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局再開巨額罰單 天津銀行赫然在列

  7月2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最新外匯違規案例的通報,通報顯示:2018年以來,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工作部署,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加強外匯市場監管,依法查處各類外匯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

國家外匯局再開鉅額罰單 天津銀行赫然在列

  此次違規案例的通報共涉及13家銀行,且罰單金額巨大。

  從國家外匯局官網通報中不難看出,天津銀行第六中心支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天津銀行第六中心支行在辦理內保外貸簽約及履約付匯時,未按規定對預計還款資金來源、擔保履約可能性及相關交易背景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該行上述行為違反《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第十二條及第二十八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處以罰沒款740.25萬元人民幣。

  除此之外,華夏銀行上海分行違規辦理轉口貿易案被罰200萬元人民幣,暫停對公售匯業務兩年;交通銀行廈門前埔支行違規辦理轉口貿易案被罰600萬元人民幣;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杭州分行違規辦理轉口貿易案被罰131萬元人民幣;北京銀行上海分行違規辦理轉口貿易案被罰84萬元人民幣;錦州銀行大連分行違規辦理貿易融資案被罰52.98萬元人民幣;徽商銀行合肥天鵝湖支行違規辦理貿易融資案被罰40萬元人民幣;民生銀行廈門分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被罰2240萬元人民幣;廣州銀行深圳分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被罰295.8萬元人民幣;廈門國際銀行泉州分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被罰280萬元人民幣;韓亞銀行廣州分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被罰216.26萬元人民幣;中國銀行莆田分行違規辦理個人外匯業務案被罰70萬元人民幣;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市分行違規辦理個人外匯業務案被罰43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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