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恨歌》
唐.白居易
《長恨歌》是中國唐朝詩人白居易的一首長篇敘事詩。這首詩是作者的名篇,作於元和元年。全詩形象地敘述了唐玄宗與楊貴妃的愛情悲劇。詩人借歷史人物和傳說,創造了一個迴旋宛轉的動人故事,並通過塑造的藝術形象,再現了現實生活的真實,感染了千百年來的讀者,詩的主題是“長恨”。
唐憲宗元和元年,白居易任長安盩厔縣尉。一日,與友人陳鴻、王質夫到馬嵬驛附近的仙遊寺遊覽,談及李隆基與楊貴妃事。王質夫認為,像這樣突出的事情,如無大手筆加工潤色,就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沒。他鼓勵白居易:“樂天深於詩,多於情者也,試為歌之,何如?”於是,白居易寫下了這首長詩。因為長詩的最後兩句是“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所以他們就稱這首詩叫《長恨歌》,陳鴻同時寫了一篇傳奇小說《長恨歌傳》。
《長恨歌》一方面是一個重大的歷史題材和政治題材,另一方面又是一個來自民間的具有悠久傳統的人性題材、心理題材。白居易在創作中服從於民族的文化心理和詩人的個性思想,即傳統模式與作者主觀能動作用同時並存,這固然是與詩人的生活經歷和人生觀是分不開的。
這篇詩是白居易最傑出的作品之一,也是古典詩詞中抒情詩與敘事詩密切結合的典範之一。詩篇一開頭,對男女主人公是有所譴責的,但發展下去,詩人卻用自己的感情、想象豐富了這個故事,賦予了這個愛情悲劇以更普遍的意義,使得作者自己和廣大讀者都對之產生了高度的同情。在一定程度上已脫離了歷史原貌,成為一篇以詠歎李、楊愛情為主,充滿感傷情調的“風情”詩了。
唐玄宗早年勵精圖治,因此有開元治世;晚年荒淫無道,因此有天寶亂世。詩人面對這種具體現實,對這位天然尊長形成了矛盾而複雜的感情,有時頌美懷念,有時批評斥責,《長恨歌》則兼而有之。這是由詩人對歷史事件和社會生活的認識所決定的。在創作中,作者打破了他寫諷喻詩所堅持的“其事核而實”、“不為文而作”的規則,在敘事過程中一再使用想象和虛構手法,情、景、理的完美結合結構,濃烈的抒情貫穿於敘事的全過程,語言方面,音節和諧,句式駢散結合,並採用主客問答的形式及其作用,使得全詩風情搖曳,生動流轉,極富藝術感染力。人的悲劇性命運及以莊禪思想為依託對這種命運的超越,對精神的自由和心靈的愉悅的追求 人物形象生動,語言和聲調優美,抒情寫景和敘事的水乳交融,也是《長恨歌》的藝術特色。
在這首長篇敘事詩裡,作者以精煉的語言,優美的形象,敘事和抒情結合的手法,敘述了唐玄宗、楊貴妃在安史之亂中的愛情悲劇:他們的愛情被自己釀成的叛亂斷送了,正在沒完沒了地吃著這一精神的苦果。唐玄宗、楊貴妃都是歷史上的人物,詩人並不拘泥於歷史,而是藉著歷史的一點影子,根據當時人們的傳說,街坊的歌唱,從中蛻化出一個迴旋曲折、宛轉動人的故事,用迴環往復、纏綿悱惻的藝術形式,描摹、歌詠出來。由於詩中的故事、人物都是藝術化的,是現實中人的複雜真實的再現,所以能夠在歷代讀者的心中漾起陣陣漣漪。
白居易(772~846),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其先山西太原人,六世祖北齊五兵尚書白建遷居韓城,曾祖又遷陝西渭南下邽。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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