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造假事件中,山東疾控中心有沒有責任?應該負何種責任?

三生石前思己過


山東的疾病控制中心,在這件事情中是負有責任,其實仔細追究下去,從下到上,從藥品監督局,到生產場家哪一個環節其實都是有問題的。他們可能是都在執行中出現了問題,這其中,我覺得沒有責任心,只是一小項。最大的問題應該是貪汙和腐敗的。在這件事情上,存在著疫苗的發行,到疫苗的使用,可能背後都有一條巨大的利益鏈條,在驅使他們不顧人民的健康,喪盡天良的做進那些不可理喻的事。這都是在每個環節中每個人來縱容的結果。這樣的事情真的讓人觸目驚心。我覺得這些單位真的都存在著一些貓膩。你想想,沒有利益的趨勢,怎麼會有膽大妄為的貪心。我覺得像疾病控制中心,藥監局等這些重要的部門真的應該一查到底。把有問題的人要堅決的,依法辦事。還人民群眾一個明白。



伊春美食美客


對於這個問題,地理答啦認為,可以從幾個方面考慮,一是疾控中心在選擇和採購疫苗是是否有自主權;二是如果有自主權它的採購流程是否依法合規;三是疾控中心與長生公司是否有利益交換。

目前公開的信息來看,長春長生被指有商業賄賂行為,行賄的對象之一就有某地疾控中心。相信隨著調查的深入,會有更多的責任相關方被曝光。

近年來疫苗問題頻繁出現,這次曝光德問題更是激起了國人的憤怒。國家領導人對疫苗問題做了批示,相信有關部門一定會徹查問題單位,嚴厲懲處有關責任人,給人民一個交代!

至於題目中提到的單位是否有問題,讓我們密切關注各級部門的調查情況吧!






地理答啦


山東疫苗出問題,不是一次了。這是整個體系的問題,單單只是廠家胡作非為,沒有這麼大的膽子,也沒有這麼大的能力。

曾為國家的飛速發展,深感自豪。

但是,關乎孩子人身安全的疫苗,竟然又出問題。祖國的花朵就這樣被摧殘!

連這個最基本的民生工程,都出現問題。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如果我自己孩子的生命安全都受到威脅,

誰也別再跟我提愛國這兩字,

我鄙視這樣的政府。

目前的結果,只是對生產廠家的罰款。

有幾個疑問,很是不解。

1.不合格的疫苗當初是怎麼被當地藥監局檢驗合格的?當地藥監局需要付什麼責任?

2.為什麼不合格的疫苗全部進入了山東?

山東的藥監局,疾控中心需要付什麼責任?

如果不能徹查清楚,誰能保證不會再有下次!我的孩子用了這個疫苗。

希望大家一起一直關注下去,謝謝。


一起環球旅行


可以明確地說,山東疾控中心百分百有責任,因為疫苗的採購是由省疾控中心統一招標,既然是招標那就需要審查競標單位的資質和檢查採購疫苗的質量。從此次長生生物公司白百破疫苗大批量出現質量不合格產品,說明山東疾控中心沒有完全落實按採購流程做好把關工作,從而導致不合格的疫苗流入山東市場,造成很大的隱患問題。

對於已經被注射此批疫苗的兒童,為保證接種過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兒童免於發病,山東省疾控中心使用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按照國家免疫程序規定,開展後續劑次百白破疫苗的常規接種。截至目前,據統計山東全省共215184名接種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兒童中,已有208579人(佔總人數的96.93%)使用其它企業生產的合格百白破疫苗,完成後續相應劑次的常規接種。其他6605名兒童將根據接種間隔時間要求等相關情況,陸續開展接種。

昨天看到新聞,習主席和李總理皆做出批示,要對此次白百破疫苗事件堅決追查到底,對該承擔責任的人絕不姑息遷就。相信山東省疾控中心該他們承擔後果責任的人,一個也跑不了。


韓國成老師


山東疾病控制中心 藥監局 和長生生物 都有利用交換,2017年10月發現疫苗造假,不進行通報,不處罰,不追究責任,還繼續親密的進行共同參與問題藥企的發佈會,說明蛇鼠一窩,肯定行賄受賄現象,這群漢奸。坑害的是嬰幼兒,坑害的是祖國的未來,他們比日本鬼子731部隊還黑。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清涼的風220672701


近兩年這兩次“疫苗事件”都涉及到山東省,此事應該給中央及其與論一個令人信服的交待。毫無疑問山東省疾控部門已經被推到風口浪尖上,很想聽聽他們的解釋,不要“打官腔”!照實說吧……


輕輕江


事情一分為二,首先長春長生的疫苗是否是山東省疾控中心自主採購?如果是的話,貓膩就來了,大批次的疫苗,而且又不合格,請注意,疾控中心是有檢測的,竟然照單拿貨,可想而知,其中利潤有多大,相關人等分到的蛋糕有多豐富!


其次如果疫苗不是疫控中心採購,是更上級指派過來的,同樣,你也要檢測呀,能過關嗎?很明顯,其中有人被收買,拿了好處,昧著良心做了不恥之事,純粹不講職業操守。

總而言之,山東省疾病中心相關領導是知情的,是在走鋼絲,殊知,法網恢恢,一個也別想跑掉,等待正義的審判吧!


阿倫196836844


這麼說吧,如果把疫苗比作一種商品的話,那麼長生就是原產地,而山東疾控中心就是賣貨的商場,他們把有問題的貨物賣給了消費者,你說有沒有責任?

元芳詳細的查閱了山東疾控中心的工作職責,發現他們這是一種相當嚴重的失職行為,他們的職責包括:負責制定全省計劃免疫與擴大免疫所需的生物製品使用計劃,加強疫苗使用管理、安全接種管理、承擔計劃免疫與擴大免疫所需生物製品的採購、質量監測管理、保管與發放工作。

也就是說,全省疫苗的採購,由他們負責採購、統籌發放,從疫苗進入山東,他們是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一道安全關口,如果他們的關口沒有把握好,那麼就等於問題疫苗進了沒有柵欄的山東市場,其後果可想而知。

山東疾控中心不單純是採購和發放,而且還負有監管責任,也就是說,即便是疫苗發放到基層了,也不等於你們的工作就結束了,你們還要進行後續的質量監測和技術指導,對基層反映的存在問題應該及時給予解決。

所以說,此次疫苗事件的發生,山東疾控中心在任何一個環節都沒有發揮好自己的職責,若論責任,起碼也是翫忽職守。


元芳有看法


因為疫苗是批簽發,每批疫苗都要檢驗合格才能進入市場流通,山東疾控有沒有責任,首先要看出問題的疫苗當時拿沒拿到簽發,就是有沒有合格證,如果有的話疫苗就應該被認為質量合格,如果購買程序合法,那山東疾控我認為是沒責任的,責任在質量監管方。如果沒有合格證,還購買那山東疾控就有問題了


飲者有意帶酒來


山東省疾控負有不可推卸的首要責任。在2017年10月查出問題疫苗後,他們只是把後續劑次疫苗更換,但對於已經注射的201605014-1批次批次,沒有通知任何家長,也沒有采取任何補救措施,他們比長生生物還可惡!這種對待衛生事業的態度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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