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支付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是否能按违约责任解除合同?

【律师解答】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设定解除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按约定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由于租赁合同的目的在于承租人为使用收益,出租人依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与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合乎约定交付租赁物合乎约定的使用用途,是出租人的基本义务。按照《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按照《合同法》第93条第2款、第96条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通知对方”的规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院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应该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实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贲静静律师:女,汉族,甘肃两当人,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致力于公司法律顾问、经济纠纷,知识产权,债权回收,行政诉讼。曾参与办理了多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合同、公司事务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影响的诉讼案件。联系电话:17693660196,微信同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