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最高院提出的“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部署,我院根據工作實際,開展涉金融案件集中執行專項活動。7月14日,利用週六休息時間,對被執行人難找的“骨頭案”,採取超常規工作方法,集中警力,在中新社、騰訊新聞網、南方都市報、惠州電視臺、惠州電臺、東江時報等媒體跟進採訪。
14日上午9時,我院院長黃志強主持召開執行工作會議,對近期工作進行部署,並根據院黨組的安排,宣佈我院涉金融案件集中執行專項活動開始。執行局、法警大隊共18名幹警,在中新社等媒體的見證下,分乘5輛警車,冒雨直奔執行現場。
拒不履行義務 兄弟倆被執行人均被司法拘留
上午10時40分左右,執行幹警出現在歐某俊家,將被執行人抓個正著。李俊俊法官出示證件和相關法律文書,告知其未履行償還拖欠申請人廣發銀行48萬多元的義務,要求其履行。歐某俊稱目前經濟困難,沒錢還,等有錢了再慢慢還。被執行人70多歲的父親也在旁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正當執行幹警準備拘傳歐某俊時,他提出要換衣服。為避免歐某俊逃跑,法警緊緊跟隨,眼見歐某俊在房間遲遲不出來,法警對其催促並將其帶走。看到執行幹警動真格,歐某俊父親著急了,緊緊拉住執行幹警問:“他能回來嗎?”
“我們先帶他到法院接受處理,看他的履行能力如何再說”執行幹警耐心的解釋。隨後,被執行人在拘傳票上簽名後被執行幹警帶上警車。
11點50分,執行幹警到水口的被執行人歐某濤經營的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稱沒見到其老闆,當執行人員準備對公司的相關辦公室查找時,一自稱保安的彪形大漢走進來問執行人員來幹什麼?朱雄法官告知是法院執行公務,告誡其不要妨礙公務。這時,執行幹警發現一間房間鎖住,敲門後,發現兩個人在裡面喝茶,經瞭解,被執行人歐某濤正在其中。朱法官告知法院的來意,其表示公司經營不善,無力償還案件款30多萬元。執行幹警依法拘傳其到法院。
兩被執行人到法院後,朱法官經查詢,其在該院大小有42宗案件,在對其做筆錄時,瞭解到兩被執行人系兄弟關係,均向申請人借款做生意但因經營不善而成為被執行人。在被執行人表示無法履行義務的情況下,法院依法對兩被執行人採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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