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五虎爲何這般分配股權?

關於股權分配

創立之初,“五虎將”們一共湊了50萬元,其中:

馬化騰:首席執行官,出資23.75萬元,佔47.5%。

張志東:首席技術官,出資10萬元,佔20%。

陳一丹:首席行政官,出資5萬元,佔10%。

許晨曄:首席信息官,出資5萬元,佔10%。

曾李青:首席運營官,出資6.25萬元,佔12.5%。

我們知道,很多企業在創立的時候,創始人喜歡佔股51%、67%以上,為什麼騰訊五虎沒有這樣分配股權呢?

後來馬化騰回憶說,這樣分配股權的原因有3個:


第一,根據合夥人的分工和能力分股權。

馬化騰在接受多家媒體的聯合採訪時承認,他最開始也考慮過和張志東、曾李青三個人均分股份的方法,但最後還是採取了創業團隊根據分工和能力分配不同的股份,產品、技術、運營是騰訊的三個支柱,所以負責相應模塊的合夥人拿到的股份就高。

後來有人想加錢、佔更大的股份,馬化騰說不行,“根據我對你能力的判斷,你不適合拿更多的股份”。

因為在馬化騰看來,未來的潛力要和股份相匹配,不匹配就要出問題。如果拿大股的人不幹活,幹活的人股份少,矛盾就會出現。

騰訊五虎為何這般分配股權?

第二,創始人一定要出主要的資金,佔大股。

馬化騰說,企業“如果沒有一個主心骨,股份大家平分,到時候也肯定會出問題,同樣完蛋”。所以創業早期的資金主要由馬化騰來出,佔大股。

第三,要一股獨大,但不要一股太大。

馬化騰說“要他們的總和比我多一點點,不要形成一種壟斷、獨裁的局面。”

股權如何分才合理?

1、創始人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權較為合適。

A股上市規則規定,如果公司有一個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30%以上股權,可以認定公司有實際控制人。最大創始人持股比例大於其他聯合創始人之和,可以避免出現兩個創始人股權比例太過接近,對一件事情有不同意見時產生爭議。

海外很多時候實際控制人不需要持股30%以上,其持股比例可能只有百分之十幾甚至幾,但依然能夠控制公司,因為其可以對股票設置不同類別。

比如A類股票持有者1人可以投20票,B類股票持有者1人只能投1票,這樣實際控制人在表決的時候就有更大的話語權。

2、聯合創始人和員工一起持股30%以上。

這樣的持股比例既能使聯合創始人個人持股保持與創始人較大差距,也能讓創始團隊總體持股超過60%,保障對公司控制的主動權。

3、投資人股權佔比30%-40%。

除去創始人、聯合創始人和核心員工持有的股權,剩下的為預留給投資人的股權。

騰訊五虎為何這般分配股權?

4、創始團隊控制公司50%以上股權比較合適。

此時關於公司經營的所有事項創始團隊都可以直接進行決策。比如公司優先發展什麼,計劃做什麼,如果創始人帶領員工持有50%以上的股權,就能對這些經營事項進行決策。

5、創始團隊可以爭取控制公司66.7%以上股權。

此時創始團隊能夠控制公司所有資本類型事項。比如引進新股東,增資減資,股權轉讓,公司合併、分立,章程修訂等跟資本運作相關的重大事項,這些事項都需要三分之二股東投票通過。

假如創始人持股30%以上,聯合創始人和員工持股30%以上,加起來能達到66.7%就非常安全,即使投資人有其他意見,只要公司的人齊心協力,仍然可以執行自己的方向。

6、互聯網公司一般預留10%-15%的期權池。

這是60%互聯網創業公司的選擇。特別是對於那些已經發展到一定階段,但還沒有成熟,大概是A輪到C輪之間的公司。

7、天使輪投資人持股最好不超過20%。

比較典型的天使投資機構,常見的投資比例是20%。這樣的比例保證了天使投資人在以後公司不斷引資的過程中,持股比例不會降得太快,即使再引資幾輪,持股比例稀釋到10%或者5%都非常難,如果公司成長起來,獲得利益依然比較多。

對於創始人,公司第一次引資時股權的價值最低,此時賣掉的股權越多,以後股權價值高了,損失的利益越多。另外應避免天使投資人控股公司。

1號店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第一次引資時出讓了80%股權,最終被京東收購,整個過程創始團隊沒有話語權,因為第一次融資出讓了過多的股權。

騰訊五虎為何這般分配股權?

8、員工持股一般不超過25%。

技術驅動或創意驅動的公司,往往高度依賴人才,這類公司為了招納更有競爭力的員工,為員工預留的期權池一般超過15%。但員工持股比例不能過高,因為員工持股比例增加的同時,創始人持有股份就會變少。

企業與企業的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和激勵機制的競爭,誰擁有一套好的激勵機制,讓更多的能人成為企業內部的創業者,讓外部的精英成為平臺的事業合夥人,誰就能在當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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