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司法部明確三個「重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司法部明确三个“重在”

新時代,新氣象,新作為。

回眸2018年3月下旬,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將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作為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司法部明确三个“重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司法部明确三个“重在”

再看今朝,重任在肩!司法部應該如何以更高標準、更實措施,履行好負責全面依法治國的頂層設計、總體佈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的職責使命呢?

在7月25日召開的全國司法廳(局)長座談會上,司法部部長傅政華提出三個“重在”,為我們帶來了答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司法部明确三个“重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司法部明确三个“重在”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重在法治國家、法治政府、

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是有機統一的整體,三者相互聯繫、相互支撐、相輔相成,缺少任何一個方面,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都無法實現。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到2035年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

推進法治國家建設,要立足中央依法治國辦職責,著力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理論研究;

二是加強統籌協調;

三是加強督促檢查。

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司法部機關和全系統要主動適應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強政府立法工作,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作用,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司法部將著重考慮研究制定法治社會建設意見並推進實施,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重在“治”、重在法的實施、法的貫徹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總體上解決了有法可依問題。現在,我們的工作重點應該是保證法律實施。”

對此,司法部立足職能定位,重點開展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動落實黨領導法治工作的體制機制。在地方機構改革中,各地要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構,完善體制機制,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

二是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憲法。抓好憲法宣傳教育,是法治建設的基礎性工程。司法部將持續深入推進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堅定憲法自信,增強憲法自覺。

三是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要重點推動整治利益驅動亂作為,怕擔責任不作為、慢作為的問題,建立健全常態化的責任追究機制。

四是促進和保障司法公正。

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工作,方便人民群眾瞭解司法、參與司法、監督司法。要認真做好律師辯護代理工作,進一步提高公證質量,加強司法鑑定工作,促進司法公正。

五是壓實責任、強化考核。2016年,中辦、國辦印發《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明確了黨政主要領導推進法治建設的主要職責。下一步,司法部將研究制定相關督察工作規定,強化督察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落實情況。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重在“基層”

基層是依法治國的根基,法治中國建設的薄弱環節在基層,活力源泉也在基層。

因此,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把握這些重點:

一是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不斷強化自治的基礎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德治的引領作用,推動建設“三治融合”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

二是以法治縣(市、區)、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為抓手,深入開展法治創建活動,讓法治創建成為基層法治建設一張亮麗的名片。

三是全面推進農村法治建設,助推鄉村振興戰略。

四是充分發揮司法所的作用,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促進基層法治建設的前沿陣地、重要陣地。

五是全面推進村(居)法律顧問工作,今年年底前實現全國範圍內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這是2018年司法系統基層基礎工作的“硬任務”和剛性指標。要推進人人、家家都有法律顧問,推動形成遇事找法、用法的嶄新局面。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司法部明确三个“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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