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2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规定,2018年为“十三五”规划期中检查年,由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以下简称考核部门)共同对省级政府“十三五”前两年(2016—2017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期中检查。为做好期中检查工作,考核部门研究制定了《2016—202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等新任务、新要求,提高严格保护耕地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检查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做好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期中检查,并按时完成省级自查工作。自查报告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报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各地要通过本次期中检查,全面摸清2016—2017年本行政区内耕地保护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做好整改,确保耕地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考核部门将对各省(区、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公室

杜 舰(010)66558023

顾笑筱(010)66558541 66558184(传真)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仲鹭勍(010)59193373

薛彦东(010)59191834 59193347(传真)

国家统计局农村司

万忠兵(010)68782870

宋勇军(010)68782835 68782414(传真)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统计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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