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案!2055万!20天!感受北京一中院的执行效率

88案!2055万!20天!感受北京一中院的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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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就京天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中的88个已结案件进行案款发还,被执行人已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现场向申请执行人发还人民币2055余万元。而这一系列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了20天。

2016年6月,京天利公司因在上市时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等问题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公布后,投资者陆续起诉京天利公司索赔。2017年,北京一中院依法受理了系列案件,一审判决支持了投资者的索赔请求。一审判决后,京天利公司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2017年底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随后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经审查立案执行。

按照依法从快的原则,立案当天,执行法官便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次日上午,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注册地现场送达了传票,并向被执行人告知了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要求被执行人按照判决内容及时履行。随后,被执行人积极筹措资金,按照法院要求,于3月20日将第一笔案款1000万元支付到法院账户,3月27日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今天上午10时许,9名来自北京的申请人将收据和收款账号交到了法官手中。

申请人的代理律师臧女士表示:“执行比想象中的快多了。不到一个星期,执行庭法官就和我联系说案款已经到位,真的是出乎我的意料。执行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已经全部办理完毕,真的是我接手的案子中最快的。这还要感谢执行庭法官对这个案件的重视和对投资者保护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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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肖先生的执行款顺利到账,临走时他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案件执行的这么快,真是超出我想象,这让我们这些中小投资者们感到非常安慰啊,谢谢闫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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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经过相应的审批流程,闫帮法官和助理通过执行办案系统,在线进行了案款发还。据了解,北京一中院目前已全面落实了案款管理的“一案一户”,即每一件新收执行实施案件都配置一个专属账户进行案款收发。这9位申请人也将通过“一案一户”的案款归集管理系统领回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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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

“别看这次案子多,但只要按照咱们一中院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细则》来,执行的高效就一定能保证!”

说着,闫法官给我们拿出了这个涵盖了全部四类执行实施案件的细则。细则重点围绕37个关键节点,明确规定案件办理流程中每个环节该做什么的“规定动作”,也就是说,明确了法院在什么时间采取何种措施,对被执行人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

“正是因为细则的落地,提高了办案的规范化水平,提升了执行效率、紧凑了办案节奏。”闫法官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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