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秦檜的用人邏輯:如我不用將爲敵所用,故我必用

秦檜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大奸臣之一,他結納私黨,斥逐異己,屢興大獄,殺害岳飛,殘害忠良,主張向金國求和,奉行割地、稱臣、納貢賣國求榮的政策,遺臭萬年,為後人所不齒。

奸臣秦檜的用人邏輯:如我不用將為敵所用,故我必用

但實事求是來看,秦檜此人也並非一無是處。與明朝的奸臣嚴嵩一樣,秦檜也是進士出身,博學多才,書法造詣頗深,秦檜還是宋體字的創造者。

另外,秦檜並非一開始就是主和的投降派,恰恰相反,在為官早期,秦檜其實是主張對金國強硬的強硬派。

宋欽宗靖康元年,秦檜曾上奏說,對南犯的金軍不宜顯示出太怯懦的態度,因為這樣只會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使自己的力量被削弱 。

奸臣秦檜的用人邏輯:如我不用將為敵所用,故我必用

同年十一月,金兵包圍北宋京師汴京,派使索求太原、中山、河間三鎮。秦檜再次上書言事,說:朝廷應該召集百官討論切實可行的對策,並加強守備,把金使安置城外,最多隻能答應割燕山一路之地。

宋欽宗於是在延和殿召百官商議對策,範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割地,而秦檜等三十六人則不同意。宋欽宗又任命秦檜為職方員外郎,不久又改為幹當公事,隸屬河北割地使張邦昌。秦檜認為此職專為割地求和,有違自己的主張,多次上奏摺請求辭去這一職務。

秦檜還曾在《題范文正公書伯夷頌後》一詩中感嘆說,像韓愈和范仲淹這樣的大忠臣、大文豪不是經常能碰到的,我這顆忠誠之心該與誰訴說呢?(韓範不時有,此心誰與論)表達了敬仰前賢,追思古人的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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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由對金的強硬派轉變成求和的投降派,關鍵的節點在“靖康之恥”。靖康之恥,汴京失守,宋徽宗、宋欽宗被俘,秦檜作為臣子之一,也成為金人的階下囚。這讓秦檜認識到:宋朝當時的國力,不足以與金國對抗。若與之對抗,只能加速宋朝的滅亡。

至於有人認為,秦檜之所以成為主和派,是因為他貪戀權位,貪圖榮華富貴,受到金國人的賄賂等等。我們在這裡不予置評,我只想順便提出一個問題:假如宋朝當時有實力打敗金國,那麼秦檜在宋朝就會沒有權位、沒有榮華富貴了嗎?

好了,言歸正傳。我們前面說到,秦檜這人其實並非一無是處。

奸臣秦檜的用人邏輯:如我不用將為敵所用,故我必用

據記載,秦檜當權後,有一個讀書人當官心切,利慾薰心,便耍起了小聰明,偽造一封秦檜的推薦信,拿去見揚州太守。

不料,揚州太守卻是一位明白人,他當場發覺這是一封假信,立刻將信沒收了,並把那偽造假信的讀書人抓住,押送去京師請秦檜發落。

秦檜瞭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既沒有像許多想像的那樣大發雷霆,喊打喊殺,也沒有把讀書人交由有關部門依法論處,反而給他一個做官的資格。

有人問秦檜,為何如此?

秦檜說:“這人有膽量偽造我的信,說明他不是個普通人。如果我現在不不捨得用一個官位套住他,他也許就會去投靠南方或北方的敵人了。”

秦檜如此說,並非危言聳聽,因為在此之前,就曾發生過一件類似的事件。

奸臣秦檜的用人邏輯:如我不用將為敵所用,故我必用

北宋仁宗年間,宋朝的藩屬党項政權首領李元昊脫宋自立,建西夏國,於是,宋朝與西夏的戰爭全面爆發。

宋夏戰爭爆發後,有張姓和李姓兩個男子,想用文章去求韓琦、范仲淹提拔他們做官,又覺得毛遂自薦不好意思,於是寫詩刻在石碑上,請人拉著經過韓、範的府門,想以此吸引韓琦和范仲淹的注意。

韓琦和范仲淹當時都是朝廷所倚重的重臣,名重一時,都主張對西夏用兵,正是用人之時。但或許是因為韓琦、范仲淹二人為人過於方正,不像秦檜有那麼多花花心思,便以張姓和李姓二人行跡可疑,不予任用。

奸臣秦檜的用人邏輯:如我不用將為敵所用,故我必用

張姓和李姓二人在韓琦、范仲淹處求官不得,無法可想,便化名為張元、李昊,跑到西夏去到處題詩。

西夏國王李元昊得知此事,覺得很奇怪,就招他們來問話。雙方的談話很投機、很愉快,李元昊於是任命他們為謀士,讓他們出謀劃策,在北宋邊境上興風作浪,給北宋朝廷製造了不少麻煩。

我們且不去評論韓琦、范仲淹與秦檜的道德品質如何,單以韓琦、范仲淹對待張、李的態度和秦檜對待那個讀書人的態度論,秦檜的做法,難道不是更加可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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