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是華山景區負責人,你會如何處理棧道跳崖事件的後續?

心還在跳12


事件簡單快進幾十秒:7月24日下午15:55,監控錄像顯示華山長空棧道上,大家都在小心翼翼在安全繩保護下沿著棧道通行,一名身穿灰色短袖的男子突然自行解開身上的安全繩,從棧道上縱身跳下懸崖……

如果我是華山景區負責人,先表三個態:

1、死者為大,願逝者安息,一路走好。

2、世上沒有任何人、任何單位或者機構,能夠有效避免個人的自殺行為。從景區錄像監控判斷,此人是自殺行為,排除景區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致命以及他殺的可能。

3、一個人要自殺,天王老子也是擋不住的。自殺者選擇的自殺手段,事先無人知曉;選擇什麼樣的自殺平臺,對平臺而言,半毛錢關係都沒有,比如城市高樓、城市立交橋、大江大河的大橋乃至名山大川類景區內的萬丈懸崖。

其實,類似從高處跳下自行了斷生命的行為,全國各地各種狀況都屢有發生,人們已經司空見慣。在名山大川類景區發生自行了結生命的行為,也不僅華山這起事件、君不見,峨眉山金頂捨身崖,過往不是也有好幾期從捨身崖跳下自行了斷的事件嗎?

因此,如果我是華山景區負責人,對這起棧道跳崖事件的後續處理,儘管我知道景區沒責任,但首先還是要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對死者家屬提供力所能及的善後幫助,比如委派一名專人,以既不討好也不傲慢的態度,心平氣和地協助家屬在華陰市吃住行提供一些方便條件,注意,也僅僅是“條件”而已,比如,景區派一輛車給家屬往返公安局和住地之用,畢竟人家是外地人,到了華陰人生地不熟的。同時再委派專人,協助當地警方的刑事調查。待警方調查結果出來,如果該景區負什麼責任就負什麼責任,絕不推諉,沒有景區的責任,也本著人道主義精神,給予家屬一定金額的精神安慰費——就當朋友因故去世,送他最後一程。當然,這金額絕對不大,估計就900元或者1100元(成都這裡打喪火是不能給雙數的)。

事實上,上面對事件後續處理的“做法”也不是我原創,而是從峨眉山景區複製粘貼過來的——那些年,我曾在四川媒體工作,峨眉山捨身崖有人跳崖自殺,絕對是新聞。是新聞,那就一定是要採訪景區負責人、警方和家屬的,而且,幾乎是全程目睹峨眉山景區對事件處理的全過程。

當然,如果家屬在警方調查結果出來景區沒責任情況下,仍無理取鬧扭住景區要賠償,對不起,法院見。

就醬。


勒克兒


在華山景區發生了這種情況是大家不願意看到的,假如我是華山景區負責人,首先要安撫跳崖者的親屬,然後根據相關的法律程序來處理此事。

我們根據監控錄像來回顧一下發生跳崖的一幕,7月24日下午15:55,錄像顯示長空棧道上,大家都在小心翼翼的沿著棧道通行,一名灰色短袖男子自行解開了身上的安全繩,棧道棧道上,然後縱身跳了下去,前後的遊客都在全神貫注的通行,竟然沒有發現這名跳崖者的行為。

聯繫警察介入處理

事情發生後,首先要報警處理,然後我們會立刻關閉相應景區的入口,暫時停止營業,安撫等待遊覽的遊客,同時立刻召集相關人員進行尋找營救,現在先不管是什麼原因,誰的責任,抓緊時間先尋找跳崖者的下落,同時聯繫這名遊客的同伴,並想辦法及時通知跳崖者的家屬。

同時,我們要立刻召開相關安全工作會議,核實跳崖遊客在遊覽之前的情況,查看各入口的安全警示裝置,檢查安全措施,並調取各入口的監控錄像,查看工作人員對遊客的安全檢查和詳細問詢情況。

警察介入後,我們會配合警察提供各種監控錄像和相關的遊客記錄,等待警察的調查結果。警察進入調查階段後,一方面我們仍然會配合警察進行調查,一方面安排相關的搜救人員繼續搜救,爭取儘快找到跳崖者,在跳崖者找到以後,確認跳崖者的身份,聯繫跳崖者的家屬來協商善後事宜。

善後處理

當警察調查結果出來以後,我們會根據警察的調查結果進行相應的善後處理事宜,儘快處理跳崖者的遺體,並及時協調跳崖者的親屬生活問題,在跳崖者善後問題處理好以後送走跳崖者親屬。

處理的結果其實就是責任的劃分問題,景區有責任我們不推卸,景區無責任我們也不強人所難,畢竟跳崖者丟了性命,他的親屬肯定悲痛欲絕,儘量做好家屬的工作,保證家屬在事故處理期間的生活和安全。

後續思考

發生了跳崖事件是一個極端情況,會影響到遊客生命安全問題的方面,我們會及時整改,若是景區沒有過錯,那麼以後工作當中會加強遊客的檢查和疏通,及時禁止情緒不穩定者遊覽景區,同時在景區的主要入口增加安全警示牌。

雖然是景區,我們是管理者,我們希望遊客能夠高高興興的遊覽景區,安安全全的離開華山,做到期望著遊覽華山,安全滿意而離開華山!


70後的重慶鐵匠


景區不應該也堅決不能給予賠償!

首先,華山景區不屬於過錯方,如果給予人道賠償的話勢必會讓很多想自殺的人紛湧而至。

華山之險世人皆知,隨便在華山之峰找個地方跳下去都沒有活命的幾率。

如果這次給賠點喪葬費,那麼下次肯定還有不想活的選擇華山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因為華山給賠錢,如果選擇其他地方肯定沒人管。

這次的自殺事件已經鬧的全國皆知,影響非常的大,保不齊今後還會有類似的事情發生,所以華山景區堅決不能給予賠償,而且還要譴責當時人的過激行為。

如果以後每年華山都要跳下去幾個,那麼以後誰還敢上華山,我們不能讓華山景區變成自殺者理想的終點站。


批發雪糕的


自殺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可能在中國成加重趨勢,這其中的原因自有社會學家去探討,然後由全社會共同承擔消除這種現象的責任。作為景區,在這一社會問題上是無能為力的。景區要做的工作:1,處班理好眼前的工作。包括:進行一些祭奠儀式,安慰逝去者的靈魂;派員攜財務慰問逝者家屬。這些舉措並不是攬責任,而是基於人道主義而釆取的措施,並以此樹立企業負責任的形象。2,檢查安全措施,加固安全設施。吸取這次教訓,釆取措施,讓自殺者無法在中途打開安全繩鏈,安全繩鏈的系聯及打開權,交由景區的專職安全員(聲明,本人未曾遊覽過華山,此條完全是本人想像)。3,在景區內合適的區域,建立宣傳欄進行警示教育,把華山景區由遊客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展示給遊客以給予警醒。甚至專為此次自殺者設立紀念碑等形式,讓遊客給逝者獻花,提醒遊客熱愛生活,珍惜人生,在景區遊玩達到陶冶情操的目的。4,防止抑鬱症患者進入危險項目。這一點很難做到,即使去做,可能成本也很大,且也無法完全的杜絕。但作為一個設想及予設措施提出來。


哲問1


為什麼有人自殺,事後總要找別人的責任呢?這是什麼慣性思維邏輯?

自己解開安全繩,縱身跳下懸崖,與別人有什麼責任?景區有責任?不解開安全繩的人怎麼沒有掉下去?非要說景區有責任的話,只怪景區實現沒有算出那人要自殺!無獨有偶,東北野生動物園做了那麼多宣傳,連3歲兒童都知道下車會被大老虎吃掉的,任性的人偏要下車,出事了景區打死老虎、關閉營業數月,巨大的經理損失跟誰要去?景區理應讓肇事者賠償損失,考慮到肇事者也損失巨大,付出了一條生命、一副美容的巨大代價,也就不追了。但肇事者回頭要對景區提出鉅額賠償,天理何在?!如果說只要死了人,無論怎樣死的都要景區負責的話,那我看所有景區都關了吧。

我覺得當務之急是媒體不能再把人們的思維引向另一個不公平的極端。要分清:公理是公理,同情是同情,捐款是捐款。給你同情不等於你就有理,給你捐款不等於你理應所得!當今最壞的風氣就是隻要我吃虧了,總要把損失嫁到別人頭上!即使我死了也要找個替死鬼!


西域孤狼67


一個人得有多絕望才會選擇跳懸崖?逝者已去,我們無從猜測。

相信死者也是下了很大的決心才會一心尋死的。也許是患了絕症怕連累家人,也許是賭博揹負鉅額債務,也許是情感問題。也許對他來說跳懸崖是一種解脫。只不過他的家人要傷心了。

好了,咱們回到話題,假如我是華山景區負責人我會怎麼做呢?

首先我們要明白一點,一個真正想要尋死的人,他能用很多種方法尋死,任何人都是無法阻止他的。只是他剛好選擇了在華山跳懸崖的方式。景區已經確保了遊客的安全問題,安全繩索是有繫好的,他是自己解開跳下去的。也不可能每個遊客都安排一個工作人員隨身跟隨確保安全。就這一點來說華山的工作人員是沒有責任的。

所以我覺得景區也是沒有責任的。如果我是華山景區負責人,我可以出於人道主義給予適當的喪葬費用。畢竟也是在景區出的人命,這樣也能表現出景區的大度和關懷。當然,這一點也是我自願的。不賠償的話,別人也沒資格說我什麼。

最後,願逝者安息!





一隻貓喵喵貓喵


發生這樣的事情,真是讓人悲痛不已,但事情已發生,作為景區負責人,我會出於人道主義精神,適當賠償死者的家屬,具體賠多少,要和死者家屬協商。儘管查看事故現場錄像,死者是自己解開兩個鋼絲繩鎖釦,主動跳下去的,但是景區也是有責任的,起碼安全措施也還是有不到位的地方,主動承擔該承擔的比死者家屬起訴到法院好得多,也能得到家屬的諒解。死者家屬已經被深深傷害一次了,作為景區不能再傷害人家一次。

長空棧道我去年爬過,確實驚險,腳下就是萬丈懸崖,只靠一根木板,兩個劃扣套在鋼絲繩上,工作人員提醒了,必須保證一個劃扣套在鋼絲繩上。我覺得景區為了提高遊客刺激體驗,打造驚險景點,我還是建議不能犧牲遊客的安全,必須保證百分之百安全。其實現在玻璃棧道同樣能體驗到這種刺激。



星空22645


從媒體報道視頻中來看,他跳的很堅決,很淡然,沒有帶一絲猶豫。也許是生活中遇到了困境想通過爬山解除自己心中的苦悶,可能在爬山的過程中他沒有解出正確的方式,而就產生了這樣的想法。

兄弟,一路走好!

講真的,生活中無論遇到什麼困境都不要放棄生活,請記得你還有家人和朋友。

建議景區還是給錢了事,也算是安撫家屬內心,家屬倘若胡攪蠻纏就另說。


鐵路那些事


如果我是,

1報警,110 120 119搜救隊等找人,也許還有生還可能

2聯繫心裡醫生,尋找目睹跳山過程的遊客,進行心裡輔導

3向上級部門報告事件

4通知媒體,介紹相關工作進度等

這四點是可以同時進行的

之後還有其他工作要做,比如

1加大宣傳爬山安全

2制定措施,自殺不賠

3聯繫跳山的家人朋友

4安排吃住行

5與保險公司聯繫


振振兒哥哥


這就是個個體自殺的事件,誰也防範不了的,特別是這種地方,所以無論是作為管理者還是什麼?都無需付什麼責任。就事論事罷了,誰也沒這能力來預知誰的行為,即便是心眼所見,真心想死的話誰也攔不住。與其以一個管理者的角度看問題,不如讓整個社會反思一下,為什麼有輕生的念頭?這樣的是少嗎?如果社會真的很穩定,老百姓都可以安居樂業,都可以如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會有這樣的事發生嗎?輕生者固然可憐可悲,其實也挺可恨的!死的勇氣都有,為什麼就不能活著呢?你要知道給家人,給社會帶來多麼大的影響?輕如鴻毛的死最無知,現在的社會環境,哪怕是重於泰山的死都很少見了,為什麼你還如此不負責任的輕生,你的死除了得到同情和憐憫之外,什麼都沒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