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新型「房詐」騙術 中介僞造房產證騙錢

秀舟/文

“我這回啊,見的是假房東,買的是虛構出來的房子。”說起這次被騙的經歷,曹先生深嘆了一口氣,“還好我後來發現不對勁了,不然真不知道會損失多少錢。”

去年2月份,曹先生認識的一個房產中介沈某找到他,說有一個朋友想以75萬元的價格賣房,問他願不願意兩人合作,曹先生負責出錢先把房子買進,沈某負責讓“房東”先委託公證給曹先生,並找有購房意向的下家,到時候直接轉手還可以省下一筆過戶費。如今房價高起,曹先生自然不會放過眼前那麼難得的機會。

後面過程倒也順利,沈某先是帶著他的“房東”朋友和曹先生見了一面,幾天後三人又一起到公證處辦理了委託買賣公證。拿到了公證書和房產證,曹先生在四天裡分兩次將75萬元房款打給了“房東”。

本以為接下來就能坐等收益入賬了,可一個月的公證期限已經過半,沈某那邊依舊沒有什麼消息,曹先生開始有點擔心,但沈某告訴他現在房子緊俏肯定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下家,還說“房東”是他十分相熟的朋友不會有問題,大不了到期了再做一個委託就好。

吃了沈某給的“定心丸”,做了第二次委託公證,可曹先生心裡總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曹先生找來自己的房產證與沈某給的房產證做了對比,果然發現裡面有很多細節不一樣。曹先生立馬動身去沈某店裡。看著桌上的假房產證,心虛的沈某坦白了所有事實。

原來沈某所謂的“房東”朋友,實際上是沈某請來的“演員”,他名下並沒有假房產證上所寫的房產,只是配合沈某走一趟委託公證的程序,最後在曹先生轉給他的房款中抽取小几千作為“好處費”就功成身退了,剩餘的錢都進了沈某的口袋。

雖然沈某反覆說著“錢我一定幫你弄好,我不會害你的”,可曹先生依舊十分不放心,表示沒有個說法他就在店裡不走了,直到沈某先歸還了40萬元,並寫下還欠他35萬元的借條。

“怪不得了,剩下的35萬元一直找各種理由不還我,原來上當受騙的不止我一個啊。”去年6月,曹先生接到公安局的協助調查電話後才知道,他是沈某實施詐騙的第一個受害者。

原來這個沈某早前向他人借了高息貸款,因無法還錢最後在自己的工作上動起了心思,仗著自己房產中介的身份以及對房屋買賣的瞭解,借用朋友的信息偽造房產證進行虛假交易,成功從曹先生那騙得購房款後,如法炮製,再借另外朋友的信息又騙了4個人,直到東窗事發。

近日,秀洲法院對這起詐騙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判處沈某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60萬元。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借沈某身份信息製作假房產證的三個“演員”朋友,本來不過是因為不好意思拒絕幫忙,也懷著僥倖心理覺得不會有什麼大事,稀裡糊塗簽了字,結果成了這起詐騙案的從犯,同樣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2萬、有期徒刑3年罰金1萬、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金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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