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都訊 以購買苗木、垃圾清運、創建廣告費等名義,多開或虛開發票予以報銷,用於支付幹部旅遊、聚餐等項開支……昨天,瑞安市紀委通報了這麼一起社區幹部“偷吃公糧”的案件。
有人願自殘證明舉報內容?
據介紹,去年6月,一封舉報信寄到了瑞安市紀委,舉報信稱瑞安市錦湖街道桃源社區存在“多開或虛開發票進行吃喝”。
瑞安市紀委辦案人員得知,有關此事,錦湖街道紀工委已調查並已報結,怎麼又有人就此事進行舉報?另外,舉報信中列舉了瑞安市桃源社區黨委書記魏進益違紀違法七件事。
“每件事都說得有理有據,語氣斬釘截鐵……”辦案人員稱,更為關注的是舉報信的最後一句話,舉報人稱反映的內容如有失實,願自殘證明。
此語一出,引起辦案人員極大關注,“從事辦案多年,還是首次看到舉報人用自殘手段來換取辦案人員的信任。”
一張憑證撬開原報賬員嘴巴
為此,瑞安市紀委辦案人員制定了調查方案,並及時調取桃源社區的有關賬本和之前已報結材料,再次啟動調查。
根據舉報件找出相應可疑票據,待各項準備工作就緒後,辦案人員開始接觸舉報人。
“我已經被懷疑了……”舉報人向辦案人員反映,自舉報後他和家人沒睡好一個覺,“不是親戚打電話來說情,就是朋友來勸解,甚至還有社會上的人來威脅,讓我寫保證書。來威脅的人說,如果再舉報魏進益,就可能會被砍掉一隻腳……”
聽罷,瑞安市紀委辦案人員更加堅定決心,一定要查明此案。
與舉報人接觸後,辦案人員將舉報的內容作了進一步的瞭解與核實,相關票據虛實還要找到桃源社區原報賬員黃芳舒求證。
談話中,黃芳舒表示此事已跟錦湖街道紀工委說清楚了,“現在沒什麼說的”。面對辦案人員的問話,黃芳舒始終不答。案件也因此陷入困境。
不過,辦案人員發現,黃芳舒那段時間在街道辦事處借用。於是,辦案人員抓住這個機會,每天臨時通知街道紀工委帶黃芳舒來辦案點“走讀”。在“走讀”的第三天,辦案人員出其不意,突然向黃芳舒出示一張87498元的白條報銷憑證。該憑證,黃並未掌握。
看到此憑證,黃芳舒驚慌不已,隨後交代,這是時任桃源社區主任阮旭華從中多報資金,用於支付桃源社區新辦公用房喬遷宴席用的。
案件終於打開了突破口。
廣告公司老闆交代“隱情”
為了將該87498元白條報銷憑證弄個水落石出,辦案人員對該憑證上的時間、內容及金額情況作了進一步的分析和判斷。
從內容看,此為廣告費報銷憑證,廣告公司為錦湖街道轄區的企業。於是,辦案人員調出錦湖街道紀工委找該廣告公司老闆談話的筆錄,從筆錄上看內容比較單一,問話也比較簡單。
為此,辦案人員再次找該廣告公司老闆調查。經過多次交鋒,廣告公司老闆終於交代了桃源社區相關人員要求該廣告公司以廣告費的名義,多開或虛開發票和收據的事實,並提供了相關的銀行賬單、支付寶和微信轉賬的證據。
社區書記等三人受處分
之後,辦案人員又調查了相關涉案人員,並查實相關物證。
經查,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期間,桃源社區原領導班子以購買苗木、端午節活動、文明宣傳、垃圾清運、創建廣告費和虛增工時等名義,向本級或上級虛報報銷金額,共計5萬多元,用於支付該社區幹部烏鎮旅遊,以及節假日聚餐等開支。
事發後,桃源社區班子成員經教育後,主動退出相關費用。
案件查明後,經瑞安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桃源社區黨委書記魏進益、原桃源社區主任阮旭華和原桃源社區報賬員黃芳舒等3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溫都記者 黃雲峰 通訊員 謝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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