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消息!
廈門喜報!
翔安法院火了!!!
近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
印發《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三) 》,
公佈了全國20個司法改革案例
翔安法院
《管理、培訓與研究並重打造司法輔助人才高地》改革案例
喜獲入選!!
也就是說,
翔安法院成為福建首家入選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的基層法院。
此次印發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選編(三) 》彙集20家法院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先進經驗和做法,為全國法院將司法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提供了示範參照的樣本。
近年來,翔安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法思想為指導,大膽改革,勇於創新,在訴訟與公證協同創新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審判輔助事務與審判核心事務相分離、科學配置司法資源和司法輔助事務人才培養等綜合配套機制改革,念好“分、管、培、研”四字訣,建設素質高、能力強、業務精的司法輔助人員隊伍,打造司法輔助人才培養的翔安樣本,讓法官專注審判主業,促進審判質效提升。2018年1-6月,翔安法院受理案件6108件,同比增長33.71%;辦結4594件,同比增長89.44%;結案率75.21%,同比上升22.12個百分點;案件結收比92.66%,結案率、結收比均居全市第一,案件平均審理時間同比減少18.42天。
2018年1-6月,翔安法院受理案件6108件,同比增長33.71%;辦結4594件,同比增長89.44%;結案率75.21%,同比上升22.12個百分點;案件結收比92.66%,結案率、結收比均居全市第一,案件平均審理時間同比減少18.42天。
翔安法院“四字訣”打造司法輔助人才高地
一、立足“分”,科學配置司輔人事資源
一是輔助事務分離。改變過去審判和輔助事務不分,法官及書記員對審判輔助事務分散處理的工作模式,全面梳理界定司法輔助事務工作範疇,讓法官從繁瑣的事務性工作脫離出來,專注審判主業。
二是輔助人員分類。以開放式架構多渠道吸納司法輔助力量,推進司法輔助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將司法輔助人員劃分為法官助理、聘任制書記員、購買社會服務人員和司法輔助實習生四個系列實行單獨序列分類管理,構建全面覆蓋法官助理和司法輔助人員的梯隊式人才養成模式。
三是整合法官助理。科學謀劃法官助理角色嵌入和履職空間,成立“法官助理工作室”,將全院8名民事法官助理集中到訴調對接中心開展訴前調查、調解、保全等工作,自去年9月1日啟動改革以來,法官助理分流案件3401件,其中調解撤訴1518件,訴前保全216件,司法鑑定52件。
二、夯實“管”,實現司輔崗位精準管控
一是科學定崗定責。針對以往司法輔助工作邊界不明、法官助理與書記員職責混同等問題,制定法官助理、書記員和司法輔助實習生管理辦法,細化各崗位職責,釐清法官助理與書記員的角色關聯和職責區分。
二是集約精細運行。改變各庭室自行承擔、標準不一、人員分散等問題,成立“公正雲審判輔助中心”統一承接司法輔助事務,構建以業務環節為單位、模塊化、流水線作業的流程化管理模式,分類設置送達、查控、記錄等司法輔助小組,推動司法輔助事務由粗放式管理轉變為精細化、集約化管理,開展集約送達30109次,排期開庭1372個,集約查詢被執行人信息19.13萬次,材料流轉182份,電子卷宗同步生成6974件。
三是統一管理考核。政治處負責輔助人員的管理、調配、培訓及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加強輔助人員所在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據工作表現情況提出考核意見。落實帶教法官、導師的監督管理責任,定期開展廉政風險教育,簽訂廉政承諾書,加強保密意識培養,堅持廉潔自律。完善量化積分制考核機制,突出協助辦案、調研信息等工作實績的考核權重,激發工作積極性。
三、著眼“培”,加強司輔人才規範培養
一是精英化培養導向。制定法官助理培養方案,以為法官選任培育後備力量為目標,對法官助理進行精英化培養。選派6名資深員額法官組成導師團對法官助理提供業務學習的幫助和指導,邀請審判業務專家定期輪流開講,定期舉辦法官助理沙龍,解答實務問題,交流工作經驗。
二是定製化培養方式。與廈門城市職業學院、鷺江公證處簽署《“司法輔助人才”培養戰略合作協議》,設立“司法輔助實習基地”,採用開設定製化課程的訂單班培養方式培養高素質、技能型的適用性司法輔助人才。由廈門城市職業學院擇優選拔學生到翔安法院進行全日制在崗實習實訓,培訓內容涵蓋職業素養、法律基礎知識等理論教學和送達、調解、記錄、歸檔等多項實務技能。
三是規範化培養機制。設立導師制和實習清單制度,細化對輔助人員的培養、管理和評價機制。通過協同創新聯合培養模式,整合法院、公證機構、院校及社會優秀資源共同參與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教學改革、教材編寫等工作,選派資深員額法官、公證人員、軟件工程師擔任兼職教師,定期開展理論講座講授相關法律及司法實務課程。
四、突出“研”,注重司輔事務專業研究
一是研究團隊精英化。與廈門城市職業學院、鷺江公證處共同設立“司法輔助研究中心”,共建司法輔助科研合作平臺,研究團隊由業務能力強的審判人員、公證人員、軟件工程師及高校教師組成,通過開展理論講座、實務培訓、申報調研項目和課題研究等方式共同推動理論研究。
二是研究領域專業化。研究中心對司法輔助人員性質、定位、職責、發展等方面開展理論研究,為司法輔助事務管理、人員分類管理改革提供理論支撐,並藉助公證處對法律應用信息化的優勢,通過對司法輔助事務流程“解剖式”分工細化、環節切割、管控論證,探索打造司法輔助事務集約管理智能平臺。
三是研究方式實戰化。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緊緊圍繞司法輔助事務實踐,邊做邊研邊學,通過實踐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對改革進行科學論證,總結提煉司法輔助事務管理、人員分類管理理論和經驗成果,切實用實踐檢驗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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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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