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越來越多,交規越來越嚴
駕照分數越來越不夠用
而為了規範越來越多的交通違規行為
新交規的每一次修訂都變得更加嚴苛
很多人覺得當駕照記滿12分以後
就是世界末日了,當然這有點誇張
不過確實有很多朋友認為當駕照
記滿12分以後駕照就必須被吊銷
甚至有人認為會有更嚴重的後果
駕照記滿12分
真的有現象中的那麼可怕嗎?
答案是否定的,常在江湖飄,哪能沒絕招
在介紹之前先看看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相關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扣分累積達到12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其駕照。
車主想要拿回駕照,需在15天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處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7天的理論學習,並在20天內通過考試,記分才會予以清除,併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首先必須給各位司機朋友科普一下
什麼是一個記分週期
1、一個記分週期時間為12個月,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記住,不是自然年的12月31號哦!!!
2、12個月為一個記分週期,以此類推不斷地循環,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所扣的分數會被系統自動清零。
3、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如上圖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是2009年1月14日,那麼2010年1月14日就是第一個記分週期。
假如被扣12分如何巧妙處理?
舉個例子:
假如小編在一個週期內有3個違章:闖紅燈6分、壓線3分、超速3分,共計12分。按常理講,小編在週期內被扣滿了12分,就得重考科目一。然而,並沒有......
在記分週期結束前,小編就把闖紅燈6分和壓線3分處理完了,這時駕照只剩下超速3分,也就不用面臨重考科目一的難題啦!
但是!未處理的超速3分就會記錄到下個記分週期。也就是說,下個週期能扣的分就只剩下9分了。
記分清零有什麼規則?
在一個記分週期內(12個月)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在這個記分週期結束前已繳清的,下一記分週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
尚有罰款未繳清的記分在下一記分週期不給予清零,下一記分週期開始後會在此基礎上記分,以此類推,如果超過12分,那麼就需要通過學習消除。
舉個例子:
如果你闖紅燈被扣了6分,記分週期清零時間到了,你還沒去處理這6分的違章,那這6分就會計入到下一個週期,那你下個週期駕照可用分數就只有6分了。
自己的車輛違章扣分該何時處理?
有些車主扣分從來不管記分週期,想起來就去處理,這樣其實是很虧的。
舉個例子:
假如小編在一個週期內有一個3分違章。本來這3分可以用第一週期的12分扣掉,但小保錯過了記分週期的時間,那這3分就會轉到了下個週期,而下個週期駕照分數只剩9分了。
因此,車主們要儘量在駕駛證記分清零之前,把本週期已經產生的違法記錄處理結束,不要佔用下一個記分週期的分值。
如果你是一次性被扣了12分,就不能使用這種清分方法了。遇到這種特殊情況,車主就乖乖重考科目一吧,等考試合格後再把駕照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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