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自殺,家屬擡棺向賓館索賠30萬,調解後賠7千

今年6月下旬,王某獨自入住湯陰縣城某賓館。當晚9時許,賓館工作人員發現王某在房間割腕自殺,隨即報警,公安機關迅速趕赴現場。

經勘察,排除了他殺嫌疑。

王某的家屬要求賓館給予30萬元賠償,遭到拒絕,遂召集親朋好友將裝有王某遺體的恆溫棺放在賓館通道內。

賓館多次與王某的家屬協商無果,以妨礙營業為由報警。接警後,因涉案人員眾多,公安機關將情況通報至城關鎮黨委、鎮政府。

經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馮主任“砍價”式調解後,王某的家屬從最初要求的30萬元一步步降到1萬元。

馮主任又勸說賓館負責人:“雖然賓館對王某的死亡沒有責任,但王某上有老下有小,他這一去,這個家就塌了。

無論是出於人道主義還是本著和氣生財的原則,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對王某家屬予以適當補償,可以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消除對立情緒,爭取早點解決糾紛、早日開門營業,減少自身損失。”

聽了這樣一席話,賓館負責人慢慢轉變了態度。一方要1萬元,另一方只出5000元,調解又陷入僵局。馮主任再次做雙方工作,最後雙方同意各退一步,折中取價7000元,並簽訂調解協議。

當晚,王某的家屬將王某遺體從賓館拉走併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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