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访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结果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信访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我局拟选聘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合同期一年。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请律师事务所有异议,请向山东省信访局反映。

联系人:王琦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9号232房间

受理电话:0531-8690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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