜陋的中國人》一書的話都知道,中國有幾千年的濾網性病毒,就是說無論社會如何前進,這種病毒都不會消亡,根植於血肉之中,而重男輕女就是這其中的頑固一類。不可課謂不悲慘。多少家庭為了這句話,刀劍相向,支離破碎,但是還是有人轉變不了。
作為老人自當應知曉兒孫自有兒孫福,從小的對孩子毫無保留的溺愛,溺愛帶給孩子的絕不是幸福,而是不幸。而造成這一切的就是我們的老人。家中有男孩就像至寶。從小什麼事都百依百順,要什麼有什麼,從小就消磨掉了孩子獨立的精神。過份愛護孩子,什麼都不讓做,使孩子喪失生活能力。從小孩子不管犯什麼錯,得不到什麼就哭鬧要挾。從此種下自私無情沒有自制力的種子。處處高人一等,事事特殊,長此以往不懂尊重他人,成為嬌兒不孝。而對待女兒又是另外一種態度,先給兒子再給女兒。所有的事都讓女兒做,要麼以後不顧婆家,支持孃家導致婚姻不幸。要麼嫁出去了就一刀兩斷了。
終上所述,這個老人是個不幸的人,可以預料他的晚年會很可憐,女兒已嫁雖有贍養義務,但是也應該是老人公平對待的前題下才行。而作為兒子的,因為長期的溺愛,性格肯定有自私無情在裡面,退休金可以拿,但是老人是大家的。所以這個老人退休金無論給兒子,還是給女兒,又或是平分,都已不對了,因為當年的第一次百依百順就已經埋下了因,今天只是品嚐當年的果。
雲端上的舞者
既然有退休金,何不自己獨自生活。
我再有幾年就要步入退休的大軍隊伍。我從20幾歲結婚開始,就不喜歡和公婆同住,因為太多的事實告訴我們,婆媳應該保持一碗湯的距離,距離產生美,並不是一句空話。老人嘴邊有一句話:花不是鏤槳的,媳婦不是婆養的。這句話裡的意思就是婆媳的關係是很微妙的。
我也在頭條裡看到過說,人老了,有幾件事要注意,1是老底、2是老屋,不到死千萬不能丟。人心隔肚皮,畫龍畫虎難畫骨,誰敢保證在你身無分文的時候,你的兒女就一定會孝順你(當然不能一棒子全打死,也有好的)。
有退休金,身體健康能夠自理,我建議還是自己照顧自己,好像很多的年輕人都想在8小時之外享受自己的業餘生活,和朋友吃飯k歌,遊山玩水,大把花錢,晚睡晚起等等等等,作為老字輩的你,有時候肯定看不慣一天兩天咱忍了,可是擱不住時間長了,你看不慣媳婦,媳婦不能看你,誰過的都不痛快,你說這有何必呢,還有你敢保證你的女兒就能對你百依百順。
現在的年輕人工作壓力也挺大的,各自住開,節假日攜家帶口來看看你,不是也挺美的嘛。自己沒事時根據自己的喜好自娛自樂,也可以報老年大學學習班,興趣多了,自然就不會覺得生活枯燥乏味了。
這就是我未來的打算,老年學習班目前我已經報名了,星期二開課,其他時間我正常工作。是不是挺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