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眼看被撤销缓刑,着急还款

老赖眼看被撤销缓刑,着急还款

近日,中宁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三起总标的近10万元的案件,被执行人张某到庭主动履行义务。法庭上,张某痛哭流涕,请求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向执行法官表达了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意愿,并请求法官再给自己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被执行人张某因三起经济纠纷,由中宁县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张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的刑罚,目前正在缓刑期间内。执行法官随即与县司法局取得联系,了解到张某在缓刑期间内,屡次违反缓刑期间的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种情形,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中宁县司法局已向中宁县法院发来建议书,建议对张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决。

接到司法建议书后,中宁县法院对此正在合议中,一旦合议通过,面临被执行人张某的将是两年的监狱生活。

至此,张某才意识到了藐视法律的严重后果。为了能免予刑罚处罚,张某方才积极联系执行法官,主动履行三起执行案件的法律义务,希望能够得到法庭的宽恕,争取宽大处理,免予刑事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执行法官表示,《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相关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被执行人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屡次违反缓刑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如果撤销缓刑,就得再监管场所服刑,失去人身自由,鉴于这种压力,张某才积极主动履行了义务。

注:图为中宁县法院另案执行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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