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假疫苗事件,怎樣處罰相關責任人才能平民憤?

秋實223998729


高俊芳不知道疫苗是幹什麼的嗎?她當然知道!那她為什麼還敢弄虛作假?因為利慾薰心!因為漠視人的生命!這是什麼行為?絕不是簡單的產品作假,而是謀財害命!

藥品本來是用來救人的,現在卻變成了害人。這些無良奸商為了自己的私慾,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韙,對祖國的花朵下手!手段之殘忍,性質之惡劣,後果之嚴重,可謂令人髮指。對這樣的人,不疼不癢的罰款無濟於事,必須讓她傾家蕩產!

長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也暴露出疫苗生產、儲存、銷售環節諸多問題。這麼大量的假疫苗流入市場,為什麼?有關部門責任何在?裡面有沒有貓膩?誰在為假疫苗大開綠燈?這都是老百姓關注的問題,也必須一查到底!

這麼多年,假貨氾濫成災,皆因為造假違法成本太低。處罰不疼不癢,才使不法分子如此膽大妄為!只有把這些喪盡天良的人罰的傾家蕩產,必要時實施死刑,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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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說實話,這種“突破人的道德底線”的事件一旦曝光,無論對對應的責任人如何處罰,都是難以平民憤的。

尤其是這種不知道危害有多大,不知道這種危害涉及了多少人……這樣的影響結果的不確定,恐怕是會讓恐懼感席捲全國的。而在這種傷害的大背景下,無論責任人受到什麼樣的處罰,都不為過。但是,我們更希望的,是可以直接處罰到責任人本身,而不是各種罰款,因為說不定這些罰款還是會在以後從老百姓身上出的。

最後就是我們應該關注的焦點,是事情爆發之後的善後措施以及法律的完善。不然的話,這種事情還是會屢禁不止的。

謝謝





燕子吃小魚


關於假疫苗事件我的看法是,在認定犯罪行為後,按照能適用的法律條款給予最嚴厲的懲處!也就是說看這件事的負面影響力和危害程度,能判死刑最好,起碼20年以上及無期徒刑!


屢屢發生的造假事件不就是因為處罰力度不夠嗎?像這種公司退市是必須的,公司實際控制人和相關責任人發罰沒財產是必須的,賠償受害人,以及廣大投資者(股民)是必須的。鼓吹此類上市公司的分析師以及相關證券人員也要處理。這就是說圍繞著長生生物的一切助紂為虐者都要受到嚴懲!



疫苗事件實在是人神共憤,國家領導人都已經做出了從嚴處理的批示,可見事件影響之惡劣程度有多大。


濤聲依舊23268


假如在美國出現長生生物假疫苗事件,按照美國法律會怎麼判決處理?

可以舉個相關例子,上世紀有個輪胎牌子“凡事通”美國本土牌子。幾乎壟斷了SUV和越野車的輪胎市場,美國輪胎製造業好像也就這一根獨苗。

先是保險行業警告,某款輪胎爆胎幾率偏高,然後消費者委員會進行調查,認定輪胎存在技術缺陷,通過報紙和書面報告告知凡事通,要求召回,同時某個正在受理的翻車事故保險公司將凡事通告上法院,由於前面幾個都不是官方機構,凡事通認為沒有權威性不予理睬。

但是法官卻判決凡事通公司召回輪胎,不能繼續銷售。後面又出了一起事故,翻車起火死人,是在縣城法官判決後賣出的車輛,交警部門認定是輪胎爆胎引起翻車,受理這起事故的法官認為,凡事通已經知道輪胎有缺陷,依然在銷售,必須嚴懲,算了下凡事通的市值,直接按市值處罰,把美國唯一的輪胎公司罰到消失,連同這個品牌一起消失了,當年好像是罰了十幾億美金。

一艘尼米慈級航母當年也就這個價格,相當於現在50億美元以上,受害人賠了一億多美金,剩下的錢用來召回所有凡事通輪胎。其實凡事通只是傲慢了一下,一直有在做召回的前期工作,只不過動作慢了點,輪胎只是極端條件下性能不足,並不是重大缺陷,但法官認為涉及到人身安全,凡事通漠視生命,就這一點就足以罰到其品牌消失。

我覺得,我們對於假疫苗事件應該真正做到零容忍,國內百姓本就生活壓力非常大,活著本就不容易,現在連最起碼的疫苗都敢作假,各方面都得不到保障讓老百姓怎麼活?實在是喪心病狂!所有相關人員都要追責判刑,國家需要殺雞儆猴,領頭幾個要槍斃,以安撫民眾之心,按公司全部產值罰款沒收,真正做到相關當事人身敗名裂並讓其傾家蕩產。

國家應該用重典告訴所有那些為利益不擇手段的人,不義之財不可取,取必有刑。



一壺濁酒半盞茶


大美妞鳶都湖: 在教育方向,存在著一個奇怪的規定,不按規定接種疫苗的小朋友,一律取消小學入學資格。如今疫苗種類繁多,按照森林法則,疫苗與疫苗相生相剋,若在一定條件下,大量疫苗在體內造成紊亂生長,強勢疫苗必然有損身體健康。我雖不精通生物科學,但疑這類疫苗接種政策,應是舊時代政府官商勾結圖財害命的巴戲,如今要引起全社會的重視並適時費止。對於那些無德無信的藥療企業主,只要對社會造成了嚴重危害,不管他對問題的內幕知情與否,都應該按照瀆職罪,詐騙罪,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判除極刑,並沒收全部家庭資產,而不是和以前處理的毒奶事件那樣,大事化小,不了了之,換個配方繼續坑蒙拐騙。象長生這種情形,已經給社會造成了嚴重後果,至少得判五千年徒刑,並取消其它親屬從事藥療行業資格,殺一儆百,而不是隻上交幾十百千萬億本來就是坑騙來的人民幣了事。如果如此縱容犯罪,後患無窮。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我和現任政府的觀點是高度一致的。


崔師傅0360


孩子是最不能坑害的群體 偏偏就要觸動人們的憤怒 一個母親看到這樣的事 憤怒不知該怎樣表達 疫苗是保護孩子不被病毒侵害 卻變成了 儈子手 這些稱之為人的負責人,自己也有家庭 有孩子 卻被利慾薰心 做出這樣有辱人性道德的事 誰來幫孩子們維權 如果輕判 作為父母我們還能相信國家 相信什麼嗎 只舉報了這一批 那其他的批號的肯定也有問題 只不過怕引起全民公憤 罷了 我家孩子也在其中 這種心情 把這些只為錢財的人五馬分屍 也不足平憤 只希望國家不要姑息這幫殘害花朵的人 不殺殺一儆百 怎有震懾力 我們不接受提前演練好的道歉 只不過為了自己可以輕判活命 希望給全民給孩子 給父母一個交代


小邢姐姐


處理責任人不是為了平民憤,而是責任人理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責任有幾種,民事、刑事、行政、社會。

民事責任一般就是賠償,刑事責任就是判刑,行政責任就是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社會責任就是向社會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承擔多大責任主要看過錯人造成多大後果。具體責任由在事件中的角色決定,主要角色負主要責任,次要角色負次要責任,參與其中但不起決定作用的責任人就不需要負責任。

歷史上,假疫苗事件時有發生。

疫苗屬於舶來品,最早有記載造假是19世紀60年代,引進牛痘疫苗,防天花,有不法商人用“人痘”代替進口的牛痘,發現後沒處罰,原因很簡單,根本就沒有問責機制。後來民國時期有昧良心防疫醫生用鹽水代替霍亂疫苗,自制了68支,全部追回,並判了5年徒刑。

根據現在法律體系,估計在行政處罰的罰款部分、民事通則的賠償部分要針對藥品作假重新修訂,加大加重處罰,否則難以“傾家蕩產”。

刑事部分因沒有詳細細節,難以判斷審判結果,最新消息是已經刑事立案,法人代表到案接受審查。

這件事性質非常惡劣,引起極大民憤,但處理責任人不是為了洩憤,是為了警示社會,杜絕今後,類似於亡羊補牢。

經常有句話“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其實也是警示,不能根據“民憤”處理責任人,一般民憤大,法律處理就嚴,有相關,不是依據。處理違法亂紀應是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目前看,屬於“劣藥”,不符合標準的藥不能使用,這是剛性,高壓線,不能碰。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以身試法,受法律嚴懲屬於咎由自取。

坊間調侃,印度人造假藥達到了真藥效果。

長生疫苗事件令人髮指,但此類事件累禁不止就要尋根究源找出癥結,以絕後患。


布衣吳新建


假,只是藥前面多了個假字,雖對人體不產生直接危害,但它比毒米、毒菜、毒奶……的社會毒害性更大,它損害的是千萬人的健康,可殺人於無形。假疫苗更是拿孩子們開了刀,加害的是中華民族的未來。這是對全民的投毒,其危害的廣度與深度遠超”731“部隊,更藐視當前美對中的經濟戰,大有滅我族人之目的。

殺,一個殺字似乎已難平民憤,如有凌遲,我相信稱快的人比千足金比率還高。當然,請殺時別漏了其幕撐腰的及那些監管又督職的。

該殺了,真該殺了,改革開放幾十年來因為這些假藥、毒食品而死的民眾還少嗎!!我們通常看到的只是越來越多的人得了癌症或其它不治之症,其實假藥、毒食品早把中華民族的建康給掏空了,癌症等只是被掏空最後的表象。

讓一切”經營危害民眾健康“的黑心者下地獄吧,這是億萬人民的渴求。


初寒時節


這個明顯已挑戰大眾忍讓度。一個口口聲聲為祖國未來,滿嘴講道德,這會責任的企業竟違背法律,道德,良知給全國十幾億家庭帶來的不是希望而是絕望。這可是每個兒童出生被國家要求強制注射的。在有眾多的需求下,他們為了賺錢已被利益燻透心。人心本來是紅的,為不法利益,人心早被黑了。如果這種判決可以讓大家變態決定的話,不談其他,讓🇨🇳人每人蔑視他一眼,扇記耳光,踩一腳。新聞行業是促使懶政變革的重要推力。還有,我倆兒子,一個十四歲,一個十歲。當時看過國外對疫苗評價,當醫院問我非自願的要不要時,兩個兒子當時我都選擇了不需要。有的強制的,我也打一針漏一針。如今無需為他們這事糾結,但我家小丁當需要一年三針才能辦證。人的疫苗如此不堪,動物的更沒保證啊

創建於2018.7.24


養生靈芝茶


當無數個家庭抱著孩子冰涼的屍體肝腸寸斷傷心欲絕時,相信肇事者早已將“資產”隱藏至境外或已大肆揮霍;當事情全面爆發立案追查時,肇事者能逃就逃,逃不了就找人頂包,沒人頂包肇事者也面不改色心不跳做好了走坦白從寬抗拒從 嚴的路,實在保不了命至少保得住不菲的“資產”,一個可以讓子孫幾代都衣食無憂的“資產”。

\r“犧牲一人之命換取子孫幾代的榮華富貴”!這,就是這類人的信念,肆無忌憚的動力,視生命如草芥的根源,他們早已經無視“殺人償命”的底限。如果成功了,也能笑著走上刑場領罰。對外以結果論英雄,羨慕的人多的是。對內為了光宗耀祖犧牲自 己,也對得起列祖列宗。人生苦短,何樂不為?

\r人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這種泯滅人性的思想的出現。為什麼沒有人只要不順心見人就殺?因為殺人償命的意識根深蒂固,足以能夠讓其理智冷靜下來。那這種可以殺好多人的滔天大罪又該怎樣嚴懲?又該怎樣讓他理智下來?“株連九族,禍牽三代”。這類人所做的不就是將自己的家族利益建立在毀滅無數個家庭的基礎上的嗎?古人云“以其之道,還施彼身”。俗話說得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但絕不應有這類“歪門邪道”的出現。試想如果有這種規則或後果的存在,不知道能不能讓這種惡毒的思想在大腦裡就掐斷?可不可以讓準備拐賣兒童、殺取兒童器官、賣毒奶粉、毒飲料、毒疫苗甚至更傷天害理的人懸崖勒馬, 回頭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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